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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组培训1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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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长的阶梯,执行组法律常识培训,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子女成才收入丰厚房子宽敞汽车高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您的梦想这是什么,然而现实-,据统计:10000人中,只有10人能过上自己的梦想生活,1% 经济独立9% 自给自足50% 只求温饱30% 靠别人救济,选择改变命运 !,如何才能成为幸运的10%:,一、担保行业发展,二、常用法规之合同法学习,,课程目的,本课程学习之后,我们能够初步掌握担保基础知识,了解担保业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前景。,一、担保行业发展,,课程大纲,一、担保制度的由来。二、担保业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三、中国担保行业前景展望。,,(一)担保法的历史,现代大陆法系各国的担保物权制度

2、来源于罗马法,而在罗马法上,曾先后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担保制度,即信托、质押与抵押权。,,二、担保物权的立法编排,1804年法国民法典开创了近代民法确立担保物权制度的先河,该法典将担保物权集中规定在第三卷的第17编和第18编里。第17编“质押”,规定动产质权与不动产质权;第18编规定优先权与抵押权。法国法系的其他国家,如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关于担保物权的立法,大体与法国民法相同。,,三、我国担保物权的发展,担保制度在我国的起源很早,周礼一书中已露端倪,最著名的例证载于南史临川静惠王宏传,梁武帝亲自颁令“以田宅、邸店,悬文立券”,即制作成文契,指定田宅、邸店为担保物,如到期不赎,便驱逐券主(所有人

3、)而“夺其宅”。唐宋时代,多为占有质,非占有质的例子相对较少,叫做“指名质举”或“抵当”。元代有“质压”;明代抵押中的主要用语是“抵借”。及至清朝,当时民间惯例及律例中有动产押、不动产押和契押。,,我国近现代意义上的担保物权制度的创立起于清朝末年的大清民律草案,1929-1931年国民政府颁行的旧中国民法参照当时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关于担保物权的立法,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规定了抵押权、质权(包括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和留置权制度。这些担保物权制度在1949年以后仅在我国台湾地区实行。,,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长期未能从法律上系统地建立起自己的担保物权制度,担保物权仅仅零

4、星地存在于有关“批复” 和“解答”里。我国对担保物权的正式立法,始于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该法规定了抵押权和留置权制度。1995年,根据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制定了担保法。该法参照发达国家的立法成果,规定了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权利抵押、最高额抵押、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和留置权制度,标志我国的担保物权立法获得了极大的完善,是我国现今担保物权制度的最主要的法源。,,课程大纲,一、担保制度的由来。二、担保业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三、中国担保行业前景展望。,,1、我国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为信用担保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存与发展基础。,从世界各国信用担保机构产生的根源上探悉,信用担保机构

5、都是为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而融资难问题设立的。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资料表明: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调查表明,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从1999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开始由无到有,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02年财政部会同经贸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国的多数担保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表明,到2002

6、年底,全国有502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达到155.3亿元,担保总额达到393亿元。其中政府出资组建的181家,政府参与出资的200家,民间出资的126家。总体实现收入7.2亿元,其中保费收入3.3亿元,投资收入2.7亿元,其他收入1.2亿元。据最新统计,2003年底,全国有955家担保机构。,2、我国担保业发展的现状,,课程大纲,一、担保制度的由来。二、担保业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三、中国担保行业前景展望。,,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担保业从业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担保业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预计在未来几年,中国担保业将呈现五大发展趋势:,第一是社会化的征信体系将初步建立

7、。,第二是专业信用评级制度将应运而生。,第三是社会化风险分散机制将逐步完善。,第四是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关系将更加协调。,第五是商业担保领域的市场竞争逐步显现。,,图:20052011年中国担保机构数量(家) 来源:水清木华研究中心,,中国担保行业发展十分迅速。2008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4247家,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已达1.75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90.7万户。到2009年底,中国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估计有4800多家,累计为115万户(次)企业提供担保总额2.6万亿元。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担保行业进入门槛越来越高,预计担保机构数量将呈缓慢增长趋势。到2011

