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康县 2016 年幼儿园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音乐(独唱、舞蹈、器乐)评分标准参赛编号: 项 目 评审标准 得分形 象(5 分)精神饱满,着装得体,装扮符合主题和角色要求。内 容(20 分)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有时代感并贴近主题。形 式(30)声乐类:气息统一、吐字清晰、声音表现力强;舞蹈类:动作协调、技巧娴熟、肢体表象力强;器乐类:姿势正确,音准、音色、节奏、技巧较完美,乐感好,能强烈感染人,曲目有一定难度。完成效果(40 分)能以艺术的形式,准确、鲜明、生动地表现出主题思想。表演流畅、现场发挥好,感染力强。时间掌握 (5 分)表演时间少于或多于规定时间则扣 1分。合 计赛 点: 评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