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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在线_民法总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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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民法总论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以确立主体地位平等为基本方法,调整私人之间(包括私团体和其他团体基于私人地位)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法概念的区分(一)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实质民法,是指以确立主体地位平等为基本方法,调整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形式民法,是指以民法典或民法命名的系统编纂的规范性民事立法文件(二)民法与民法学联系:两者密切联系,相互影响。民法为民法学研究提供了对象和研究的资料;民法学为民法的立法和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指导和促进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区别:a

2、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而民法学则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学科b 民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或习惯,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而民法学是关于民法的学问和知识c 民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民法学则不是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调整对象概说是私人之间(包括私人团体之间)及其他团体基于私人地位发生的以主体私人利益或独立自我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一)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1、 主体地位平等2、 这种财产关系的发生应体现主体的自主自愿3、 以直接实现主体的私利为目的(二)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1、 主体地位平等2、 以实现主体私人人

3、身利益为目的民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属性在于它要实现主体的私人利益或主体之独立自我利益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民法的调整方法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民法调整私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首先确立和维护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规定主体的一定行为或自然的事件为引起主体相互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并将由法律事实引起变动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定为法律关系,赋予主体一定的权利和义务。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3同时规定主体滥用权利或者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从而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纳入到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轨道,确保义务主体忠实地履行义务,权利主体正确行使权利,从而就将私人之

4、间的社会关系调整好了民法调整方法有以下特点: 1、确立和维护主体的平等地位(赋权、维护)2、尊重民事主体的意志自由,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民事社会关系发生和变动的基本法律事实和赋予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法律事实)3、以保障主体的民事权利为本位,运用民事法律关系规范民事社会关系(主体相互关系)4、民法主要以具有补偿性和可协商性的民事责任救济民事权利(法律责任)5、民法以民事行为模式和民事责任救济手段调整民事社会关系,为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最为完整的逻辑范式(调整模式)第四节: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根本性质在于它的私法性质,民法是权利法、是市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等都是由民法的私法性质决定的

5、,是民法的特点或作用的体现一、民法是私法1、公私法观念的区分中,民法天然的属于私法2、民法的私法性质是由民法所调整的私人生活关系所决定的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43、民法的私法性质集中体现在民法的调整方法4、民法的私法性质体现于民法的内容上,民法以权利为本位,民法是权利法二、认识民法的私法性质具有重要的意义1、有助于将私人生活领域的社会关系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正确抉择法律调整部门2、有助于强化民法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功能3、有助于明确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处理好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分工与协调第五节: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一、民法与经济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私人

6、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的内在关系对社会公共经济秩序的影响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运用确认主体平等地位和实行主体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外部进行国家干预的方法3、法律本位不同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二、民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1、调整一般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5由社会对处于弱势群体中的成员个体给与利益保障的关系2、贯彻自愿原则国家干预的强制方法3、在财产领域贯彻平等主体之间的对价支付关系社会向受保障者的单方支付4、在财产关系内容上各自具有差别性受保障者的待遇在同一群体中按同一政策标准公平分配5、主体为平等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的地位不平等第六

7、节:民法的适用顺序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新法优于旧法3、特别法优于普通法4、强行法优于任意法5、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6、具体规定优于一般原则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民事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要求的,贯穿于民事立法、司法始终,对各项具体民法制度和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指导作用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是民法的基本精神和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6价值理念的集中反映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一)立法指导功能(二)民事行为准则的功能(三)审判法律适用的指导准则功能第二节: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也称民事

8、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都具有独立的人格、平等地享有主体资格、平等地参与民事活动、平等地受法律约束和保护二、自愿原则即传统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以其意志自由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当事人的意志自由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VS 公平责任原则)指民法以社会公平观念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规范其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基本准则四、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法以诚实信用为内容的市场伦理道德准则规范民事主体行为,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平衡当事人相互之间及其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准则五、守法原则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7六、公序良

9、俗原则指民法确认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生活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指为社会众多人所尊崇的、为维护社会存在所必需的一般的伦理道德。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民事社会关系而在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主体地位一律平等2、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民事权利义务具有互助性和公平性3、它的形成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1、对民事法律规范的意义民事法律规范的逻辑体系以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基础2

10、、对民法学学科的意义民法学以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核心,将民法学理论的各部分整合为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3、对民法学的学习研究和民法规范应用的方法论意义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8研究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学研究的基本范式。民事法律关系分析法是分析民事案例的重要方法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第三节: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一、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规范保护的民事主体的利益以及权利人以其意志自由实现其利益的法律手段(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支配权,是指