8、年中国担保机构数量将达到5343家。从各区域情况来看,北京市担保行业与其他地区相比起步较早,市场规范,发展速度比较快。2009年,北京市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到253.05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32.92%;担保业务收入17.3亿元,是2008年的2倍多,累计代偿率1.04%,累计代偿损失损失率1.89,风险控制好于其他地区。,2009-2011年中国担保行业分析及预测报告,,总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市场运行环境的不断改善,不断开辟心得担保领域,开发新的担保品种,为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全方位的担保服务,将成为中国专业信用担保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种经济活动对不同层次的

9、信用需求,将为信用担保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一、担保行业发展,二、常用法规学习,一、合同的定义,你知道吗? 二、贯穿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三、合同的一般性条款,你能说出几项? 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你了解吗? 五、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六、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你了解多少? 七、合同违约后,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引 言,,课程目的,显然,从问题中可以看出,我们今天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合同法”,因为合同与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有紧密的联系,从劳动合同到结婚协议(离婚协议),无不涉及。所以,合同很重要,学习合同法,很必要。就让我们带着以上问题,来开始我们今天的学习吧。,二、

10、常用法规学习,合同法第2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合同的定义,例: 以下选项中,哪些是合同? A、甲公司与乙达成协议,甲公司向乙购买价值500万元的设备。B、丈夫灰太狼要和妻子红太狼离婚,双方的离婚协议里约定狼堡归红太狼所有。C、行政机关与下属部门的协议。D、甲、乙为兄弟,甲借给乙人民币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E、某国家机关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视机。F、甲、乙为情侣,甲邀乙晚上共进晚餐,乙欣然应允,后爽约。,二、原则,(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11、自由原则: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合同的拟定,(1)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 合同法第12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

12、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不成立,缺 少,缺其余条款补正: 1.当事人补充协议确定; 2.依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3.依交易习惯确定,(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终止经历的环节,磋商,成约定金/合同书/确认书,成立(生效),附条件/期限,生效,履行,终止,、什么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的成立:指当事人通过缔约过程而达成意思一致,是事实的判断。合同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是价值的判断。绝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以下三种合同成立时并不当即生效,而是要等待生效条件完成后才开始生效。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并以此为生效条件的,当事人

13、需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合同才开始生效,如专利转让合同。B、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例如甲和乙于今年6月1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明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可以搬进来住。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已经成立但未生效。C、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到时生效。,牛刀小试: 王某与张某签订一租赁合同,但没有约定租赁标的。此租赁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五、根据效力对合同的分类,(1)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时;行为人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时。 (2

14、)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公民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

15、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分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1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的事由之日起起算。例如被欺诈的,就在知道自己受欺诈之日起起算。如果在1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话,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合同就会转为有效合同。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确认。牛刀小试:甲向某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

16、”。买后被人告知该钻石实为“人造石”。甲后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六、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一)、合同的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一般变更。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牛刀小试: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丙为乙作担保,在未取得丙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决定将合同标的增加三分之一,此合同的变更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担保法解释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

17、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合同之债权的转让。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之债务的转移。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之概括转让。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牛刀小试:请说出以上三条法规的异同之处 (三)、合同的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101);债务免除;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混同),违约责任,继续履行(

18、我们公司) 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等) 赔偿损失(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 定金,七、违约责任,、“三金”的适用关系 (1)如果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只能选其一主张,不可并用。 (2)违约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做了如下规定:违约金 损失(过份高于损失),可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 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 (3)定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但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二者的并用结果不得超过合同的总金额。违约金、定金、与赔偿金并存时我的建议:先比较违约金与损失的大小,以确定违约金的适用数额,然后将此违约金数额与定金数额比较,从中选出有利于我方的适用数额。,总结语,合同是我们今后学习担保法、物权法的基础,因此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系统的讲一下。 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和各位探讨关于担保法、物权法、刑法、公司法等方面的知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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