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标本运送制度1、标本袋上必须注明标本采集、固定及送达病理科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分钟) 。2、送检科室相关人员与病理科接收标本人员核对后,双方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3、标本使用 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且固定液的量不少于组织体积的 3-5 倍,确保标本全置于固定液之中。4、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固定时,需要将标本置于 4 度冰箱中保存。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及时切开,固定过夜,第二天取材。6、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先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必须在 24 小时内补充书面申请单,否则不能出具病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