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与 关于蔬菜及肉蛋副食配送协议甲方(学 校):乙方(供货商):因实行营养午餐工作需要,经中心校牵头组织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期效本协议一学期一签订。本次有效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协议要求1、甲方保证每学期营养餐的蔬菜、肉蛋等副食材料(米、面、油、盐除外)的百分之九十五供应量由乙方配送。2、乙方定期直接配送到甲方所在学校或由批发部在伏山境内委托 1-2 名经营蔬菜生意的代理人代理配送到校(配送费用由批发部与代理人自行协商) 。配送各种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3、原则上每周配送两次(周一和周三) 。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再与乙方联系协商。4
2、、乙方每次配送前一天要与甲方联系确定配送的品种和数量。供货商(或代理人)必须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卫生,否则,由乙方负全责。5、乙方负责配送过程中安全管理,如有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与甲方无关。6、乙方要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7、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各种食品材料不高于市场价格。中心学校随时监管价格,如发现价格高于当天零售价格,甲方当即给予供货商当天供应的蔬菜价格 2 倍的罚款,罚款从学校给予的供货商蔬菜款中扣除。8、甲方要设专人负责接收。接收时双方要验好货,并如实认真填写接收单。接收单(双方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中心学校一份.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报中心校同意。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中心校存档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二 0 一四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