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溪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 溪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本 溪 市 科 学 技 术 和 知 识 产 权 局本 溪 市 财 政 局本科协发 2010 8 号关于开展第五届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区)科协、各企事业单位科协: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及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优秀科技人才队伍,为本溪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第五届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2、下:一、学科设立原则文件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结合本溪学科发展实际设立相应学科。对未涉及的个别新兴学科及边缘学科,参照国家现行权威学术机构确认的学科分类执行。具体申报学科,参见附件。二、评选范围凡我市(包括驻溪中直、省直单位)在职在岗(包括非公有制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含交叉科学、软科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品德优良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三、评选原则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在艰苦行业及基层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四、评选条件拥护中国
3、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献身、 创新、求实、协作” 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业务工作中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曾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并得到社会和同行的广泛认可;2、自 2007 年以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或学术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的主要作者;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学术论文(3 篇以上)的主要作者;3、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实施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显著经3济效益(附经济效
4、益证明)。五、评选程序1、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在市级学会,县(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提名,并经所在单位(地区)组织或人才管理部门同意,按要求履行填报手续。2、由推荐单位将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和相关学术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市科协学会部,每一学科原则可推荐 23 名候选人。个人报送不予受理。3、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4、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初评,投票产生的评审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5、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6、将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当选资格。7、提交市科协常委会终审。六、评选时间及要求评选第五
5、届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 月底为推荐上报期;7 月至 8 月为评审期,9 月公布评审结果。各市级学会,各县(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要认真做好第五届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的组织推荐工作,将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选拔上来。根据评选工作需要,每位候选人需交评审费 200 元。市科协负责对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并定4期对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进行监督考核,对于已调离我市或存在违法违纪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的学科带头人予以及时调整。附件: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本溪市科学技 术协 会 中共本溪市委 组织 部 中共本溪市委宣
6、传 部本溪市人力 资 源和社会保障 局 本溪市科学技 术 和知 识产权 局 本 溪 市 财 政 局2010 年 4 月 7 日5附件 1:本溪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姓 名推荐单位申报学科6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 民 族籍 贯 党 派 出生年月学科类别 学 历 学 位参加工作时 间 行 政职 务技 术职 务何时毕业于 何 院 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本人简历社会职务7学术组织任职情况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情况时 间 成 果 名 称 等 级 授 予 部 门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发表论文时 间 论文和专著名称 等级 发表方式8和专著情况目前承担课题情况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学会或科协意见学会或科协(盖章)9市科协意见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