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反腐,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地区经历了急剧的转变。当时人口快速增加,社会发展步伐迅速,制造业蓬勃发展,经济渐次腾飞。面对这些转变,政府一方面需要专注维持社会秩序,同时还要积极为市民提供住屋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然而,因为人口不断地膨胀,社会的资源不能适应实际需求,就造成了社会资源的相对短缺,这种环境助长了贪污的歪风。市民为了维持生计以及尽早获得公共服务,被迫使用“走后门”的方法。 贪污无疑已成为香港地区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面对此困境,政府却似乎束手无策。最后,“葛柏事件”成为真正的导火线,令民怨升到沸点,迫使政府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动。 1973年10月,政府
2、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正式成立了独立于警务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廉政公署,以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 ,英文简称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是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香港廉政公署的使命宣言是致力于维护本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肃贪倡廉。 廉政公署由三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
3、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香港廉政公署的架构和职能,图香港廉政公署组织结构框架图,防止贪污处,审视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以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另外,该处亦应私营机构的要求,提供防贪顾问服务。“防止贪污处”主要负责预防贪污。下设两个审查科,专门审查政府部门、机构的工作规定及程序,并接受私营机构的防贪咨询,帮助找出可能的贪污漏洞,预防贪腐发生。 法定职责: 1审查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建议修订容易导致贪污的工作方法及程序。 2应私营机构和个别人士的要求,提供防贪建议。 3在日常工作中,防贪处经常与各机构及公司的管理层紧密合作,担当他们的顾问。 组织: 1
4、防止贪污处(防贪处)由一名处长执掌,辖下有两名助理处长协助执行职务。 2防贪处拥有一队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尽心为公共及私营机构提供有效的防贪建议,他们包括: 资深的前政府人员、工程师、测量师、会计师及核数师、资讯科技专业人员 3防贪处定期向监察该处工作的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社区关系处,教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并争取市民积极支持反贪的工作。“社区关系处”设两个科室,分别负责宣传教育市民廉洁自律,并通过举报中心及7个分区办事处接受反贪举报和咨询。 法定职责: 1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祸害。 2争取公众支持肃贪倡廉的工作。 组织: 1.社区关系处(简称社关处)由一名处长执掌,辖下两个科分由
5、两名助理处长统领。 2社区关系科(一)主要由多个专门组别组成,职责包括: 制定部门的宣传策略,以提高市民对反贪工作的认识。透过大众传媒,宣扬肃贪倡廉的信息。透过教师、学校、教育机构宣扬正确价值观。 3社区关系科(二)透过辖下七间分区办事处执行以下职务: 与社会各界和市民大众直接联系,推行倡廉教育工作。与内地反贪机关保持联络与交流。接受贪污举报和查询。,香港廉政公署独立于香港地区政府的架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而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因此要保证廉政公署的有效及高效运作,就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条件。,廉政公署的运作条件,1、身份独立 2、法律保障 3、制度设计 4、香
6、港廉政公署的权利制衡机制 5、各方支持,香港反腐倡廉经验对中国大陆的启示与借鉴,香港反腐倡廉经验对中国大陆的启示与借鉴,第一,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最高领导层对反腐倡廉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是取得反腐倡廉成功的关键因素。,第二,提高反腐机关的地位,加强其独立性,对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取得反腐败成功的重要保证。,第三,依靠和发动群众,增强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赢得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是取得反腐败成功的力量源泉。,第四,借鉴国际经验和发展首创精神,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与时俱进,开创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第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立民众反腐意识,降低民众对腐败的零容忍度,为反腐法律制度的执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