11、主体仅凭自己的单方意思可以直接作用于客体实现其利益的权利(2)请求权,是指主体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权利(3)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的请求权,拒绝应为给付的权利(4)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使自己的民事权利或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或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2、绝对权、相对权(1)绝对权,指权利人可以对抗不特定的任何人,且无须义务主体的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9积极协助即可实现的权利(2)相对权,指权利人仅可以对抗特定的相对人,而且须义务人履行行为的协助才能实现的民事权利3、既得权、期待权(1)既得权,指权利人已经取得的以

12、权利本身为实现目的的权利(2)期待权,指权利人享有的取得所期望的目的性民事权利的权利享有此权利目的在于保障权利人将来取得目的性权利(三)民事权利的保护分自我保护(分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和国家保护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条件下,采取适当手段对侵权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与侵权有关的他人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并事后及时请求国家有关机关处理的保护方法二、民事义务(一) 、民事义务的概念是对应于民事权利的,指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或当事人依法约定的,义务主体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权利要求,实现权利人利益的受法律约束的负担(二) 、民事

13、义务的分类基本义务,指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固有的、必备的、直接实现权利人利益目的的义务附随义务,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附随于基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0本义务而发生的以促进基本义务充分实现权利利益目的或保护权利人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不利益的义务第四节: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民事义务而被法律强制承担的以补偿受害者权益为目的的法律后果特征: 1、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为发生的依据2、民事责任以补偿权益受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目的3、民事责任的确定和承担允许

14、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协商(二)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法律责任一般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责任的法律属性不同: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2、责任内容的性质不同:补偿责任与惩罚责任3、责任产生的法律依据不同:依据法定或约定产生,还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产生4、责任的强制行程度不同:责任追究上是当事人意志,还是严格的国家强制5、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构成要件的严格程度不同6、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责任方式体现补偿性与惩罚性的不同7、责任承担的对象不同:是当事人还是国家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1三、民事责任的分类(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合同责任,指因违反合同约

15、定的义务或合同法上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它包括了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后合同责任等(二)双方责任和单方责任双方责任,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都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依其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1、过错责任,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构成要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即行为人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便不承担民事责任2、无过错责任,指行为人只要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无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依法律都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3、公平责任,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造成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追究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但损害由受害人一方承担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而由双方当

16、事人依公平原则分担损失的民事责任第四章 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点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得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点:1、平等性2、抽象性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23、完整性4、与主体的不可分离性二、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1、前者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主体取得权利的前提;后者是主体实际依法享有的能够依法保障实现的利益2、前者是法律赋予主体的资格,只要主体存在权利能力就存在后者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由一定的具体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其产生往往和主体的意志有关3、前

17、者是构成法律关系主体要素的法律资格后者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4、前者不仅指主体享有权利的能力,还包括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后者则是与民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责任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而受法律制裁的能力。责任能力的有无,须以当事人行为时有无识别其行为的意思能力为具体判断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也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自

18、然人在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应的意思能力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超过这一范围便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一、宣告失踪概念: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引起其财产管理和财产义务清偿效力的法律制度。二、宣告死亡1、概念: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引起类似于自然人死亡后果的法律制度。2、后果:发生类似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但是它只是对失踪自然人死亡的一种推定,当失踪自然人仍生存,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3、撤销:(1)财产处理(

19、2)婚姻处理(3)子女关系处理(4)损害赔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4第四节:监护一、监护的概念概念: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由监护人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五章 法人第一节:法人制度概述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民法通则第 36 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1、法人是社会组织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3、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4、法人是最终独立承

20、担民事责任的主体第二节:法人的分类一、传统民法关于法人的分类社团法人 VS 财团法人(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不同为标准而划分的)社团法人,指以人的集合为其组织体基础的法人财团法人,指以财产的集合为其成立基础的法人(1)设立的基础不同(2)设立的程序不同(3)设立的目的不同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5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指法律赋予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二)关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1、受自然性质的限制作者观点,其不仅违背主体权利能力抽象性资格的属性,而且没有法律

21、意义2、法律法规的限制作者观点,其仅仅是对已经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进行具体民事活动的规制,而不是对其抽象的主体资格的权利能力的限制3、法人目的的限制作者观点,法人的目的范围并不是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和地位问题,与其具体的活动范围无关,其活动范围超越了目的范围涉及的是具体行为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与其主体资格无关。综上所述,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这是抽象的法律资格。至于上述的限制,只是关于法人具体民事行为的效力及其权利义务享有和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而不是对法人抽象的权利能力的限制。(三)关于法

22、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6通说观点:1、享有时间不同2、享有的范围不同3、平等性与差异性的区别作者观点:民事权利能力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平等性,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是:平等性、抽象性、完整性、与主体的不可分离性)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赋予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和资格(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2、由法

23、人机关代表法人实现或由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代理法人实现3、关于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范围一致的观点(值得探讨)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法人的行为能力的特殊形式,它是指法人对自己的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也称侵权行为能力第四节:法人的机关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7一、法人机关的概念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作为法人构成部分的,形成法人意思,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二、特点:1、法人组织体的有机构成的核心部分2、是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设立的3、是决定法人行

