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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备案-备案申请指南.doc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8180152 上传时间:2019-06-13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73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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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指南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处2目 录1. 申请 .31.1. 网上申请账户 31.2. 激活帐户 51.3. 备案申请 51.4. 企业用户手册 51.5. 申请变更/换证复查 .61.6. 通知书 62. 相关政策法规 .63. 联系方式 .7附件 1: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8附件 2:企业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 .9附件 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2731. 申请申请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食品生产企业新申请出口食品备案,另外一种是已获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换证复查。新申请出口食品备案的企业按照 1.1 申请账户、1.2 激活帐户和 1.3 备案申请中描述的步

2、骤进行操作;已获备案的企业直接登录系统进行 1.3 节及之后的操作,已获备案的企业可以向我局认证处查询(023-67756756)账号和密码。1.1.网上申请账户登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信息化系统) ,地址为:http:/ 1 所示界面:4图 1选择第一项 企业网上申请账户 ,显示图 2 所示界面:图 2根据表格填写相应内容:企业用户名:建议使用企业名称拼音首字母,注意区分大小写字母。在选择受理单位时,应选择“重庆局” ,其表单后的分支局选项不用选择。图 35点击图 3 所示 随附资料 按钮添加相关资料。注意上传文件时,同时按照“附件 1:需提交的资

3、料清单”中所列的资料项目,逐一填入文件名称。如图3“文件类型”中“卫生质量体系文件” ,在“文件名称”中应填入“*公司质量管理手册”并上传文件。如要求提交的资料,企业已合并制作在一个资料中,应在“文件名称”中填写对应的资料名称后,单独重新上传。上传图片注意图片格式须为 jpg 格式,上传之前应先行压缩图片,若图片过大系统将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每张图片大小控制在 1MB 以内。点击图 3 所示 增加 按钮增加资料项目。填完企业信息后,点击 申请账号 按钮,进入下一页,检查自己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 确认退出 按钮完成申请;如需修改账号申请内容,点击 修改信息 修改所填写的信息。1.2

4、.激活帐户网上完成申请之后,需等待我局系统管理人员审核激活帐户。账户激活之后即可使用之前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备案信息化系统”进行备案申请。1.3.备案申请登录“备案信息化系统” ,地址为:http:/ 1 第二项 企业申请注册(备案)登录 ,然后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如账号丢失或需重设密码,可与我局认证处联系。可参照 1.4 企业用户手册,进行相关操作。在备案信息化系统内提交申请后,需持本申请指南的 附件 1、 附件 2、附件3 纸质件至我局检务处办事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备案。61.4.企业用户手册登录“备案信息化系统”之后,显示图 4 所示界面:图 4点击右上方 用户指南 链接,可下

5、载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1.5.申请变更/换证复查可参照 1.4 企业用户手册,进行相关操作。1.6.通知书在我局检务处受理初次申请之后,实施现场考核,后续的评审、文件补正及现场评审整改等资料信息都在“备案信息化系统”中进行操作、传递,评审组会给企业发送相应的通知书,可点击图 4 左侧通知书栏目,查看通知书。2. 相关政策法规可登陆我局网站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了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相关的政策法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办事指南认证管理7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3. 联系方式认证处 注册科电话:023-67756756传真:023-67755603邮箱:检务

6、处办事大厅 6 号窗口电话:023-67756709备案信息化系统技术支持 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68-41668附件 1:需提交的资料清单注:资料提交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请注意区别。电子文档均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交。项目 要求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即 附件 3。提交纸质件。2、企业营业执照 通常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除提交电子档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电子档。4、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电子档或复印件。目前此项为非必需项。5、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

7、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即 附件 2。提交纸质件。并提交相应电子档(如有需要时) 。6、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提交电子档。其中应包括:产品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料、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7、HACCP 体系文件 生产以下类别产品的企业必须提供 HACCP体系文件:01 罐头类;02 水产品类;03肉及肉制品类;08 类速冻果蔬类、脱水果蔬类中速冻蔬菜;10 乳及乳制品;11 饮料类中果蔬汁;18 速冻方便食品类中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提交电子档,包括:GMP、SSOP 和 HACCP 计划和危害分析。6、企业厂区平面图、车间平

8、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等提交电子档。7、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目前主要指食品生产许可证(QS) 。提交电子档或复印件。不需要提交 QS 证的产品类别为: 03 肉及肉制品类;05 肠衣类;17 调味品类中的食用盐。8、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提交电子档。目前此项为非必需项。9况10附件 2:企业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申请备案企业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1.本企业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保证遵守国家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本企业充分认识到作为食品

9、生产企业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能够按照要求保留整个食品链(包括从初级产品开始到最终消费整个过程)的食品安全信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3. 本企业了解并能符合国家和相关输入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4.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所含成分均已经境内外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范围生产加工,没有在食品中使用任何未经批准的化学物质、生物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5. 本企业已经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国家、相关输入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了自我评估,并对自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经自我评估认为已基本满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要求,具有与生产、加工、储存的食品品种

