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事比武队列动作考核评分细则队列动作要求:队伍严整、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精神振奋。动作准确、熟练、协调。作风严肃、紧张,遵守队列纪律。一、立正 稍息(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作扣 1 分;两脚跟靠拢不齐扣 1 分;两脚尖分开大于或小于 60 度,两腿未挺直各扣 1 分;小腹未微收、上体未微向前倾、未自然挺胸各扣 0.5 分;两肩不平、未稍向后张扣0.5 分;手形贴法、中指位置不正确各扣 0.5 分;头不正、两眼不向前平视各扣 1 分;稍息左脚伸出方向不对、伸出过大或过小各扣 2 分。二、跨立 立正(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作扣 1 分;两脚跟靠拢不齐扣 1 分;两脚尖分开大于或小于 6
2、0 度,两腿未挺直各扣 1 分;小腹未微收、上体未微向前倾、未自然挺胸各扣 1 分;两肩不平、未稍向后张扣 1分;手形贴法、跨立两手握法不正确、中指位置不正确各扣 1 分;头不正、两眼不向前平视各扣1 分;跨立时,左脚伸(跨)出过大或过小各扣 1 分,三、齐步与立定(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姿态不端正各扣 1 分;两眼未平视前方扣 1 分;臂腿不协调扣分;两臂摆动不自然、运动路线不正确、不定位各扣 1 分;行进时没有勇往直前的精神扣 1 分;步幅、步速不准确各扣分;立定时向左跨步扣 1 分;靠脚时腿未挺直、靠脚无力各扣 1 分。四、停止间转法(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扣 1 分;上体
3、不能保持立正姿势扣分;转体和靠脚时两腿未挺直扣分;转动时上体与腿不一致扣分;靠脚时跺脚或外扫扣 1 分;转体时两臂摆动扣 2 分;靠脚后两脚跟不在一直线上扣 1 分。五、跑步与立定 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作、姿态不端正各扣 1 分;两眼不平视前方扣 1 分;听到预令两手未迅速握拳提于腰际扣 1 分;第一步跃出迟缓扣 1 分;脚着地方法不正确扣 1 分;摆臂不符合要求扣 1 分;立定时臂腿动作不协调、不准确各扣 2 分。六、正步行进与立定(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作、姿态不端正各扣 1 分;腿臂不协调扣 0.5 分;腿部动作不准确,扣一次 1分; 两臂动作运动路线不准确不定位各扣 0.5 分;行进时上体晃动扣 1 分;步幅步速不准确扣 1 分;靠脚放手不一致靠脚无力各扣 1 分;立定时向左跨步扣 2 分.七、敬礼、礼毕(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作、姿态不端正各扣 1 分;上身不正直,五指没有并拢自然伸直,中指没有距帽檐约 2 厘米处扣 1 分;头过高或过低一次扣 1 分;敬礼礼毕不能迅速到位一次扣 1 分八、脱帽、戴帽(10 分)扣分细则:精神不振作、姿态不端正各扣 1 分;脱帽戴帽时低头或歪头一次扣 1 分;帽未戴正每次每人扣 1 分;脱帽戴帽动作不迅速,没节奏每次扣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