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第 1 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协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协会管理的公务车辆。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三条 协会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第 4 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第 5 条 本协会人员因公外
2、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申请单报行政部,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情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救援、临时决定送领导以及客户等)第 2 页 共 4 页第 6 条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与终止里程。第 7 条 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第 8 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第 9 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第 10 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协会指定场所
3、。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回协会车辆停靠地。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第 12 条 根据车辆行驶里程,由行政部提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经财务领导审批通过,转到协会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第 13 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行政部汇报并请求批示,并等待救援。第 3 页 共 4 页第 4 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第 14 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第 15 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协会行政部联系。
4、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第 16 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第 5 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第 17 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协会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协会领导和各部门及协会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第 18 条 因协会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第 19 条 驾驶员应遵守协会考勤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第 4 页 共 4 页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第 6 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