10、、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内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存,保证食品没有受到致病微生物、化学成分、环境污染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申请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11年 月 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自我评估表企业名称: 填写人:填写须知一、本评估表作为评价企业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客观证据,需逐项如实填写或打印,文字工整、清楚。二、本表及所附资料(如有需要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供的资料可为复印件。三、【客观描述】中填写企业对应的质量手册、体系文件、 记录或计划等的文件名称,或提供相应照片(如有

11、需要时)。四、本表适用于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内容企业落实要求 客观描述自我评估 说明第二条(基本原则) 申请出口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依 照 国家和相关进口国(地区)法 律 、法 规 和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标 准进 行 生 产 、加 工 、储 存 、运 输 等 ,并 遵 守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一)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企业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承担主体责任。符合 不符合 (二)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

12、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体系需包含第三条和其他有程序建立要求条款符合 不符合 12中所明确的内容。(三)保留食品链的食品安全信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企业建立了保留食品链的安全信息的制度,并保持产品可追溯性。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四)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的能力数量可与生产相匹配。符合 不符合 (五)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故意污染风险及可能的突发问题,建立预防性控制措施,必要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企业要对可能的人为蓄意污染行为和各种突发问题建立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在必要时,建立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企业的应急预案和

13、食符合 不符合 13品防护计划(必要时)备查(六)建立诚信机制,确保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企业建立诚信体系,为向检验检疫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负责符合 不符合 第三条 (食品安全 卫生控制体系 组成及运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达到如下要求: (一)分析产品的来源、预期用途、包装方式、消费方式及产品工艺流程等信息,识别食品本身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对影响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工序,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保证控制有效、及时纠正偏差、持续改进根据产品说明(包括来源、预期用途、包装方式、储存条件和消费方式)和工艺,识别食品本身和生产过程可

14、能存在的危害,确定预防措施;对关键工序,进行监控、纠偏、持续改进不足等,并有效记录。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14不足,做好记录;(二)建立并有效执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 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三)建立并有效执行食品加工卫生控制程序,确保加工用水(冰)、食品接触表面、加工操作卫生、人员健康卫生、卫生间设施、外来污染物、虫害防治、有毒有害物质等处于受控状态,并记录;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卫生控制程序。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15(四)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追溯系统,准确记录并保持食品链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15、和批次、标识信息,实现产品追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全过程的标识和追溯体系。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五)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发出警示,必要时召回;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召回制度。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六)建立并有效执行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等内容;企业建立和有效执行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七)建立并有效执行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程序,保证加工设备、设施满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程序。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16足生产加工的需要;(八)

16、建立并有效执行员工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保证不同岗位的人员熟练完成本职工作;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对各类员工的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应与相关岗位相匹配。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九)建立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持续完善改进企业的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企业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审核制度,持续改进。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十)对反映产品卫生控制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并执行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等管理规定。所有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不少于 2 年。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记录管理规定,记录真实、准确、规范。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 2 年。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第

17、四条 (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企业类型)17列入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范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 体系。列入范围的企业,需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要求建立了控制所有显著危害的 HACCP 计划,并有效、持续地实施。HACCP 支持性文件,CCP 的监控、纠偏、验证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第五条 (生产和管理人员)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其生产和管理人员适合其岗位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生产区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清洁卫生和操作卫生;

18、进入车间时应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服、帽和鞋应保持清洁卫生; 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保持清洁卫生和操作卫生。应制定个人卫生检查要求,每日填写个人卫生检查表。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18与食品生产相关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人员花名册和参加体检人员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二)与食品生产相关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出现伤口感染或者患有可能污染食品的皮肤病、消化道疾病或呼吸道疾病者,应立即报告其症状或疾病,不得继续工作;卫生管理人员应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患病后不得继续工作。员工患病后处理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三)从事监督、指导、员工培训的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应熟

19、悉国家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具备适应其工作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的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标准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19第六条 (环境卫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避免污染,并符合下列要求:(一)企业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其设计和建造应避免形成污垢聚集、接触有毒材料,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厂区选址、设计、建造时,应保证周边及内部不存在有碍食品卫生的情况。厂区内所有房间均可开启、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二)生产

20、区域宜与非生产区域隔离,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得生产区域不会受到非生产区域污染和干扰;生产区不受非生产区的污染和干扰。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0(三)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成品、化学物品和包装物料的储存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废弃物和垃圾暂存等设施;相应储存设施、污水处理、废弃物和垃圾暂存等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企业的生产能力、各储存库的面积和储存能力数据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四)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硬化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等),路面平整、无积水、无积尘;厂区地面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厂区内没有卫生死角和蚊蝇滋生地;盛放和运输废弃物的容器,应防溢味、不

