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uto CAD 修改下拉菜单详解修改下拉菜单包括以下几个:一、特性、特性匹配、对象、剪裁;二、删除、复制、镜像、偏移、阵列;三、移动、旋转、比例、拉伸、拉长、四、修剪、延伸、打断、倒角、圆角;五、三维操作、实体编辑(布尔运算 );六、分解等常用的菜单。一、特性、特性匹配、对象1.特性:其主要功能是利用对话框修改对象的参数。若选择对象是一直线,可对其进行利用对话框中的“ 基本” 里的选项可对所选择的对象进行颜色、图层、线型、线宽、坐标、及角度进行修改,若选择对象是一圆,则可修改其颜色、图层、线型、线宽、圆心坐标、半径、周长、面积等等。(1)特性概念:绘制的每个对象都具有特性。有些特性是基本特性
2、,适用于多数对象。例如图层、颜色、线型和打印样式。有些特性是专用于某个对象的特性。例如,圆的特性包括半径和面积,直线的特性包括长度和角度。 多数基本特性可以通过图层指定给对象,也可以直接指定给对象。 (2)操作格式:标准 ”工具栏;“工具”菜单:特性;快捷菜单:选择要查看或修改其特性的对象,在绘图区域单击右键,然后选择“ 特性” 。或者,可以在大多数对象上双击以显示“特性” 选项板。具体的详见 CAD 帮助。(F1)2.特性匹配:命令 MATCHPROP 将选定对象的特性应用到其他对象 使用“特性匹配” ,可以将一个对象的某些或所有特性复制到其他对象。可以复制的特性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颜色
3、、图层、线型、线型比例、线宽、打印样式和厚度。 默认情况下,所有可应用的特性都自动地从选定的第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如果不希望复制特定的特性,请使用“设置” 选项禁止复制该特性。可以在执行该命令的过程中随时选择“设置” 选项。将特性从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的步骤 操作步骤:在“标准” 工具栏上,单击“ 特性匹配” 。 选择要复制其特性的对象。 如果要控制传递某些特性,请输入 s(设置)。在“ 特性设置”对话框中,清除不希望复制的项目(默认情况下所有项目都打开)。选择“ 确定”。 选择对其应用选定特性的对象并按 ENTER 键。3.对象:可对填充的图案、多段线、样条曲线、多线、文字等等进行修改
4、调整二、删除/复制/ 镜像/偏移/阵列1.删除:快捷菜单:选择要删除的对象,然后在绘图区域单击右键并选择“删除” 或在命令提示行中输入 e,或按键盘上的“Delete“键操作格式: 命令: _erase选择对象: 使用对象选择方法并在结束选择对象时按 ENTER 键,即可删除所选对象。 2.复制:快捷菜单: 选择要复制的对象,在绘图区域中单击右键,然后选择“复制” 或在在命令提示行中输入 co.命令: _copy选择对象:选择对象并按 ENTER 键指定基点或位移,或者 重复(M):(1 )指定基点或位移:如果指定了一点后,会出现“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 :”此时我们直接输入数字值就可以了(注意
5、符号不应该作为位移坐标的一部分输入,也就是不要输入符号 )(如在指定基点输入 0,0 ,在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提示下还是输入 0,0 ,则为原点复制,复制出一重合的一对象;如果在“指定位移的第二个点”的提示下按 ENTER 键,则第一个点被当作相对于 X、Y、Z 的位移;例如,如果指定基点为 2,3 并在下一个提示下按 ENTER 键,则该对象从它当前的位置开始在 X 方向上移动 2 个单位,在 Y 方向上移动 3 个单位。这种情况下,第一个点通常从键盘输入。) 从而指定的两个点定义了一个位移矢量,它确定选定对象的移动距离和移动方向。 (2)或者 重复(M): 输入 M 后可重复多次复制对象。3.
