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困难补助审批程序一、讨论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吕进儒副组长:赵国朝成员:工资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矿工会常委及相关车间工会主席组成二、讨论时间:为每季度后次月的 5 日进行讨论,如有特殊情况,矿工会另行通知。三、申请困难补助步骤:个人书面提出申请车间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矿工会女工部核实讨论委员会确定、公示矿工会主席审批矿工会财务室领取补助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将所致困难的单据附申请后面(单据为复印件) ,报本单位工会主席;员工所在单位工会主席初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携带原始单据及复印件一并上报矿工会生活女工部(个人上报原则上不予接受);生活女工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原件退回,并将上报材料及时登记) ;生活女工部组织困补讨论委员会成员讨论确定困补金额;将讨论结果上网进行公示,3 天内各车间或员工有不同意见,由矿工会生活女工部负责核实、复议;矿工会主席批准确定的补助金额;矿工会生活女工部将讨论后的困难补助申请表报矿工会财务室,补助由各车间工会主席统一领取发放。如有特殊应急,需要救济帮扶的,必须经过常委会通过,矿工会主席批准,方可发放,同时,并在本季度讨论中进行说明,达到讨论委员会一致通过。矿工会2009 年 10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