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从国家治理和社会自治的双向互动视角,对“盐田模式”的成功做法、制度特点、实践意义和持续创新空间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专家们认为,盐田区社区治理体制变革,创新了多元社区治理理念,解决了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缺位的问题;创新了“政社分开”社区治理组织体系,解决了政府包办社会的问题;创新了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解决了社区党组织如何领导社区转型的问题;创新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解决了社区居委会归位难的问题;创新了社区服务机制,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解决政府从社会自治事务中退出后缺乏社会组织承担的问题。同时,专家学者对“盐田模式”的持续创新和可能遇到的现实问题积
2、极建言献策。探索社区治理经验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谢庆奎教授,对我国目前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概括,对“上海模式”、“青岛模式”、“江汉模式”、“深圳模式”等各个自治模式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他从社区自治的未来发展方向的高度,认为深圳作为社区自治模式创新的典范,已经走在了社区治理创新的前沿。在多年的实践中,深圳各区努力发挥社区治理各参与要素(政府、社区服务组织、居民)的作用,因地制宜,延伸出目前深圳的社区治理的三种典型模式,即“行政引导型模式”,“物业主导型模式”和“居民参与型模式”。“盐田模式”是深圳市盐田区在城市社区自治体制上的创新举措,具有“议行分设”、
3、“会站分离”的特征,理清了行政主体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社区工作站从社区居委会分离使居委会回到了自治组织的位置,更加有利于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陈红太教授,对盐田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予以了积极评价,认为盐田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围绕创建符合盐田实际、满足政府社区管理和居民权利实现和保障需要的社区治理模式,不断探索并与时俱进,坚持制度创新和体制内资源优化,为形成中国特色社区治理经验积累了共识。解决了社区治理体制的五大问题(社区治理体制模式选择问题、政府包办社区管理的问题、执政党如何领导社区建设的问题、社区居委会归位难的问题、社区服务的组织承担问题),得到学界、媒体
4、、上级和社会的普遍肯定。据此,他还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大势和各地提供的社区治理经验出发,就目前我国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和重点概括为“强调民权需要的供给,强调执政方式的转型,强调制度创新的可持续”。社区服务向多元化转变北京师范大学的徐家良教授认为,盐田区社区居委会性质、功能与职责的演变,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逐渐清晰化;二是拓展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三是以制度促进自治建设;四是强调社区居委会的精神文化功能;五是由服务政府的“一元服务”向服务政府和服务居民的“多元服务”转变。这些特点表明在盐田区,中国公民社会的内涵和形式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呈现出嵌入式公民社会的特性,具体表现在政府
5、主导的制度安排、嵌入式的组织动员和个体自觉的展示三个方面。中国人民大学的杨宏山博士则提出“以社会工作精神重塑居委会组织”的观点。他认为,社会工作是从乡村社会走向城市社会过程中,为预防和解决不断滋生的社会问题而发展起来的。深圳市盐田区在社区治理改革中,逐步将居委会与企业组织、政府部门分离开来,让居委会真正回归第三部门。“政社分离”以后,居委会的行政职能被剥离出去,它尽管获得了自治和自主权,但却出现了“空心化”和“边缘化”问题。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有必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以社会工作精神为指导,重塑社区居委会组织,具有法定地位的居委会组织,能够为发展社会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载体。建立正确的社会权利导
6、向中央编译局当代所杨雪冬研究员指出,社会管理是所有社会实现秩序所必需的制度机制。现代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如何在维护社会权利的前提下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对于中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建设来说,首先要面对的是社会多重转型的冲击,因此要维护社会的团结和谐,并为个人的平等发展提供制度化保障。因此社会权利导向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而消除现有的阻碍社会权利公平实现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社会权利发展的制度环境,实现社会的再组织化应该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重点。复旦大学的刘春荣博士指出,如何以居委会这一法定的群众自治主体为组织核心,实现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两性互动,这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关键问题
7、。在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背景下,政府可以通过“社区赋权”来平衡行政权和自治权的关系。“社区赋权”可以有效地巩固居委会为主体的民主治理架构,激发基层群众进行自主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进而推动形成社会自治领域。复旦大学的顾丽梅教授以上海浦东新区潍坊社区与盐田社区中的公共参与为例,提出社区公共参与是强化基层社区自治与社区民主,提升居民社会化意识的重要路径,而且基层自治与民主参与的实现是需要学习和培训的,这两个社区的治理模式在公共参与的基础上所体现出来的共性:一是社区治理理念的创新;二是社区治理体系的创新;三是社区服务机制的创新;四是公民参与的政治培训制度。社区治理结构要加速转型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
8、教授和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助理研究员倪晓锋认为,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权力本位”和“权利本位”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思想,还社区居委会自治地位的基本逻辑是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从“放权”到“赋能”是重新认识政府在社区自治中的职能定位的主要标准。他们认为,盐田区不断深化体制创新,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社区居委会自治范围的合理设置提高了社区自治组织能力;“三会制度”和居民论坛的建立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民主协商能力;民意表达工作室的成立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能力;购买服务的制度化提高了居委会的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的民主实践能力。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苗月霞博士认为,为
9、了使以“盐田模式”为代表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能够真正运转起来,有必要注重社会资本的培育,为社区建设提供社会资本基础。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陈家喜博士认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结构发生了两次较为明显的转型,即由街居结构重组为社区体制,再由社区体制导向社区自治。这一转换表明,城市社区不仅是城市公共服务的对象,还是居民自治的场域。随着社区利益多元化和矛盾凸显化,社区日益成为各类矛盾的集散地,从而要求社区治理结构进行第三次转型,即由社区自治转向社区共治,不单是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还应当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利益整合与协调功能,发挥社区草根组织的利益表达功能,以及社区居民的自主参与,从而形成一种多元
10、共治的社区治理格局。深圳大学的马卫红博士认为,基层政权建设不能简单地依靠原来的行政权力施压,而是要依靠由制度确定的结构性关系来协调,即在多个团体互动、交换的基础上形成一种规则,来约束彼此的行动,使政治权威和社会层面相互联系,互相给予承认与合法性,由此构成政治秩序的合理性。对于居委会的定位和改革,如果在强调其居民自治组织属性的同时,还期望坚持其基层控制体系组成部分的身份,恐怕只会阻碍居委会正常功能的发挥或者把居委会推向重新行政化的境地。因此,与其通过行政手段扶持居委会的发展,不如尊重自治组织的特性和发展规律。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唐娟博士认为,“盐田模式”破解了困扰基层改革“行政与自治张力”的基本难题,使城市基层缺乏自治空间这块坚冰得以融解,形成了以多元主体协调合作的治理模式,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的互强,初步构建了低度政治形态,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并推动社区朝着自治的方向发展。“盐田模式”是城市基层改革一场柔和而深刻的破冰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