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做好竣工资料竣工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的真实历史反映,是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工作的真实体现,它是评定工程质量、促进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和工程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今后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造的重要依据。在建设施工中,必须按国家的规程和规范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工程的档案资料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归档齐全、真实可靠,保证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性。一、规范操作,具体要求1、所有技术资料的表格,凡已有统一样表的不得擅自变动,无统一格式的,应参照规范规定的内容或技术要求内容制定。2、档案资料内容的填写、
2、签字一律用黑色碳素墨水,不得用圆珠笔、复写纸和复印。施工用表一律用印刷件或打印机直接打印的,不得使用复印表格。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原则上要原件,如钢材出厂合格证等只能用复印件的,必须要有销售单位加盖红章,并附有加盖销售单位公章的抄件方可有效。3、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图形规整、尺寸齐全、数据完整、准确、公章清晰、签名齐全、不得涂改。4、检测试验单位必须是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定的试验单位。5、取(制)试样的方法、数量、规格、试验项目及送检的时间,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6、现场应严格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即现场取(制)试样和送样,施工企业应会同建设或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并及时办好见
3、证手续。7、试验报告单上应注明工程名称、部位和进场原材料的名称、批量、批(编)号,并有试验、计算、复核及负责人的签名。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用于工程。8、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必须依据国家标准执行。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装订整齐美观,便于查阅利用的原则.道路、排水、单体建筑、设备安装、管线、绿化等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分别组卷,项目工程中有分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所分包工程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文字材料统一按 A4(279210 毫米)幅面编制。文字资料案卷采用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印刷的软皮封面。装订后装进统一规定制作的案卷盒。每一本档案案
4、卷必须有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需打印,逐页在右下角编写页号或盖页号章。二、档案收集归档的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1、 工程综合性文件材料(责任单位:建设单位):(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2)扩初设计文字、图纸资料及审批文件;(3)设计方案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文件;(4)工程征地文件;(5)地质勘察报告;(6)反映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招投标全过程的文件及投标书;(7)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合同、协议;(8)工程全套设计施工图;(9)工程概预算、决算(概预算不移交城建档案馆);(10)工程审计文件;(11)上级文件、指挥部文件、请示、报告、批复、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及其他反
5、映工程建设的文件;(12)工程照片、录像;(13)竣工测量资料及小区竣工建筑总平面图和竣工管网总平面图;2、工程监理文件(责任单位:监理公司):(1)监理规划,细则;(2)监理委托书;(3)监理月报;(4)各种抽检数据汇编;(5)监理业务联系单、会议纪要、现场指令;(6)施工监理总结报告;3、建筑与结构工程(责任单位:施工单位):(1)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应有工程名称、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名单、会审内容,并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单位盖章才能生效。(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测量记录、测量定位记录平面图;(3)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方案)及审批表;(4)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6)原材料材质汇总表:出厂质量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a.钢材: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钢材质量证明书上必须有监理或建设单位签证用于工程部位和该工程的进场批量、批号及炉号并签名盖章,并附有经营钢材的供货单位出具的材质证明抄件) 。b.水泥: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水泥应以同一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出厂批量(编号)为取样单位,水泥进场后每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早强水泥每超过一个月)或因保管不善,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有重新取
7、样的试验报告。)c.砼:配合比试验报告、预拌砼站试验报告、汇总表、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结构砼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结构用砼试块强度评定验收记录;(砼试块的 28 天强度不应超过设计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 2 倍,超过时应对该组试块所代表的部位或构件作非破损检测或作结构性能试验)d.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汇总表、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砌体砂浆试块强度评定验收记录;e.砌块: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f.防水材料:出厂材质证明、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验报告、现场防水砼、砂浆抽样试验报告;g.构件:生产合格证、生产工艺试验资料、现场
8、预制构件验收记录、现场静载检测报告、吊装记录;(进场时应会同建设或监理单位验收并在合格上签证和抽样进行静载试验)h.焊接:汇总表、焊剂焊条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焊接抽样试验报告、焊工上岗证及施工焊接质量验收记录;(7)天然地基(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须经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签字才能生效),地基触探试验记录,土壤实验;(8)基桩:a.钢筋、水泥材料汇总表,出厂质量证明书,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检试验报告;b.砼试验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及评定;c.桩施工记录:测量复核记录,焊接检查验收记录;d 桩静载试验报告,动测等试验报告;e 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9)隐蔽
9、工程验收记录(必须真实、清楚、部位明确、宜以图示,用文字记录时必须注明施工图号和变更编号,钢筋隐蔽记录必须说明配筋情况和钢筋接头的形式、位置及有关情况,签证及时)(10)砼、大型构件吊装记录(11)新材料工艺施工记录(12)砼结构实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记录(13)施工工艺操作检查记录(1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主要功能检查记录a 建筑物临空处防护栏杆(板)及踏步功能检查记录b 地漏安装、卫生间、阳台、厨房地面泼水检查记录c 浴间、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d 室内净高、室内与阳台、走廊、卫生间、厨房地面检查记录e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室内环境检测记录(15)工程检验批、
1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6)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7)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4、给排水与采暖工程(责任单位:施工单位)(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审查批准记录(3)工程开工/复工报审批(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5)材料、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出厂质量证明书、见证取样送检书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6)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及监督抽查记录(7)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及监督抽查记录(8)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9)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资料核查、工程观感记录(11)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2)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2、 电气设备安
11、装工程(责任单位:施工单位)(1)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审批记录(3)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4)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5) 材料、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书、出厂质量证明书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6) 电器设备安装调试记录a普通电器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b接地装置安装试验记录c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d电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e电气照明试运行记录(7)电器设备绝缘电阻测试记录(8)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记录(9)施工工艺操作检查记录(10)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1)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资料核查、工程观感记录(1
12、3)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4)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5、通风与空调工程(责任单位:施工单位)(1)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审批记录(3)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4)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5) 材料、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书、出厂质量证明书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6)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7) 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验收记录(8) 设备单机试车记录(9) 系统联合试运转记录(10)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11) 空气净化系统检测记录(12) 施工工艺操作检查记录(13)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4
13、)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 资料核查、工程观感记录(16)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17)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6、竣工图(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工程竣工后应有真实反映工程实况的竣工图,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2)在施工过程中虽有变更,但可在原施工图上变动、说明楚的,则用黑色碳素墨水在原施工图上变动、说明,并应标出设计变更的编号,由技术负责人签名,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位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补充
14、的,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4)图纸一律按国标折叠整理为 (279210 毫米)幅面,图纸不装订,直接装进案卷盒。每本必须有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需打印,逐页在右下角编写页号或盖页号章。(5)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人签证,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审核签证。7、竣工档案的验收及移交(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工作,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竣工档案资料不合格的工程不能验收。每项工程在正式验收前,施工企业质检部门对工程竣工档案要先检查,验收,监理公司要检查评分,市城建档案馆对竣工档案资料进行初验,发初验合格证。质监站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和工程进行预验,只有竣工档案资料初验、预验合格的工程,才能正式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竣工的档案资料。(3)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了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各单位将颁发给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上交给市城建档案馆。换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4)凡是档案资料不能按时移交或者不合格的,将按国务院 279 号令的规定,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且不退回资料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