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专线铁路施工中的 环境保护要求与技术措施,二00五年十二月,目 录,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及管理程序 三、施工中的主要环保、水保问题 四、主要工程措施,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1 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法)(1) 明确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管理(2) 界定了环境的概念,确定了环境保护的范围(3) 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4)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成为依法保护环境的法律依据。其中:配套建立了相关的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三同时”制度 - 征收排污费制度 - 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 - 限
2、期治理制度,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环境保护相关法规(5) 建立了统一的环境监测制度(6) 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度做了规定(7) 对保护自然环境与资源作出了法律规定(8) 保护农业生态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9) 对违反环保法,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环境保护相关法规3 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如某种环境要素或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而专门调整的立法,它以宪法和基本法为依据,又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具体化。(1) 在污染防治方面,已颁布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3、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环境保护相关法规3 环境保护单行法(2)在环境资源方面,已颁布的有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法等,是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免遭破坏,保证人类的生命维持系统,保存物种多样化,保证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而制定颁布的;其它,还有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环境保护相关法规4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5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6 环境标准7 其他部门法规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8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一)铁路建设项目常遇到
4、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国务院颁布 条例规定:1 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EIA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即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类。涉及水土保持的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保方案。,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一)铁路建设项目常遇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 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和分级审批。 3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
5、时”制度。 4 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5 铁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具体操作程序按铁路部铁计199584号文办理,它是条例的具体化。,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一)铁路建设项目常遇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本法规定了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a)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内容要求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内容要求2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是项目实施前的法定程序、并在设计与施工中予以落实。3 规定了违反本法相关条款的法律责任,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一)铁路建设项目常遇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3) 建设
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 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2 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和程序 3 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防止地表水污染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二) 管理程序 1、建设前期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后期或完成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评价单位,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和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前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和水利部终审,以便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和水保措施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其中: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施工设计阶段主要是落实初步设计中的环保上、水保措施。,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二) 管理程序2、施工期间(1)建设单位应负责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所提环保措施与建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是否在设计文件中得到落实;要把各项环保措施分解、落实至各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方环保、水保责任和义务,与承包人签订环保责任书,将环保纳入施工管理。,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8、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二) 管理程序2、施工期间(2)施工单位认真制定、落实各项环保、水保措施 ,接受 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省(市)环保、水保行政主管部门、铁道部环办的监督检查。,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管理程序,(二) 管理程序 3、竣工验收阶段完成环保、水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接受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省(市)环保、水保行政主管部门,铁道部环办的竣工验收。,三、施工中的主要环保、水保问题,(一)生态环境 1 取弃土场的设置与防护2 桥隧工程 3 路堤、路堑边坡防护4 各类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区的防护(二)古文化遗址(三)施工中的扬尘、噪声、
9、振动及水体污染,四、主要工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环保、水保保证体系 1、明确环保、水土保持目标 2、完善环、水保组织管理机构 3、建立环、水保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4、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和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害。 5、加强过程监督和执法检查,四、主要工程措施,(二)施工单位应达成的环境保护目标1、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应确保因其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数值,也
10、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四、主要工程措施,(二)施工单位应达成的环境保护目标4、承包人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6、采用一切可靠措施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四、主要工程措施,(三)主要工程措施 1、噪声、光污染控制(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
11、限值的有关规定,施工前,首先向环保局申报并了解周围单位居民工作生活情况,施工作业严格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2)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周围单位、居民产生影响的施工工序,均安排在白天或规定时间进行,空压机、发电机、打夯机等高噪声作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3)施工运输车辆慢速行驶,不鸣喇叭。(4)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合理设置,晚间不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减少或避免光污染。,四、主要工程措施,2、水环境保护(1)施工前做好施工驻地、场地的布置和临时排水设施,保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污染水源、不堵塞既有排水设施,保证现有水源不受污染。(2)布置大型临时设
12、施时,不压缩河道,不破坏既有水利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弃碴场按设计位置、标高及防护方案进行施工,防止任意堆弃造成降低河道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及下游居民安全。(3)防止隧道施工中可能造成的地下水严重流失、地表塌陷、水源枯竭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做好地表水、出水点及地表塌陷的观测工作,必要时进行地表处理,同时在岩溶发育地段,维系溶洞水的既有通道,使地下水尽可能保持原有水位。(4)隧道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在排放前先沉淀过滤,废泥浆和淤泥使用专门的车辆运弃,防止遗洒,污染路面,防止污染水源。,四、主要工程措施,3、大气环境保护(1)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裸露场地、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2)装卸
13、、运输、储存易产生粉尘、扬尘的材料时,采用专用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优化施工工艺,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工作,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4)使用清洁能源,生产、生活所用能源,以煤气、天然气和电为主,降低煤炭使用比重,减少SO2排放量。尽量使用新能源,如浴池使用太阳能供热等。,四、主要工程措施,4、固体废弃物处理(1)施工弃碴按设计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作好防护,保证不因大风、下雨污染环境。(2)施工中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降低各种原材
14、料的消耗,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施工中和施工完成后,加强废旧材料和施工垃圾的收集和管理,按设计或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理,切实做到保护环境。,四、主要工程措施,5、生态环境保护(1)隧道工程施工的弃土(碴)场边坡按设计防护方案随施工随防护,对弃土(碴)场裸露面,按国家水土保持法或设计进行整治和绿化,并作好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为复耕或其它用途创造条件。(2)施工中,积极主动与规划、甲方、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系,商订工程弃碴的有效利用途径,以减少和避免对生态环境的有害影响。(3)及时在临时用地范围的裸露地表植草或植树绿化。(4)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合理保护植物资源。提高古树的保护意识,防止损伤古树。强化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杜绝捕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