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开挖技术交底书交底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项目部 编号:工 程 名 称 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设计文件图号施工部位 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开挖交底日期 2014-4-03 第 1 页 共 2 页技术交底内容:1、交底范围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开挖参与人员(安质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队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2、工程概况本工程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开挖,生物池 B 东边雨水管为雨 58#至雨63#,基槽底高程为 10.895m11.115m。放空管为污 29#至污 33#,基槽底高程为10.38m10.81m,放空
2、管在西,雨水管在东。原地面平均高程为 13.25m,基槽下口宽度 3m,上口宽度 6m,雨水管基槽开挖深度 2.44 至 2.87m,放空管管基槽开挖深度 2.355 至 2.135m,详见附图。3、施工准备(1)施工技术准备:放线,在原地面做好开挖线桩,用白灰撒出开挖坡口线及坡脚线;原地面高程测量,做好原地面测量记录。(2)施工机具准备:大挖机 1 台;(3)施工人员准备:除挖掘机司机,另准备现场土方开挖施工员 1 名,负责指挥挖掘机;工程技术人员 2 名,负责挖土高程控制及施工期间技术指导工作。4、工艺流程(1)沟槽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开挖,开挖断面采用梯形断面,开挖坡度为1:0.751:
3、0.80,机械开挖时按基底设计高度预留 20 厘米厚的土层,用人工修正至设计标高,以保证槽底原状土不受扰动.(2)沟槽开挖是分段开挖,按坡度由低处向高处进行,弃土堆坡角距管沟上沿不得小于 2 米,弃土堆高不得大于 1.5 米。(3)开挖成型的槽底应平整,沟沿不坍塌,保证铺管、接口的操作安全,并且保证管道铺设后的中心线、标高和坡度均能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运送管件、工具的方便和安全。交底人: 复核人: 接受人: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开挖技术交底书交底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项目部 编号:工 程 名 称 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设计文件图号施工部位 雨水、放空管道
4、沟槽(同槽)开挖交底日期 2014-4-03 第 2 页 共 2 页(4)沟槽开挖成型后,对槽底高程、中线每侧宽度、沟槽边坡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及质监部门认可,方可进行基础管道施工。5、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验频率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范围 点数检验方法1 槽底标高 0,-30 两井之间 3 水准仪测量2 槽底中线每侧宽 度 不小于规定 两井之间 6 挂中线用尺量,每侧 3点3 槽边坡度 不陡于规定 两井之间 6 用坡度检验,每侧 3 点6、土方开挖注意事项(1)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一次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2)土方开挖时,由测量人员跟班测量开挖面标高
5、,防止超挖和堑挖;(3)夜间施工时,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防止错挖或超挖;(4)基槽土方开挖后,及时铺盖塑料薄膜,避免基底土受到暴晒、扰动,及雨水浸泡;(5)基槽开挖到位后,及时做好防汛工作:在基坑上口两边设拦水坝。(6)在基槽两边做安全防护栏,用红白漆间隔 50cm 刷出醒目标志。7、环保及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的佩戴安全帽(2)基槽挖土时,挖掘机距边坡应有 1m 的间隙,边坡应稳定。(3)挖掘机臂回旋半径内严禁站人或有其他障碍物。(4)基槽开挖后,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基坑沿周边应拉设彩旗警示,设置安全警示牌,夜间应有红灯示警。交底人: 复核人: 接受人:安
6、全技术交底书交底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项目部 编号:工 程 名 称 潍坊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设计文件图号施工部位 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开挖交底日期 2014-4-03 1、交底范围雨水、放空管道沟槽(同槽)土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安质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队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2、交底内容(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5)挖掘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槽、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6)严禁人员活动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2)基槽周边防护1)基槽临边防护应采用钢管架方式进行,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2)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3)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交底人: 复核人: 接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