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讨论通过)(七)诈骗罪1第一个量刑幅度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2第二个量刑幅度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万元不满五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并且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
2、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3第三个量刑幅度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
3、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五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以外,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
4、上,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犯罪数额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发送诈骗信息达到五万条的;拨打诈骗电话达到五千人次的;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发送诈骗信息每增加六千条或者拨打诈
5、骗电话每增加六百人次的,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是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 100%:(1)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 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 ,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 10%以下: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
6、情节的;(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 20%以下;(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 20%以下。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2)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 20%50%;(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6对于诈骗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
7、加基准刑的 40%以下。7需要说明的问题(1)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2)诈骗公私财物虽然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