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调动办事指南1、提交资料申请调动教师必须向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提交以下资料:(1)干部商调函(由拟调教师原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向对方人事部门发出)。 (2)干部申请调动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拟调干部的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按表中各栏要求如实填写,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现实表现鉴定及“文革”、“六四”期间的鉴定、有无参加“”组织证明(由单位单独如实证明)。 (6)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由原单位出具,并由户籍所在地有关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
2、印件);广东省户籍的,在商调双方同意调动后,还须提交计生转移证。 (7)近期体检表(需在我市指定医院体检,表中贴相片并盖医院公章)。 (8)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拟调干部是已婚的,需提供配偶有关情况说明。2、商调拟调干部调出(入)所在单位的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向拟调入(出)单位的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发出商调函,联系商调事宜。由拟调出干部单位人事干部填写干部申请调动登记表,并由单位和主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3、审核拟调出干部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同意干部调出,向拟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寄出拟调干部人事档案及 4
3、.1提交资料中的 2、5、6、10 点所述材料,拟调动干部个人则提供3、4、7、8、9 点所述材料,交由拟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4、发调令及办理户口准迁证(1)审核符合要求,拟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同意调入,向拟调出单位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发出调令。(2)调出单位主管人事部门(人事局)收到调令,向调入单位开具调出干部的干部介绍信,工资供给关系。(3)调动干部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本人携此表与调令、户口本、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到调入地户籍管理部门(调入江门市则到行政总汇)办准迁证。5、报到(1)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局)重新开出干部介绍信交由调入干部到调入单位报到;开出工资关系交由调入单位办理调入干部入编、工资手续。(2)由调入人员自行办理入户手续:调动干部凭调入地的准迁证、调令、原户口本返回原籍地户籍管理处办迁移证,再凭迁移证等到调入地户籍管理处(调入江门市则到行政总汇)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