24、为的枢纽4、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5、既可以是单一的个人也可以是由人组成的集体三、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我国采法人实在说,法人机关作为法人的核心的有机构成部分,与法人具有同一法律人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VS 代理人1、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法人与代理人是代理关系,是两个独立人格2、法定代表人意思与法人意思同一;代理人的意思具有独立性3、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而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的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只是此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4、前者的代表权来自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后者的代理权除法定代理,是被代理人的授权5、超越代表权限与超越代理权限的处理后果

25、不同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8第六章 与民事主体有关的其他组织第一节:合伙一、合伙的特征1、合伙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组织2、合伙组织是合伙人的集体3、合伙组织的依据是合伙人订立的协议4、合伙必须依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5、合伙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6、合伙财产为合伙人所共有7、合伙人对合伙体的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合伙与法人的区别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独立的民事主体人格2、法人主要以章程为依据组织成有机的法人组织体,合伙主要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4、法人事务由法人机关管理,合伙事务每个合伙人都有权执行合伙

26、事务5、法人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七章 民法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19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第二节:物一、物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能为人力所支配或控制的物质的实体存在特征:1、物存在于人身以外2、物能够满足人的一定的社会需要3、物能够为人力所控制或支配4、民法上的物一般为有体物二、物的分类(一)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指依物的自然属性在空间上不可移动其位置或移动后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主要指

27、土地及土地上的定着物。简述动产与不动产的分类意义1、采取的立法政策取向不同2、物权变动的要件不同3、物权设定的类型不同4、租赁权的性质不同5、诉讼管辖及法律适用不同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0(二)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是指因物固有的特定性或因权利人的选定而具有特定性,不能以他物替代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同一品种、规格、质量、价格等共同特征而可以相互替代的物(三)原物与孳息孳息,相对于原物而言是原物产生的收益在一般情况下,孳息的所有权归属于原物所有权人但在买卖合同中,孳息所有权不再是原物所有权主义,是交付所有权主义第四节:货币和有价证券一、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某种财产

28、权利的书面凭证第三分编 民事法律事实第八章 民事法律事实概述第一节: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是民法最重要的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述1、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法律要件,引起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或具体民事权利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12、特征:(1)是一种客观情况(2)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事实(3)是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3、意义(1)民事法律事实在民法规范中的地位a.法律规范的结构是由假定、处理、制裁三要素构成b.这三要素体现于民事法律规范结构中就是: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责任c.民事法律事实

29、是民事法律规范的假定部分,它是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责任规范适用的前提(2)民事法律实在实现民法调整功能中的作用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将民事社会关系纳入到民事权利义务的有序状态,得以顺利运转(3)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对民事司法实践的意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也叫民事法律事实组合,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观事实组合在一起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一、事件,是指其本身不直接包含人的意志性的民事法律事实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2(一)自然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纯由自然原因发生的事件1. 人的出生和死亡2.

30、 自然灾害3. 一定时间的经过4. 天然孳息的产生5. 无意志能力人所实施的“行为”(二)人为事件由人的行为引发的事件二、行为行为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活动,在此的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行为必须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分类:(一)民法上的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依据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不同(二)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1、表意行为(表示行为)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是行为人追求的如合同、立遗嘱、抛弃要求有行为能力,会产生有效或无效的法律后果2、非表意行为(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3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

31、示而实施的行为,是法定的如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会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创作行为不要求有行为能力第九章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包括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等效果。 (如有效,是指达到了行为人所追求的目的;而无效,是指没有达到行为人所追求的目的,绝不意味着在法律上不发生效果)法律行为制度的意义1、法律行为是最常见的事实, (没有法律事实就没有法律关系)2、首先它是表意行为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法律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法律行为制度集中体现了个人自由和意思自治原则。在市民社会中,民事主体正是通过法律行为而实现自治的。法律行为制度在各具体制度中的体现总论中的委托代理物权中抛弃债权中订立合同、解除合同继承中立

32、遗嘱第一节:法律行为概述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仅作了解)民事法律事实行为民事行为法律行为再判断有效无效的问题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与传统民法中法律行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4为概念的区别在于, 通则强调的是合法行为,而不是意思表示(是不对的)正确的理解是: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区分了非表意行为)法律行为不强调合法行为(包括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及可变更可撤销)2、 通则中规定的是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其表述)割裂了法律行为这个整体概念。法律行为应为民法的独有概念,因为它强调追求私的利益。无需加上“民事”的词。二、法律行为的特征1、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33、的行为法律事实,属于表意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旨在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第二节:法律行为的分类一、诺成性法律行为 VS 实践性法律行为前者:指在双方法律行为中,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后者: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支付标的物,才可以成立的双方法律行为二、有偿法律行为 VS 无偿法律行为前者,指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取得某种利益,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后者,指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取得利益无须给付相应对价的法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5律行为三、独立法律行为 VS 辅助法律行为辅助法律行为,指辅助独立法律行为生效,而本身并无独立的实质内容的

