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家沟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流程1.村支部会议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镇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 商定的重大事 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审议内容告知送交全体党员,由党员进行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
2、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审议内容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村务公开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7 天。6、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