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设施配套布局按照公共服务设施“1+6”的配建标准,新村应配置村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加强村内文化产业设施的配置,如电影院等。表 5-2 区域新村的各项公共设施配置及标准如下表类 别 设施名称 配置要求新村管理用房(村委会)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左右,含警务、财务、社保等功能用房市场信息工作站 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左右管理就业服务工作站 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左右教育 托幼(儿)园1000 人以上原则上配置托幼一处,人均占地面积 10 平方米左右医疗卫生 卫生室 建筑面积 45-60 平方米,1000 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文化活动室含科技服务点,建筑面积 50-200 平方米,1000 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文化体育全民健身设施(场地) 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农贸市场 占地面积 50-200 平方米,1000 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放心店 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左右商业服务邮政、储蓄代办点 结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大于 70 米公厕 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左右村级客运招呼站水泵房 非集中供水区域内村庄设置市政公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没有布设污水管网的村庄设置在新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指导下,根据斑竹林村新村建设的人口规模及现状条件对该村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如下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