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中学关于举行“诵读中经华典”诗歌朗诵赛的通知为了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诗词朗诵水平,培养对诗词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进一步领会诗词的想像丰富、技巧高明、艺术感染力极强等特点。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中华经典诗词诵读大赛。一、主题弘扬传统文化,发展现代文明二、比赛时间:2017 年 10 月 16 日下午三、比赛地点:多功能室四、比赛要求:(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在规定范围内选择诵读篇目,充分利用语文课、课余时间,指导学生进行诵读训练,最终每班确定参赛选手 1 人。(2)朗诵篇目可选用中华历代经典爱国主义诗篇、反映改革开
2、放、时代精神的诗词等。(3)各班在 10 月 11 日前将参赛学生姓名及诗词的题目内容报团委办公室,并抽签决定比赛次序。(4)参赛选手要求脱稿朗诵,必须用普通话朗诵,每位选手朗诵时间 3 分钟左右。五、评分标准:采用十分制1 、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 。 (1 分)2 、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 (1 分)3 、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1 分)4 、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1 分)5 、朗诵熟练,声音洪亮,能够脱稿。 (1 分)6 、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2 分)7 、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 分)8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如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1 分)六、奖励办法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