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氨库装置消 防 专 篇编制: 校核: 审核: 21 设计原则、依据及规范1.1 设 计 原 则认 真 贯 彻 “预 防 为 主 , 防 消 结 合 ”的 方 针 , 严 格 遵 循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防 火 规范 及 规 定 , 搞 好 本 项 目 的 防 火 设 计 。 充 分 利 用 装 置 所 在 地 域 现 有 的 消 防 设 施 , 尽 量 节约 投 资 。1.2 设 计 依 据1.2.1 设 计 合 同 。1.2.2 *提 供 的 设 计 基 础 资 料 。1.3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相 关 法 规 和 规 定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2、席令第 4 号)1.3.2 建 筑 工 程 消 防 监 督 审 核 管 理 规 定 ( 公 安 部 30 号 令 )1.3.3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44 号 ) 1.3.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70 号 )1.3.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28 号 )1.3.6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373 号 )1.3.7 国
3、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规 定 ( 国 发 【 2004】 2 号 )1.3.8 关 于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务 院 安 全 生产 委 员 会 安 委 办 字 【 2005】 48 号 )1.4 设 计 中 执 行 的 主 要 标 准 、 规 范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2)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1995)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1992,1999 年版)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5) 建
4、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 版)6)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02)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1992)9)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1985)10)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63-1999)3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1995)12)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11993)1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1993)14)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
5、3.31993)15)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4053.41983)1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1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GBZ22002)18) 钢制压力容器 (GB1501998,2002、2004 年修改单)19) 安全标志 (GB28941996)2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1993)2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22)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1990)2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50441985)24)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 (LD841995)25)
6、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 (HG205461992)26) 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 (HG/T230041992)27)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28)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 (HG205491998)29)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HG/T 205072000)30) 控制室设计规定 (HG/T 205082000)31)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 205092000)32)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HG/T 205102000)33) 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HG/T 205112000)34)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 (
