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2 页,共 7 页1.0 目的:为规范检验员对塑料件的检验与试验及不良的判定。2.0 范围:适用于塑料件的检验与判定及部份其它类似材料的外观检查。3.0 定义:3.1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 35cm 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且不能见到底色。3.2 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3.3 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3.4 披锋:指在分型、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3.5 水口高度:胶件外表
2、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3.6 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3.7 边沿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 (含加工损伤)3.8 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3.9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3.10 脱皮:指胶料表面起皮或分层。3.11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3.12 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3.13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波纹。3.14 杂色点:指不可擦除
3、的明显不同于要求色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与不全黑点两类。a.黑点:指黑色的杂色点。b.不全黑点:非黑色的及不完全是黑色的杂色点的总称。3.15 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 35cm 可见的外来污染物,4.0 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4.1 外观要求(一般标准为正常使用标准,加严标准为特殊指定检验标准)4.1.1 划伤、划痕: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3 页,共 7 页a.浅划痕:不划伤材质,宽度应在 0.15mm 以内。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类 别 部
4、 位 长度(mm) 条数 长度(mm) 条数面壳正面 2 1 1.5 1底、面壳底、面壳侧面 2.5 2 2 2底、面壳 底壳、底面 3 2 2.5 2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1.5 1 1 1按 键 可见面 1.5 1 1 1b.深划痕:伤及材质的划伤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类 别 部 位长度(mm) 条数 长度(mm) 条数面壳正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不收底、面壳侧面 1.5 1 1 1底、面壳底壳、底面 2 1 1.5 1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不收按 键 可见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不收注:无论深划痕还是浅划痕不允许正对商标,不可使字迹断划。 4.1.2 缩水:表中所定深度是指缩水部
5、位相对于其周边凹入的最大距离。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类 别 部 位深度 面积 数量 深度 面积 数量面壳正面 不允许有缩水面积大于 2mm2 的缩水底、面壳侧面 0.15 4 1 0.2 4 1底、面壳底壳底面 0.2 6 1 0.2 5 1按 键 可见面 不允许视距 35cm 可见的缩水 不允许视距 30cm 可见的缩水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4 页,共 7 页透明罩 透明面 不允许视距 40cm 可见的缩水 不允许视距 30cm 可见的缩水注:缩
6、水部位不可影响丝印/移印。 深度单位:mm;面积单位:mm 24.1.3 披锋(溢料、飞边)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4.1.4 亏料:外表不允许有 35cm 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4.1.5 水口高度a.成品可见的水口:不可高出平面,不可低于平面 0.1 mm,且不锋利。b.上部有覆盖物(如:背贴)的口水高度0.1 mm。c.要求与周边修平的水口:允许高度公差为+0/ -0.1mm。d.不影响外观、功
