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考场规则为了端正考风考纪,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及要求:1、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请将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于指定位置。2、考试前 10 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照编排的座位就坐,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放桌子左上角备查。3、迟到 30 分钟以上(含 30 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 30 分钟后,才允许交卷出场。4、不到开考时间,不得答题,答题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5、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等信息外,严禁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6、考试期间,请保持安静,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严禁吸烟。7、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需要看时间请自带手表或询问监考人员。8、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禁交头接耳、偷看、夹带、抄袭、替考,违者取消考试资格。9考试期间,不得擅自挪动座位,违者认定为考场违纪,交卷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10、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相关资料不可带离考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预祝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