7、HG/T 205122000)35)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 (HG/T 205132000)36) 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 (HG/T 205142000)3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1993)38)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 (HG/T230011992)439) 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安全要求 (JB8935-1999)4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4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4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0 年
8、局部修订)44)安全色 (GB2893-2001)45)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772005)46)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T20649-1998)47)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1992)4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1-2005)49)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工程规定 (HG20546.2-1992)2 工程概况2.1 工 厂 产 品 方 案 及 设 计 生 产 能 力2.1.1 产 品 方 案本 装 置 用 于 液 氨 的 储 存 。2.1.2 设 计 生 产 能 力罐 区 内 液 氨 贮 存 能 力 :1#球 罐 : 12300 P
9、N=2.45Mpa VN=1000m32#球 罐 : 12300 PN=2.45Mpa VN=1000m32.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本 装 置 用 于 储 存 来 自 合 成 氨 装 置 的 液 氨 。2.3 设 计 范 围本 设 计 承 担 装 置 界 区 内 的 消 防 设 计 。2.4 生 产 、 储 存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定 类本 装 置 的 生 产 、 储 存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定 类 如 下 表 :表 2-1 生 产 、 储 存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定 类 和 建 筑 物 耐 火 等 级 表序 号 建 构 筑 物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2 火 灾 分 类 建
10、 筑 结 构 类 型 耐 火 等 级 备 注1 罐 区 防 火 堤 2000 乙 砖 混 结 构 二 级2.5 工 厂 位 置 及 厂 区 周 围 消 防 设 施 的 设 置 现 状2.5.1 工 厂 位 置5本 装 置 拟 建 在 *厂 区 内 。2.5.2 厂 区 周 围 消 防 设 施 的 设 置 现 状据 厂 方 提 供 的 资 料 , 装 置 附 近 现 有 一 套 消 防 水 系 统 可 供 本 装 置 利 用 ,供 水 能力 可 靠 。2.5.3 危 险 装 置 , 设 备 布 置 时 除 满 足 防 火 、 防 爆 的 规 范 要 求 外 , 还 需 满 足 操 作 、 检修
11、、 装 卸 所 需 的 场 地 和 通 道 。本 罐 区 设 备 与 周 边 其 他 设 施 满 足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防 火 间 距的 要 求 。3 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3.1 工 艺 过 程3.1.1 液 氨 的 特 征 、 用 量 和 储 量3.1.2 产 品本 装 置 的 产 品 为 液 氨 。 氨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特 征 如 下 表 :表 3-2 危 险 物 料 特 性 一 览 表名 称 氨化 学 式 NH3分 子 量 17.03熔 点 ( ) -77.7沸 点 ( ) -33.5燃 烧 性 易 燃水 溶 性 极 易 溶引 燃 温 度 ( )
12、 651液 体 相 对 密 度 ( 水 =1) 0.82(-78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 0.6爆 炸 下 限 ( v ) 15.7爆 炸 上 限 ( v ) 27.4危 害 性 类 别 危 规 编 号 23003, UN 号 1005第 2.3 类 有 毒 气 体 GB12268用 量 或 储 量 1600m3灭 火 方 法 切 断 气 源 、 雾 状 水 、 二 氧 化 碳 、 泡 沫3.1.2 工 艺 流 程 中 物 质 反 应 的 操 作 条 件 及 危 险 性 分 析6本 生 产 界 区 内 的 主 要 生 产 介 质 为 液 氨 , 氨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13、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或 高 热 能 产 生 燃 烧 爆 炸 。3.1.3 有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介 质 的 设 备 安 全 控 制 及 异 常 情 况 的 紧 急 控 制3.1.3.1 针 对 生 产 介 质 易 燃 易 爆 的 特 点 , 对 于 某 些 与 安 全 生 产 密 切 相 关 的 控 制 参 数采 用 了 自 动 调 节 和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 并 设 置 有 连 锁 控 制 装 置 , 确 保 生 产 安 全 、 可 靠 。3.1.3.2 本 装 置 对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储 罐 设 置 了 工 艺 报 警 及 自 动