7、能、装配的水口高度不计。4.1.6 边沿缺损:不接受边缘缺损或加工成锯齿状的塑料件。接 受 标 准部 位长度 mm 深度 mm 数量部件正面 不收 不收 不收不计 0.1 不计部件侧面4 0.1-0.2 3部件底面 不计 不计 不计4.1.7 变形:不接受影响外观、功能的变形。变形现象 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表平面凹凸不平 接受高、低相差 0.5mm以内的变形 接受高、低相差 0.4 mm以内的变形底面支撑脚不平在厚度5mm 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 0.5mm 以内( 不会晃动不计)在厚度5mm 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 0.3 mm 以内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8、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5 页,共 7 页装配后配合缝局部间隙过大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3mm 以内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 0.2 mm 以内错位 错位小于 0.3mm 以内 错位小于 0.2 mm 以内4.1.8 脱皮、烧焦、银纹类 别 部位 接受标准正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侧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底、面壳底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按键 可见面 不接受透明罩 透明面 不按受4.1.9 气纹、流纹 指对于“光面” (指表面无饰纹,高光洁度的面)按下表处理。 类别 部 位 接受标准面壳正面 不接受视距 35cm 可见的上述
9、缺陷。底、面壳侧面 接受视距 35cm 不明显的上述缺陷共 2 处,每处面积小于 10mm2。底 面壳 底壳底面 接受视距 35cm 不明显的上述缺陷。按键 可见面 不接受上述缺陷。4.1.10 丝印/喷油颜色a. 颜色应符合样板;b. 由重影、套影引起的色差在视距 25cm 看不明显为可接收;4.1.11 文字图案:商标不允许有丝印/移印不良存在。 (除色差可在限度样偏差范围外)不良专案 接 受 标 准色 差 所有图案、字迹色差应在限度板范围内模糊不清、飞油 正常视距(25cm)不允许有飞油等引起的笔划不清笔划残缺正常视距(25cm)观察要求:小字体(5mm 以下)不能见到明显笔划中断。大字
10、体及图案不允许可见的笔划中断、粗细不匀(设计要求的例外) 。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6 页,共 7 页重影/套印不良 同色重影区宽0.15 mm 异色重影:A 类产品不允许 35cm 可见的重影4.1.12 杂色点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 别部 位 杂点类别直径(mm) 点数 直径(mm) 点数黑 点 0.3 1 0.20 1面壳、卡门正面不全黑点 0.3 2 0.3 1黑 点 0.35 2 0.3 2底、面壳、卡门侧面不全黑点 0.40 2 0.35
11、 2黑 点 0.5 2 0.4 2底、面壳、卡门底壳底 面 不全黑点 0.6 2 0.5 2黑 点 0.2 1 0.1 1单个按 键 可见面不全黑点 0.3 1 0.2 1黑 点 0.2 2 0.1 2组合按键 可见面不全黑点 0.25 2 0.15 1黑 点 0.2 2 0.15 1透 明 罩有效透明面 不全黑点 0.2 2 0.20 1表中允许的杂色点限于:a.杂色点远离商标 20mm 以上,远离同色字体 10 mm 以上,若是多个点则彼此间距 40 mm 以上。b.载体可见面积大于 1cm2。单个按键:指单个装配,且一台机里同类键只有一个的按键。组合按键:指装配时成套使用或一台机里由多个
12、同类键组合成套的键. 4.1.13 丝印位置:a.借助参照线,整体偏斜0.2mm 可接受;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7 页,共 7 页b.个别字体图案、字组允许偏斜长度 1/100,但正常视觉不应太明显。c.水平方向平移应 0.4mm,上下方平移应0.2mm;d.带 LCD 窗口的镜片,丝印边线位置和偏斜应不影响 LCD 显示功能;e.粘接镜片时不能造成位置偏移和偏斜;f.符合所签样板。4.1.14 脏污:接受 5 秒钟内可用压缩空气吹掉或用布(可
13、浸水或酒精)擦掉的脏污。说明:(1)外观检验条件为:以 100 支烛光(40W 白炽灯)之光源距产品 1 米,以 30 公分视距目视 5-10 秒,观察角度为移动被检物45.(2)检验员视力在 1.0 以上(含纠正后视力)4.2 结构尺寸:各部份尺寸应符合样板及工程图纸要求,且与相应部件配合良好。4.4 附着力及抗酒精强度a.抗酒精强度试验(此实验应在喷油丝印最少 8 小时后进行):用 5cm,200g 的重锤包上 3 层棉布,蘸上 95%以上的酒精,在丝印表面擦试,移动距离为 10cm,以酒精挥发干的时间为速度,来回为 1 次,进行 50 次擦试后,丝印油不变色且无明显脱落。b.附着力测试:
14、用 12 mm 美纹纸粘贴在塑料件表面,用橡皮擦压实(去除里面的空气) ,然后沿 450 方向快速拉起,共撕 5 次,喷油丝印未脱落为合格。4.5 检验使用仪器、工具及方法4.5.1 检验用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限度样板、电批、塞尺。4.5.2 外观:使用目测法,色限度样板4.5.3 结构尺寸:使用游标卡尺、塞尺进行量测4.5.4 试装配:使用电批把相关部件进行装配检验。4.6 抽样方案,不合格判定:4.6.1 抽样按 ANSI/ASQC Z1.4级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检,IQC 检 验 标 准文件编号 : WI-IQC-001 版 本 : 01类 别 : 塑料类-检查 生效日期 : 2005
15、/10/27零件名称: 塑料件通用 页 码 : 第 8 页,共 7 页AQL 值: MA=0.65, MI=1.5 判定。4.6.2 不合格判定如下表5.0 处理方法:按进料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执行附表一:不合格判定序号 检验专案 缺陷内容 MA 类 MI 类严重超出外观检验要求或影响装配 1 外观轻微超出外观检验要求或不影响装配 严重超出工程要求尺寸且影响装配 2 结构尺寸 轻微超出工程要求尺寸且不影响装配 3 附着力 常规附着力测试不能通过 酒精试验 40 次以下通不过 4防酒精效果40 次至 50 次内可通过 起草 : 审核 : 批准 :日期 : 10/21/2005 日期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