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24日21时36分,伊春空难发生,几乎是同一时间,8家主要保险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成立了“824”伊春空难应急领导小组,快速展开理赔工作“我们在伊春向湖南籍遇难者客户的亲属支付了40万元理赔款,这是伊春空难的第一笔赔付金。”8月26日,阳光保险有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证实,该客户于8月24日购买了阳光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额40万元。,保险理赔全面展开,8月24日21时36分,一架由哈尔滨飞往伊春的客机在伊春林都机场附近失事,已造成42人遇难,54人受伤,其中7人为重伤。几乎是同一时间,8家主要保险公司给记者发来短信称:“已经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成立了824伊春空难应急领导小组,迅速查
2、找遇难者资料,慰问伤员及遇难者家属,快速理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协助。”,旅客可获双重赔偿,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公告,经初步确认,遇难人员中有27人在1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预计赔付1487万元。其中,15人投保航意险,保额700万元;12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47万元;16人投保其他寿险产品,保额140万元。目前,排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此,航空法专家张起淮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空难赔偿应当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突破40万元赔偿金额的上限。”他提醒遇难者家属,“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的双重赔偿。”根据现行2006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根据国际航空运输依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赔偿实行双梯度责任,旅客可以拿到更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