14、卸 放 等 联 锁 装 置 , 使 整个 装 置 能 够 在 生 产 不 正 常 或 事 故 状 态 下 实 行 紧 急 停 车 。3.1.3.3 对 关 键 设 备 卧 式 容 器 ,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 从 工 艺 需 要 的 角 度 及 安 全 的 要 求 ,选 用 可 靠 的 材 料 , 做 到 设 备 本 体 的 安 全 。a) 对 接 触 低 温 物 料 的 设 备 选 用 耐 低 温 的 低 温 碳 钢 ;b) 对 无 腐 蚀 或 轻 腐 蚀 的 设 备 选 用 碳 钢 类 材 质 或 铸 铁 。3.1.3.4 对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有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介
15、质 的 压 力 容 器 均 设 置 压 力 、 液 位 等 检 测仪 表 , 并 设 计 了 超 限 报 警 设 施 和 安 全 阀 等 安 全 泄 压 措 施 , 安 全 阀 排 出 的 易 燃 、 易 爆 气体 均 送 厂 区 事 故 系 统 处 理 , 以 避 免 火 灾 、 爆 炸 和 污 染 。3.2 总 图3.2.1 总 平 面 布 置本 装 置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考 虑 了 以 下 安 全 原 则 :3.2.1.1 满 足 装 置 的 安 全 施 工 、 操 作 及 维 修 ;3.2.1.2 本 装 置 与 周 边 的 建 筑 物 间 距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 并 在
16、 事 故 状 态 下 满 足 人 员 疏 散的 要 求 ;3.2.1.3 主 要 工 艺 设 施 间 考 虑 足 够 的 安 全 间 距 , 以 免 一 个 区 域 发 生 事 故 而 影 响 其 它区 域 , 并 考 虑 消 防 设 施 运 用 的 可 能 性 ;3.2.1.4 考 虑 火 源 与 可 能 的 易 燃 物 释 放 源 的 安 全 间 距 , 将 任 何 事 故 仅 限 制 在 一 个 生产 单 元 内 并 消 除 并 发 事 故 ;3.2.1.5 保 证 设 备 的 安 全 间 距 , 以 使 当 一 个 设 备 处 于 危 险 时 而 使 其 它 设 备 仍 可 持 续正
17、常 运 转 ;3.2.1.6 危 险 物 品 应 分 类 存 放 以 限 制 事 故 扩 大 ;3.2.1.7 事 故 时 能 保 护 重 要 设 施 如 消 防 水 系 统 、 主 控 室 、 事 故 电 源 及 有 人 停 留 的 建筑 ;3.2.1.8 装 置 四 周 均 有 道 路 , 满 足 消 防 的 要 求 。3.2.2 防 火 间 距本 装 置 内 各 生 产 单 元 间 的 间 距 及 本 装 置 与 周 边 生 产 装 置 间 的 间 距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执7行 , 完 全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 主 要 建 构 筑 物 的 防 火 间 距 请 参 见
18、总 平 面 布 置 图 。3.2.3 消 防 通 道本 装 置 设 在 厂 区 道 路 南 面 , 且 能 满 足 大 型 消 防 车 和 检 修 车 辆 的 通 行 。3.3 构 筑 物 防 火3.3.1 根 据 生 产 、 储 存 的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确 定 建 筑 物 的 结 构 形 式 、 耐 火 等 级 、 建 筑材 料 , 使 其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3.3.2 本 装 置 区 生 产 设 备 均 露 天 布 置 , 有 利 于 通 风 及 防 爆 泄 压 , 可 避 免 可 燃 气 体 在建 筑 物 内 的 积 聚 。3.3.3 各 建 构 筑 物 内 设 置
19、完 备 的 安 全 疏 散 及 围 护 设 施 , 如 疏 散 楼 梯 、 安 全 出 口 、 防护 栏 、 事 故 照 明 , 这 些 设 置 完 全 满 足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要 求 。3.4 排 水本 装 置 区 几 乎 无 污 水 , 场 地 雨 水 排 入 厂 区 回 收 系 统 。3.5 电 气3.5.1 工 程 的 供 电 负 荷 、 电 源 数 量 及 消 防 用 电 的 可 靠 性本 装 置 为 连 续 生 产 , 根 据 规 范 要 求 , 供 电 负 荷 属 二 级 。 电 源 由 厂 方 根 据 现 有 变 配电 站 情 况 提 供 ,据 厂 方 提
20、供 的 基 础 资 料 表 明 , 本 装 置 的 供 电 安 全 可 靠 。3.5.2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内 电 气 设 备 选 型 。3.5.2.1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划 分 按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电 力 装 置 设 置 规 范 ( 50058-92) , 本 装 置 的 设 备 大 多 数涉 及 易 燃 易 爆 物 料 , 所 以 均 要 考 虑 防 爆 要 求 , 本 装 置 的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属 二 区 。3.5.2.2 危 险 区 域 电 气 设 备 根 据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电 力 装 置 设 置 规 范 ( 50058-92) 来 确
21、定 。 根 据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的 分 区 、 电 气 设 备 和 仪 表 的 种 类 和 防 爆 结构 的 要 求 , 选 择 相 应 的 电 气 设 备 和 控 制 仪 表 。 选 用 的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和 控 制 仪 表 的 级 别和 组 别 不 低 于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内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的 级 别 和 组 别 。3.5.2.3 在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内 , 所 有 电 缆 用 阻 燃 电 缆 , 且 电 缆 不 允 许 有 中 间 接 头 。3.5.2.4 敷 设 电 气 线 路 的 管 沟 、 电 缆 或 钢 管 所 穿 过 的
