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线路和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线路、设备提供依据。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线路、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2、重大缺陷:指线路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3、紧急缺陷:指线路、设备缺陷直接影响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威胁人身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三
2、、设备缺陷的处理: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供电所、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线路、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时,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四、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 24h 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 1 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人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五、处理设备缺陷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附:设备缺陷记录表 1填写范围 设备缺陷记录应填运行中的高压线路及配电室内的配电装置存在的缺陷。 2填写要求 (1)发现时间、消缺时间要写明年、月、日。 (2)发现人、处理人要由本人签字。 (3)缺陷内容及程度要填写清楚明了。缺陷程度分为:一般、重大、紧急三大类。 (4)缺陷内容应同“值班记录 ”、 “巡线记录” 中的相关内容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