34、法律行为四、有因法律行为 VS 无因法律行为前者,指以财产给付为标的的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须以原因的存在或无瑕疵为要件的法律行为后者,指以财产给付或处分为标的的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不以原因行为的存在和无瑕疵为要件的法律行为。 (票据是最典型的无因民事行为)五、财产处分法律行为 VS 财产负担法律行为前者,指能够直接发生财产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后者,指发生债务负担效果的财产法律行为,即债权法律行为,它一经成立后为一方当事人设定债权,对方当事人负担债务,债权人借助于债务人的履行债务行为,才能实现其财产利益六、单务法律行为 VS 双务法律行为借用合同是单务法律行为,也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单务的并非都是无

35、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有息借贷第三节:法律行为的构成与成立一、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已经通过一定方式作出了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行为已客观地存在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62、行为人表示出来的意思是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即法效意思3、意思表示的内容是以明确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4、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二、意思表示(一)概念是指行为人把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社会其他人知晓的活动(二)意思表示的形式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1、明示形式2、默示形式(1)推定形式,指表意人实施一定的积

36、极作为行为,相对人或社会其他人依据法律规定、习惯或合同约定间接推知其意思的表示形式(2)沉默形式,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将表意人单纯的不作为行为视为其具有某种意思表示的形式第四节:法律行为的有效和生效一、法律行为有效和生效的概念(一)有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具备发生当事人欲求的民事法律效力的条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即内含了法律效果。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7(二)生效:是指有效的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所欲求的法律效果实际发生(即权利义务的开始)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一)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

37、公共利益4、标的确定和可能(二)形式要件如某些合同的特殊书面要求(审核批准、登记、公证、见证)又如在立遗嘱中的某些形式要求三、相关概念的辨析(一)法律行为的有效 VS 生效一般情况下,两者是同时发生的但是,下面情况下并不一致:1、死因法律行为2、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3、附始期的法律行为4、要式法律行为5、实践性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的构成和成立 VS 法律行为有效和生效1、判断的取向不同:事实判断;价值判断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82、判断的标准不同:意思表示;实质要件(4 个)+形式要件3、发生的时间不同:一般先成立,再有效,最后生效4、效力不同:生效是当事人欲

38、求的法律效果实际发生了第五节:法律行为的附条件与附期限(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1、概念: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选定的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决定其效力开始或终止的法律行为2、特点:(1)须是行为当时尚未实现的事实(2)须是有可能发生的事实(3)事实的发生不确定(4)条件须合法(5)须以当事人意思表示选定的事实的发生与否作为条件,法律规定的事项不能成为条件(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概念: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选定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一定期限的届至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终止依据的法律行为(三)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VS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条件的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确定的将要发生的事实第六节:法律行为

39、的效力状态论述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1、什么是效力状态?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29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能否引起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所追求的民事权利义务变动的法律效果的不同状况,它是对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进行法律价值评判所确定的不同状况2、哪几种效力状态?(有效)生效、 (有效)未生效、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效力未定、部分有效部分无效)(1)法律行为的(有效)生效指法律行为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对其效力的发生没有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意思选定的因素的限制,或者限制因素已不存在,从而引起了当事人意思表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效果的发生(2)法律行为的(有效)未生效指已经成

40、立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因尚未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选定的生效条件,尚未实际引起当事人意思表示所欲求的民事法律效果的状态(3)法律行为的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根本不能引起行为人意思表示内容所欲求的法律效果(4)法律行为的可变更和可撤销(意思表示有问题)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欠缺法律行为的非根本性有效条件,法律允许当事人予以变更或撤销(5)法律行为的效力未定(主体有问题)指法律行为成立后因欠缺有效条件而不能生效,但法律允许享You are the best !坚持就是胜利! 30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以其意思表示补正而使其生效或以其拒绝的意思表示而使其确

41、定无效的不确定状态(6)法律行为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二、法律行为的无效 VS 可变更可撤销 VS 效力未定1、欠缺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根据不同2、欠缺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是根本性有效要件;后两者是非根本性有效要件3、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不同无效处于确定的绝对的无效状态;后两者并不当然的处于无效状态4、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本来就无效;可变更可撤销只能由享有变更或撤销权的行为人进行;效力未定只能由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进行5、受时间限制不同无效的主张不受时间限制;可变更可撤销,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在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效力未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追认期间或当事人催告的期间作出同意或拒绝的意思表示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1. 双方互相返还财产2. 单方返还财产3. 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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