6、镜像:修改镜像(MIRROR:MI )选择对象: 使用对象选择方式选择对象后并按 ENTER 键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点 (1)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指定点 (2) (指定的两个点成为直线的两个端点,选定对象相对于这条直线被反射(镜像)。)是否删除源对象?是 (Y)/否(N) : 输入 y 或 n 或按 ENTER 键Y (是) :将被镜像的图像放置到图形中并删除原始对象。 N(否) 或按 ENTER 键,将被镜像的图像放置到图形中并保留原始对象。注意:创建文字、属性和属性定义的镜像时,仍然按照轴对称规则进行,生成被反转或倒置的图像。要避免出现这样的结果,请将系统变量 MIRRTEXT
7、 设置为 0(关)。这样文字的对齐和对正方式在镜像前后相同。4.偏移:修改偏移(OFFSET:O)偏移概念:偏移对象可以创建其形状与选定对象形状平行的新对象。偏移圆或圆弧可以创建更大或更小的同心圆或圆弧,取决于向哪一侧偏移。 一种高效的绘图技巧是偏移对象,然后修剪或延伸其端点。二维多段线和样条曲线在偏移距离大于可调整的距离时将自动进行修剪。操作格式:命令: OFFSET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只能用直接点取的方式选取对象。指定点以确定偏移所在一侧:选项详解:(1)指定距离:(在距现有对象指定的距离处创建对象)当输入一定的距离后命令提示行会提示: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
8、 指定点以确定偏移所在一侧: (在需要偏移对象的一侧指定点) 当我们选择对象后紧接着直接指定一点确定偏移所在的一侧,如若在选择对象后回车则偏移没有成功。(2)或输入 t 或按 ENTER 键 :(创建通过指定点的对象。 )命令: OFFSET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 (T) :T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 选择对象指定通过点: 指定偏移对象要通过的点 5.阵列:(1 )创建矩形阵列的步骤 从“ 修改”菜单中选择“ 阵列”。 在“ 阵列”对话框中选择 “矩形阵列”。 选择“选择对象” 。 “阵列”对话框关闭,AutoCAD 提示选择对象。 选择要创建阵列的对象并按 ENTER 键。 在“ 行”和“列 ”
9、框中,输入阵列中的行数和列数。 使用以下方法之一指定对象间水平和垂直间距(偏移)。 在“行偏移 ”和“列偏移 ”框中,输入行间距和列间距。添加加号 (+) 或减号 (-) 确定方向。 单击“拾取行列偏移”按钮,使用定点设备指定阵列中某个单元的相对角点。此单元决定行和列的水平和垂直间距。 单击“拾取行偏移” 或 “拾取列偏移”按钮,使用定点设备指定水平和垂直间距。 样例框显示结果。 要修改阵列的旋转角度,请在“阵列角度 ”旁边输入新角度。 默认角度 0 的方向设置也可以在 UNITS 中修改。 选择“确定”以创建阵列。 (2 )创建环形阵列的步骤 从“ 修改”菜单中选择“ 阵列”。 在“ 阵列”
10、对话框中选择 “环形阵列”。 指定中点后,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输入环形阵列中点的 X 坐标值和 Y 坐标值。 单击“拾取中点” 按钮。“ 阵列”对话框关闭,AutoCAD 提示选择对象。使用定点设备指定环形阵列的圆心。选择“选择对象” 。 “阵列”对话框关闭,AutoCAD 提示选择对象。 选择要创建阵列的对象。 在“方法”框中,选择下列方法之一: 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项目总数和项目间的角度 填充角度和项目间的角度输入项目数目(包括原对象),如果可用。 使用下列方法之一: 输入填充角度和项目间角度,如果可用。“填充角度” 指定围绕阵列圆周要填充的距离。“项目间角度”指定每个项目之间的距离。 单击
11、“拾取要填充的角度”按钮和“ 拾取项目间角度” 按钮,然后使用定点设备指定填充角度和项目间角度。 样例框显示结果。 可以设置以下选项之一: 要沿阵列方向旋转对象,请选择“复制时旋转项目 ”。样例区域显示结果。 要指定 X 和 Y 基点,请选择“其他”,清除“ 设为对象的默认值” 选项并在 X 和 Y 框中输入值,或者单击“拾取基点” 按钮并使用定点设备指定点。 选择“确定”以创建阵列。三、移动、旋转、比例、拉伸、拉长移动(:):将指定的对象移动到指定的位置移动的概念:可以移动对象而不改变其方向和大小。通过使用坐标和对象捕捉,可以精确地移动对象。还可以通过在“特性” 选项板中更改坐标值来重新计算
