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经济秩序法,1、反不正当竞争法 2、反垄断法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虚假表示:混淆行为 1、定义虚假表示是指经营者进行某种致使消费者误以为经营者的营业、商品或服务与被假冒者的具有某种关系的虚假表示,也被称为欺骗性交易行为。,2、行为主体,经营者是虚假表示行为的主体,3、行为表现,(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商标的行为。该行为同时侵
2、犯了注册商标权.,(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第一,混淆对象是知名商品。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第二,混淆手法是从名称、包装和装潢三个方面入手。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装潢”。,第三,在不同地域内使用相同或近似的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后使用者是善意使用的,不是不正当竞争。后来进入相同区域而使其商品来源足以产生混淆,先使用者可请求法院责令在后使用者附
3、加区别标识。 第四,知名产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他人因客观叙述商品而正当使用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 第一,企业名称包括: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和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第二,姓名包括:在商品经营中使用的自然人的姓名和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
4、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一,认证标志是指商品经合法质量认证机构审查后,被认定为质量合格,准许在该商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 第二,名优标志是指经国际、国内有关机关或者具有权威性的社会组织等评定为名优产品,向经营者颁发的一种产品质量荣誉标志,是经营者享有的荣誉权。,第三,产地包括产地名称和产地标志。产地名称,是表示某项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说明性标志。一般是由于历史、地理、气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使某些地区的某种产品逐渐形成传统优势。,(5)在商品上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一,虚假表示的内容:成分、性能、规模、等级、产地、生产日期
5、、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等。 第二,虚假表示的程度:所标示的虚假信息足以引人误解。 第三,与虚假宣传不同:不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传播,仅仅是商品上作虚假表示。,【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卷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二)虚假宣传(广告),1、定义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
6、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行为。,2、行为主体经营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3、责任承担 (1)经营者的无过错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承担无过错责任。,(2)广告经营者过错推定的连带责任: 第一,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广告经营者不能指明广告主名称和地址的,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3)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连带责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在虚假广告中推介商品(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7、例】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效果,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做代言人,邀请某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介,在报刊和电视上高频率的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对的?( )A.欣欣公司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 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造假不知情,只要蒙骗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应承担民事责任,(三)商业贿赂行为,1、定义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2
8、、行为主体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或特定情形下的国家工作人员。,3、行为特征 (1)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第一,经营者给予帐外折扣、回扣和佣金的行为商业贿赂; 第二,接收方对该折扣、回扣和佣金没入明账的行为商业受贿。 (2)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支付折扣、佣金,没有如实入账的,不构成商业贿赂。,(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定义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违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行为主体经营者及第三人
9、,3、行为表现 (1)侵权行为: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机密;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其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2)例外规定:第一,通过自行开发研制等方式获得的商业机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二,善意获取商业秘密合法。,(五)低价销售禁止和例外,1、定义 低价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2、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都是经营者,3、行为表现 (1)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2)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
10、品。4、允许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六)非法有奖销售,1、定义 非法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和超过法定限额的巨奖销售行为。2、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都是经营者。,3、行为表现 (1)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质次价高商品,是指被指定的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或者质量与价格明显不符的合格商品,即商品虽然合格,但其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 (3)最高奖
11、的金额超过5000元。分多次抽奖时,合计奖金也不得超过5000元。,(七)诋毁商誉,1、定义 诋毁商誉是指经营者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谋取不当竞争优势的行为。2、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都是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3、行为表现 (1)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 (2)主观是故意; (3)存在于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 (4)侵害对象可以是不特定的,第二节 反垄断法,一、经济垄断 (一)定义经营者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合谋性协议或协同行动,或者通过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或者通过集中,限制甚至消灭竞争,非法获取不正当的垄断利益。对经济垄断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1)禁止垄断协
12、议;(2)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经营者集中申报等。,(二)禁止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横向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纵向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纵向垄断交易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例】下列协议中,哪些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
13、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 )A.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B.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C.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D.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垄断协议禁止豁免,(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
1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市场支配地位,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市场地位。,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垄断价格: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低价倾销: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拒绝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交易;,(4)限定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搭售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对
15、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7)其他行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2、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市场份额,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销售额除以该市场的总销售额。其推定主要依据有: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四)经营者集中,1、经营者集中的方式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获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16、2、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3、集中申报豁免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1)母子公司合并: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的; (2)子公司之间的合并: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4、集中禁止豁免和附加条件 (1)集中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禁止。但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利大于弊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2)反垄断执法机构允许集中的,可以做出附加减少
17、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3)当事人对以上禁止集中或者附加条件的决定不服的,可现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垄断定义: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行政垄断主体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二)行政垄断行为 1、地区封锁 (1)限制外地商品,妨碍商品自由流通: 第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第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才去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
18、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第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第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第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2)限制外地经营者招投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的招投标活动。,(3)限制外地经营者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19、,2、强制交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3、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4、制定垄断规则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职权,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的概念和消法的适用,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
20、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二、消费者权利,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5.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生、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21、7.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三、经营者义务,(一)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1、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作出说明和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发现其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2、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22、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3、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1)经营者应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2)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面质量状况相符。,(二)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1、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但不包括个体商贩。 2、真实标明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
23、其他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三)开据购货或服务单据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品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经营者必须出具。(四)违法免责的格式合同无效(五)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四、纠纷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经营者的下列哪项行为,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 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内” C.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以拒绝 D.超市在其营
24、业厅的墙上贴有“偷一罚十”的警示牌,任某在一商场的修表柜台修理一块“OMEGA.”金 表,修理后不到半个月即出了问题。再到该商场已 找不到修表的柜台,经询问才得知,修表柜台是出 租柜台,租期已满,承租人即修表者已不知去向。 后经他人对该“OMGEA.”金表拆开发现,机芯已 被换掉。任某与商场交涉,商场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修表者是真正的加害者,任某只能向修表者主张权力 B.因修表柜台是商场的,任某只能向商场主张权力 C.因柜台租期已满,任某可以向商场主张权利,商场不得拒绝 D.因柜台租期已满,又找不到修表者,责任只能由任某自负,张某在一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电冰箱,使用到一年半的时候压缩机出现了故障。在一年时间内修了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商场上已无该种型号的电冰箱。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此事的处理方式是( ) A.张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因为已无同种类型的商品可换 B.该电冰箱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并支付更换或者退货的合理费用,如退货可以扣除法定比例的折旧费 C.张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冰箱 D.该电冰箱的经营者依张某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其他型号的电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