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作业目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 2010 年 4 月 26 日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999 年 7 月 12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种作业目录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1.1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 1 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 1 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2、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1.3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2.2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
3、、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2.3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3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
4、,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4 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4.1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
5、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4.2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指对 4.1 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11 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2011 年第 95 号关 于 公 布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 140 号),国家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
6、项目序号 种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A1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A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A3电梯安全管理 A401特种设备相关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A5序号 种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A6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A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A8一级锅炉司炉 G1二级锅炉司炉 G2三级锅炉司炉 G3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G4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G502 锅炉作业锅炉能效作业 G6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R203 压力容器作业氧舱维护保养 R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P1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P2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P3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7、P404 气瓶作业车用气瓶充装 P5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D1带压封堵 D205 压力管道作业带压密封 D3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T1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06 电梯作业电梯司机 T3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Q1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Q2起重机械指挥 Q3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Q4塔式起重机司机 Q5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Q6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Q7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Q8升降机司机 Q907 起重机械作业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Q10客运索道安装 S1客运索道维修 S208 客运索道作业客运索道司机 S3序号 种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客运索道编索 S4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Y1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Y2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
8、309大型游乐设施作业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Y4车辆维修 N1叉车司机 N2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N3内燃观光车司机 N41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N5安全阀校验 F111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维修 F2金属焊接操作12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非金属焊接操作 (注)注:1.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和非金属焊接操作)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2. 表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项目和金属焊接操作项目中的长输管道、非金属焊接操作项目的考试机构由总局指定,其它项目的考试机构由省
9、局指定。3,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第四条规定: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 I、II、III 级,其工作范围如下:(一)I 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0.4MPa 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 0.5t/h 的蒸汽锅炉, 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 0.7MW 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 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 3.8MPa 的蒸汽锅炉, 以及 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 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3.8MPa 的蒸汽锅炉 。注 1:III 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 II、I 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II 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 I 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 2:对于申请单一炉型(如有机热载体锅炉、立式手烧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等)的锅炉操作人员,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并且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 注 3: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 III 级(高级)、II 级(中级)、I 级(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