12、对象。 快捷菜单: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在绘图区域单击右键,然后选择“移动”。或在命令提示行输入命令: _move选择对象: 使用对象选择方式并在结束选择时按 ENTER 键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位移(指定一点)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 (指定的两个点定义了一个位移矢量,指示选定对象移动的距离和方向。如果在“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提示下按 ENTER 键,第一点将被作为相对的 X、Y、Z 位移。例如,如果指定 2,3 作为基点并在下一个提示下按 ENTER 键,对象将相对于当前位置向 X 方向移动 2 个单位,向 Y 方向移动 3 个单位。 )2.旋转:(ROTATE:)概念:绕指定点旋转对象。要决定旋
13、转角度,请输入角度值或指定第二点。 输入正角度值逆时针或顺时针旋转对象,这取决于“图形单位” 对话框中的“方向控制” 设置。旋转平面和零度角方向取决于用户坐标系的方位。操作格式:命令: ROTATEUCS 当前的正角方向 : ANGDIR=逆时针 ANGBASE=0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 找到 3 个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指定旋转角度或 参照 (R):()直接输入一角度值,执行缺省项,将选的对象绕指定的基点转动该角度,且角度为正时逆时针旋转,反之顺时旋转()若输入,参照,该选项表示将所选对象以参考方式旋转命令提示行提示:指定参照角 :(可直接输入参考方向的角度值,如不知则要用捕捉捕捉等来定义
14、参照角度)指定新角度: 输入相对参考方向的角度.3.缩放:(scale: sc)快捷菜单: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然后在绘图区域中单击右键并选择“ 缩放”。或在命令行中输入 SC(SCALE)命令: SCALE选择对象: 使用对象选择方法并在选完后按 ENTER 键 指定基点:指定的基点是指缩放时的基准点(即缩放中心点)。指定比例因子或 参照 (R):(1 )输入比例数, 按指定的比例放大选定对象的尺寸。大于 1 的比例因子使对象放大。介于 0 和 1 之间的比例因子使对象缩小。(2) 参照(R):r指定参照长度 : 指定距离或用两点定距,接着指定新长度: 4.拉伸;(stretch:S)命令:
15、_stretch(可直接输入 S)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交叉窗口必须至少包含一个顶点或端点。输入 c 或单击,从右到左移动定点设备,再次单击指定交叉窗口。在选取对象时,对于由 line(线)、arc (圆弧)、 trace(等宽线)、solid(区域填充)、 pline(多段线)等命令绘制的直线段或圆弧段,若整个均在先取窗口内,则执行的结果是对其进行移动。若其一端在选取窗口内,另一端在选取窗口外,则有以下规则:(1 )线:窗口外的端点不动,窗口内的端点移动,直线由此改变。(2 )圆弧:与直线类似,但在圆弧改变的过程中,圆弧的弦高保持不变,由此来调整圆心的位置和圆弧起始角、终止角
16、的值(3 )等宽线、区域填充:窗口外的端点不动,窗口内的端点移动,由此来改变图形。(4 )多段线:与直线圆弧相似 ,但多段线的两端宽度 、切线方向及曲线拟合信息都不改变。(5)对于其它对象,如果其定义点位于选取窗口内,则对象移动,否则不动。各类对象的定义点如下:圆:定义点为圆心形和块:定义点为插入点文字和属性定义:定义点为字符串的基线左端点。5.拉长:lengthen(len) 改变线或圆弧的长度可以修改圆弧的包含角和某些对象的长度。可以修改开放直线、圆弧、开放多段线、椭圆弧和开放样条曲线的长度。结果与延伸和修剪相似。可以使用多种方法改变长度: 动态拖动对象的端点按总长度或角度的百分比指定新长
