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分行*支行营业部兹有背书承兑汇票一张,票号为:10*52 21*74,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其中票面要素如下:出票日期为:2014 年 01 月 16 日:汇票到期日为:2014 年 07 年 16 日:出票人:*工程有限公司:付款行全称:*分行*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全称:*有限公司:开户行:*分行:因我公司财务人员在背书时疏忽,在第二手背书时有涂改现象,如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请贵行到期时予以解付为盼!特此证明。呈谢!我单位预留印鉴如下:(财务章) (法人章)*有限公司(公章)201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