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会费收缴及规范会费使用办法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 0.5%的会费”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是对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保证会员能够享受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交纳对象:“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 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 。收缴标准: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根据我院交纳会费的惯例和实际情况,每季度
2、交纳一次会费。会费应按本人最新工资标准。月交纳工会会费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如下:在职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0.5%每月会费金额离休职工:(基本离休费增发离休费)50% 0.5%每月会费金额工会会员会费每年以 1 月份工资单数额缴纳。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收缴的会员费原则上由院工会直接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文艺、体育活动、帮扶活动的各项费用。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三、会费的财务管理会费收支应量入为出,不得超支。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以便院工会进行账务处理(院工会财务暂由院财务处代管) 。各项会费收支应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开。收取会费时必须按每位会员的收取
3、标准,收取金额,收费期间绘制表格,据实收取。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各项活动,应有正规发票。根据院会计达标要求,发票填列应按下面要求:“原始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所有单据上应由两人以上经办人及基层工会主席签字方为有效。基层工会在报销节日工会活动经费时(如五一、国庆及元旦春节) ,将会费收缴单及使用时的发票(三人签字)一并交至院财务,由院财务核查会费收支情况,并据以入账。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工会委员会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工会201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