17、度或角度。 指定从端点开始测量的增量长度或角度 指定对象的总绝对长度或包含角命令: LENGTHEN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 动态(DY):各选项含义:选择对象:为缺省值,如直接选择某条直线可圆弧后,会显示同它的长度和中心角(对于圆弧而言)。增量:该项用来改变线或圆弧的长度,输入 DE 执行命令后,会提示:输入长度增量或 角度 (A):(1)直接输入长度值,执行缺省,但该数值为线或圆弧弧长的增量,则所选的线、或圆弧按指定的增量在离拾取点一端变长或变短。且长度增量为正时变长,为负时变短(2)若直接输入 A,则提示输入角度增量,输入所要的增量,则所选圆弧按指定的角度增量
18、在离拾取点一端变长或变短,且角度增量为正时变长,为负时变短百分数(P):选用此选项时,将以总长的百分比的形式改变圆弧或直线的长度。全部(T):通过输入直线或圆弧的新长度改变长度。动态(DY):通过拖动鼠标动态的改变圆弧或线的端点位置,即改变圆弧或线的长度。四、修剪、延伸、打断、倒角、圆角1.修剪:TRIM (TR)命令行: trim当前设置:投影 = 当前 边 = 当前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 有三种选择方法:(1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作为剪切边,并按 ENTER 键结束选择,(2)不做任何选择直接按 ENTER键选择全部对象(3)不做任何选择直接在绘图区的空白处按右键,选择全部对象(在“
19、选择对象” 提示下按 ENTER 键或空白处按右键,所有对象都将成为可能的边界。这称为隐含选择。)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投影(P)/边(E)/ 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可以使用单个、交叉、栏选和隐含选项来选择包含块的边界。 若此时按住 SHIFT 键。在选择对象的同时按 SHIFT 键可将对象延伸到最近的边界,而不修剪它。按 ENTER 键结束该命令。 投影(P)/边(E)/ 此两项选项:多用于三维对象。投影 P:见图例在三维空间中,可以修剪对象或将对象延伸到其他对象,而不必考虑对象是否在同一个平面上,或对象是否平行于剪切或边界的边。使用 PROJMODE 和 EDGEMODE 系统变量
20、,可以为修剪或延伸选择下列三种投影之一:当前 UCS 的 XY 平面、当前视图平面或真实三维空间(非投影)。 边 E:用来确定修剪方式:延伸(E)/ 不延伸(N) :延伸是指按延伸的方式修剪,如果修剪边太短、没有被剪边相交,那么 CAD 会假想将剪边延长,然后进行修剪。不延伸,如果被剪边与修剪边没有相交,则不进行修剪。命令: tr TRIM当前设置:投影 =视图,边 =无选择剪切边.选择对象: 直线选择对象: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投影(P)/边(E)/ 放弃(U): e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延伸(E)/ 不延伸(N) : e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
21、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投影(P)/边(E)/ 放弃(U):选中矩形的直线和上方的圆结果如图例:关于修剪的栏选的方法:命令: _trim(修剪命令)当前设置:投影 =UCS,边 =无选择剪切边.:选择对象:选择直线 L,回车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投影(P)/ 边(E)/ 放弃(U): 此时输入 f 进入栏选 第一栏选点:指定直线的端点或 放弃 (U):指定 b 点指定直线的端点或 放弃 (U):近定 a 点回车后执行结果:与由这此点确定的围线相交的对象均被选中且被修剪掉。如图upload=jpg2.延伸:EXTEND(EX)延伸对象的步骤 从“ 修改”菜单中选择“ 延伸”。 选择作为边界边的对象。 要选择图形中的所有对象作为可能的边界边,请按 ENTER 键而不选择任何对象。 或操作方法与技巧修剪的操作方法相似,在选择要修剪或要延伸的对象时按住 SHIF 键可互相转换命令延伸或修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