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托管教育联盟 助力中小托管机构走好每一步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一、兼职教师基本要求1、上课必须提前 510 分钟到达教学场所做好课前准备,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中瀚考勤制度进行处理。教师衣着整齐大方,按时上下课,授课期间,不擅离岗位,不得接待来客或接打电话。2、上课前核对本班学生人数,如有缺勤学生和相关教师报备。教学目的须明确,在课堂上不允许讲述与课程教学无关的内容,更不允许散布错误言论。3、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爱护和尊重学生,不得体罚、辱骂学生。4、为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对已排定的课程表不再更改,老师应尽量做到不调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补课,不得私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私自更换教师代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时,应提前一周向教学主管办理调、停课手续,经教学部审批后,报教务部核准后,方可调课或停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5、学校或开课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兼职教师参加相关的会议或教研活动。6、按时填写或上交各种教学资料;每次授课需填写教师签到表。教案需提前一周上交至教学主管。7、下课后将学生送回相应的托管班,保证其安全性,并简单整理教室桌椅等。201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