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夫妻两个人名,离婚后,过户到一个人名下网上求助网友提问:结婚时买房,女方首付 10 万,男方贷款 18 万(商业贷款+公积金),房产证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了。女方提出要房子,男方要 40 万现金。房子是上海的商品房,价值 100 万。现在房子还有 2 万公积金没有还。目前,女方说要把男方的名字去掉,再给男方 40 万。请问,去掉男方的名字,要做哪些事情?是不是要先把房子剩余公积金还完,再去过户?公证需不需要?公证需要多少钱?过户需要多少钱?问题补充:是协议离婚。我在网上查到去房管局做自愿放弃,填写放弃共有权,这样的话可否,需要花多少钱?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拿离婚证和协议书及房产证等就可以啦。如果是诉讼拿判决书等。过户一般是不收费的。但是评估等还是需要的。具体可以到房管部门咨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