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铺装地砖及墙砖合同发包方(甲方):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张志强(身份证:51022719550118327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 1 条 工程概况、工期、合同款价1.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潼南县实验二小江北分校及第三幼儿园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 潼南江北新城 C4-3 地块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要求及现行施工规范,进行对潼南县实验二小江北分校及第三幼儿园建设工程(幼儿园、食堂)地面砖及墙砖的人工安装。1.2 工
2、期开工日期:按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不耽误工期 竣工日期:以开工时间为准,从开工之日起 60 天内全部完工 保修期: 壹 年,自地面砖及墙砖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3 合同价款1、铺装地砖单价: 18.5 元/平方米。2、贴墙砖单价: 25.0 元/平方米。3、贴踢脚线单价: 2.0 元/米。4、贴梯步单价: 20.0 元/米。以上单价含只人工费,计算面积按实际铺装收方为准,不因市场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格。1.4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 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第 2 条 甲方工作3.1、将施工所需水、电、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
3、的需要;3.2、提供平面图,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图;第 3 条:乙方工作3.1、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施工计划按期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和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3.2、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应保护施工现场,不得损坏甲方已完工程。若有损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复原或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3.3、乙方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规范施工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第 4 条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 10 %。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第 5 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第 6 条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价款及保修金支付完毕终止。 第 7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负 责 人: 负 责 人:2014 年 月 日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