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金晖隆泰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名称: 副井提升试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审 核: 张建华 施工单位: 机电科 时 间: 2012-10-10项目名称:副井提升试运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单位 审批人员 审批时间福建华星:机 电 科:生产技术科:调 度 室:安 全 科:总工程师:审批意见:副井提升试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现我矿副井提升系统主体已经安装完工,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副井提升高度为 198 米,副井提升绞车型号为 2JK-1.25*2/20,现井筒装备和副井提升绞车处于磨合阶段,为保证副井提升系统在试运行阶段的安全运行,特制式运行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二、一般要求1、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
2、期间,除徐州安华施工队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罐笼上、下井。特殊情况下矿其他人员需要乘坐罐笼上、下井时,须 到矿调度室开具乘坐罐笼证明,并凭借此证明上、下井。2、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期间,严禁满负荷运行,提升物料及矸石时,不得全速提升,且限速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2 米/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试绞车或井筒装备时,以及提升系统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时,必 须停止提升物料和矸石,且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开车,井口、井底信号工有权制止强行开车行为,并汇报调度室。3、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期间,绞车司机、信号工在操作相关设备时,必须 按照其操作规程进行正规操作。4、若绞车司机、信号工在操作期间发现所操作设
3、备有任何异常情况,必须 立即停止提升操作,并汇报徐州安华施工队负责人和矿调度室,徐州安华施工队和矿维护人员全力抢修,严禁在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期间带病运行。5、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期间,副井口必须安装照明设施,井口信号工能清晰看见罐笼提升情况。6、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期间,安装施工队和矿方为人员要加强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绞车和井筒装备在试运行 72 小时后,必须对螺栓紧固部分和受力连接装置进行紧固。8、绞车试运行前必须对整个付井提升系统的组成部分进行调试和空载运行,没有问题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行9、系统联合试运行必须首先进行空载运行,空载运行检查个方面运行数据没有问题后方可进行重
4、载,重载运行期间检查和测试绞车运行状况和运行数据,重载和空载运行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运行,10、绞车试运行期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绞车进行性能测试,测试合格且绞车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行。11、试运行期间进一步检查和测试绞车保护系统、操车系统、信号系统的闭锁功能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84、393 条的规定。12、试运行前必须对提升容器的防坠器进行空载和重载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运行。三、安全技术措施:1、绞车房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运行前,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各种保护动作是否灵敏、有效,若设备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2、副井提升绞车必须装设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灵敏、有效。
5、副井井筒装备中传感器及行程开关必须有效,且必须接入绞车安全回路。3、车房门口挂有“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4、车房内照明必须齐全完好,光线必须充足。5、车房内带电设备必须设置防护栏,设备转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罩。6、车房内必须备足干粉灭火器 4 台,消防铁锨两把,备有不少于 0.2 立方米的两个沙箱,沙箱内装满沙子,并有足够的纸沙袋。7、绞车必须安装电流表、压力表等,各 仪表要齐全,指示要准确。司机开车时必须认真观察各仪表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车,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查明问题处理好后,方可正常开车。8、在井口、井底等地点必须安装一盏本安型信号指示灯,并和绞车联锁,绞车 启动, 红 色信号
6、指示灯亮,以示绞车运行。9、所有人员在副井提升系统试运行期间乘坐罐笼时,必须得到安装施工单位认可和调度室证明,没有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任何人员,不得乘坐罐笼。且每个罐笼内 1 次只允许乘坐不得超过 10 人。超过规定的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10、副井提升系统在提升物料及矸石时,必须将物料及矿车推入罐笼内,且将 矿车或其他物品固定于罐笼内部,严禁任何物品超出罐笼边缘。四、其它要求1、绞车运行中,不得从事检修工作。2、绞车检修完毕,必 须按原样恢复,防止漏装现象。3、机械、电气设备检修,绞车必须停电闭锁,将绞车滚筒锁住。 4、设备运行异常时, 应首先停车,再通知 电修工处理。5、不允许带电维修电控装置。6、矿井如发生灾害事故,紧急情况下,必 须立即启动矿井灾害事故救援预案,并严格按预案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