22、不 同 区 域 之 间 墙 或 楼 板 处 的 孔洞 处 采 用 非 燃 烧 性 材 料 严 密 堵 塞 。3.5.2.5 腐 蚀 环 境 的 电 气 设 备 根 据 环 境 类 别 按 化 工 企 业 腐 蚀 环 境 电 力 设 计 规 定 HG/T20666-1999 来 选 择 相 应 的 产 品 。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和 腐 蚀 环 境 中 的 电 气 设 备 选 用 防爆 兼 防 腐 型 。3.5.2.6 电 缆 沟 至 电 缆 室 , 电 缆 室 至 配 电 室 开 关 柜 、 电 气 盘 的 开 孔 部 位 , 电 缆 贯 穿隔 墙 、 楼 板 的 孔 洞 采 取 阻 火
23、封 堵 。83.5.3 防 雷 及 防 静 电 措 施3.5.3.1 本 装 置 设 备 及 管 架 的 防 雷 设 计 符 合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 GB50057-94) 的 要 求 。3.5.3.2 本 装 置 采 用 避 雷 针 、 接 地 极 等 防 雷 。3.5.3.3 本 装 置 采 用 管 道 、 设 备 接 地 极 防 止 静 电 的 产 生 , 同 时 管 道 通 过 限 速 也 可 防止 静 电 的 产 生 。3.5.3.4 全 厂 可 能 产 生 静 电 的 设 备 管 道 等 均 应 做 防 静 电 措 施 , 电 气 防 静 电 接 地 与 保护
24、接 地 共 用 接 地 装 置 , 有 关 设 备 , 管 道 可 连 接 在 接 地 干 线 上 以 消 除 静 电 的 产 生 。3.5.4 照 明本 工 程 照 明 种 类 有 正 常 照 明 , 应 急 照 明 两 种 , 正 常 照 明 由 照 明 配 电 箱 供 电 , 应 急照 明 采 用 带 蓄 电 池 的 灯 具 , 以 保 证 安 全 疏 散 .应 急 照 明 电 源 不 间 断 , 部 分 装 置 还 设有 局 部 照 明 和 检 修 照 明 ,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相 应 选 择 防 爆 灯 具 、 防 爆 开 关 , 厂 区 设 有 道 路照 明 , 满 足 厂
25、区 内 道 路 交 通 照 度 标 准 要 求 。3.6 通 风 设 施本 装 置 的 设 备 采 用 露 天 布 置 , 能 有 效 地 避 免 可 燃 气 体 积 聚 而 引 起 的 火 灾 。3.7 安 全 色 及 安 全 标 志本 装 置 的 建 构 筑 物 、 设 备 均 按 标 准 涂 刷 安 全 色 和 安 全 标 志 。配 置 的 灭 火 器 箱 及 危 险 作 业 场 所 均 采 用 红 色 作 为 安 全 色 。对 生 产 危 险 的 建 构 筑 物 、 设 备 均 设 置 “禁 止 吸 烟 ”、 “注 意 安 全 ”等 安 全 标 志 。3.8 火 灾 报 警 系 统根
26、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 GB50116-98) 和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计 防 火 规 范 ( GB50160-92) 的 要 求 , 4 消防系统4.1 消防设施设计原则本装置消防设施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一次,火灾延续时间为4小时进行设计。4.2 消防设施的组成本装置共设计有两种消防系统:室外消防栓给水系统以及消防水炮给水系统。4.2.1 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4.2.1.1 室外消防用水量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本装置以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为4小时,消防用水量为160l/s,消防冷却
27、用水着火罐供水强度9为6l/minm 2,邻近罐冷却用水供水强度为3l/minm 2,罐的投影面积约为118m 2,本装置总的冷却用水量为25L/s。本装置总的消防用水量为160L/s。设计按190L/s。4.2.1.2 水源形式、供水能力本装置建在原有厂区内,本装置消防用水由原厂区根据现有消防水管网情况提供,据厂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消防供水可靠。4.2.1.3 消防给水管网由于本装置建在原厂区内,故本装置的消防给水管网由厂区根据原有消防给水管网情况提供。4.2.1.4 室外消火栓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及本装置工艺物料性质,本装置罐区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35m。在防火堤外设置消火栓6个,在防火堤内设置消
28、火栓2个,液氨球罐自设喷淋装置,液氨泄漏时消防栓及喷淋装置喷射雾状水封锁事故部位,在着火时也可用于冷却液氨罐,每支消防水栓流量为20l/s,供水压力0.5Mpa,射程为35m。考虑同时使用8台。消防用供水量为160l/s.5 消防设施专项投资概算表5-1 消防投资概算表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备注1 水消防系统 52 球罐喷淋装置 83 防雷及防静电设施 3.5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0.40合计 16.96 预期效果评价本工程在消防设计中强调“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采取了许多有效的防火措施,使火灾的危险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预计在生产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来操作,不会出现火灾隐患。即使事故时发生着火,采取设计中的各项措施能有效扑灭初始火势,控制火灾和火势,使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试用和维修保养,使消防工程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危险时有效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