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件技术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损、色泽均匀,无明显凹痕、飞边、银丝、熔接痕等缺陷。2、机械强度应符合 GB3883.1-2000 第 20 条所规定的要求。3、制件需消除残余应力及稳定尺寸。 (针对增强尼龙)4、制件应有足够的耐应力开裂性,用四氯化碳溶液浸泡 1 分钟,无开裂。 (针对聚碳酸酯)5、与其它相配合零件,配合处外形段差A。 (A 值根据不同产品部位决定)6、未注圆角 R0.5-1.5,未注壁厚为 2.0-3.0。7、未注脱模斜度 0.5-1.50; 8、未注公差尺寸的允许偏差按 GB/T14486-93-MT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