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人员入厂安全须知为加强我公司治安、安全生产管理,创建一个和谐、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参观人员安全和国家及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参观人员“入场治安、安全须知” ,请遵照执行。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经同意后由接待人员带入接待室,严禁私自闯入;2、公司厂区内严禁烟火,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3、不准穿拖鞋、赤膊进入作业场所;4、严禁随意开启和动用各种机械设备;5、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备、器材;6、严禁酒后进入作业场所;7、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厂区;8、参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拍照;9、参观人员进入厂区参观必须由本公司人员陪同;10、工场区生产区域内参观需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11、请遵守各项警告标示及公示牌之注意事项。 12、参观人员进入厂区需在门卫处登记,凭出入证进入厂区;参观结束后,请将出入证归还到门卫保安,如有丢失按工本价 10 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