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田地互换协议关于 xxxxxx 等户的田地、土地经各户协商同意作如下互换:、 xxxx(位于水过田地路上山傍)的柴房两间及柴屋空地约0.15 亩地与伍志秋水过田 0.14 亩互换,经双方同意互不补地、补价作为交换(地界以双方现场实际指定的为准) 。、 xxx 水过田地互换,经各户同意互换条件如下:1、 xxx 水过田地(猪栏、牛栏)约 0.00 亩交换给 xxx;即以围墙为界以西面归 xxx 使用(地界以双方现场实际指定的为准) 。2、 xxx 的土地(位于)伍浩秋屋边的小门楼对出 0.00 亩地给 xxx 使用(地界以双方现场实际指定的为准) 。三、xxx 同意水过田地约 0.00 亩地给伍庆秋使用,并同意位于xx 门前鸡屋小棚拆除(地界以双方现场实际指定的为准) 。四、xxx 同意位子于水过田地屋外东南面的 0.00 作为与 xxx 田地预留一米作公巷共同使用(地界以双方现场实际指定的为准) 。五、xxx 同意用水过田地约 0.33 亩与伍江时、xxx 水过田地约0.192 亩、门口垌田地约 0.13 亩互换(地界以双方现场实际指定的为准) 。六、经各家各户田地、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七、此协议一式九份。报村委一份。八、各户互换田地、土地的代表签名:201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