21、透水、防腐蚀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五)避免存有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废弃物和垃圾应用防溢味、不透水、防腐蚀的容器具盛放和运输,放置废弃物和垃圾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废弃物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出厂;放置废弃物和垃圾的场所保持整洁,废弃物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出厂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1(六)卫生间应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保持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保持清洁、无异味;厂区卫生间具有相应设施,可洗手、通风、清洁、防蝇虫、无异味。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七)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无异味厂区排水没有拥堵、外溢,无异味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八)应有防鼠、防虫蝇设施,不得使用有毒饵料;不宜饲养与生产加工无关的

22、动物,为安全目的饲养的犬只等不得进入生产区域;企业防鼠、防蝇虫措施符合要求;若为外包,有委托书或合同。不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为安全目的饲养的犬只等不得进入生产区域。防鼠、防蝇虫图和设施备查。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九)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烟尘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废水、废料、烟尘的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2第七条(车间及设施) 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及设施均应设置合理,易于进行适当的维护和清洗,与食品接触的物品、装置和设备表面均应保持清洁、光滑,以合适的频次进行有效清洗和消毒,并符合下列要求:车间的面积、高度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企业各车间面积和人员数量的数据

23、备查,车间内所有房间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车间地面材料符合要求、无积水,污水流向合理。地面材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一)车间的面积、高度应与生产能力和设备的安置相适应,满足所加工的食品工艺流程和加工卫生要求;车间地面应用防滑、密封性好、防吸附、易清洗的无毒材料修建,具有便于排水和清洗的构造,保持清洁、无积水,确保污水从清洁区域流向非清洁区域;车间出口及与外界连通处应有防鼠、防虫蝇措施;车间出口处,排水口、通风口有有效的防虫防鼠防虫设施。车间出口处采用:风 幕 水幕 暗道 帘子 其他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3(二)车间内墙面、门窗应用浅色、密封性好、防吸附、易清洗的无毒材料修建,保持清洁、光

24、滑,必要时应消毒,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防虫蝇窗纱;车间内墙面、门窗材料符合要求;可开启的窗户装有防虫蝇窗纱墙面材料:门窗材料: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三)车间屋顶或者天花板及架空构件应能防止灰尘、霉斑和冷凝水的形成以及脱落,保持清洁;车间屋顶、天花板及架空构件能防止灰尘、霉斑和冷凝水,保持清洁。企业控制冷凝水的措施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四)车间内应具备充足的自然或人工照明,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光线强度应能保证生产、检验各岗位正常操作;固定的照明设施应具有保护装置,防止碎片落入食品;所有车间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光线强度适宜;固定的照明设施应具有保护装置。所有人工照明设施均可开启、备

25、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4(五)在有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湿度显示装置;在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湿度显示装置。关键工序的温湿度显示装置的温度准确性及校准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六)车间应具有适宜的自然或机械通风设施,保持车间内通风良好。进排风系统在设计和建造上应便于维护和清洁,使空气从高清洁区域流向低清洁区域;车间内通风良好。空气从清洁区域流向非清洁区域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七)在车间内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干手设备或者用品、鞋靴消毒设施,洗手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开关,必要时车车间内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干手设备或者用品、鞋靴消毒设施(适用时),洗

26、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必要时,车间还应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5间还应供应用于洗手的适宜温度热水;供应温水更衣室与车间相连接、与员工数量匹配,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八)设有与车间连接并与员工数量相适应的更衣室,不同清洁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视需要设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卫生间,更衣室和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其设施和布局应避免对车间造成污染;更衣室、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污染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九)车间内宜有独立区域用于食品容器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防止清洗消毒区域对加工区域的污染,清洗消毒设施应易于清洁,清洗消毒工器具的区域不

27、会对加工区域造成污染;清洗消毒区设施应易于清洁,必要时,有热水工艺。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6具有充分的水供应和排水能力,必要时供应热水;(十)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和容器(一次性使用的容器和包装除外),应用耐腐蚀、防锈、防吸附、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成,其构造应易于清洗消毒,摆放整齐并维护良好;食品接触表面材料符合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无锈、无损坏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盛装废弃物及非食用产品容器的材料符合要求且有标识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十一)盛装废弃物及非食用产品的容器应由防渗透材料制成并予以特别标明。盛装化学物质的容器应标识,必要时上锁; 盛装化学物质的容器有明显标识,必要时上锁。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28、十二)应设有充分的污水排放系统并保持通畅,应设有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不会污染食品或加工用水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7适宜的废弃物处理设施,避免其污染食品或生产加工用水;(十三)原辅料库应满足储存要求,保持卫生和整洁,必要时控制温度和湿度;不同原辅料分别存放,避免受到损坏和污染。车间内的原辅料储藏设施要符合要求,防止受到污染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第八条 (水) 生产加工用水(包括冰、蒸汽)应确保安全卫生,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属于城市供水的,应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每年检测并取得官方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生产加工用水若使用自来水,每年一次送到官方机构进行检测,并且检测合格。符合 不符合 不适

29、用(二)属于自备水源的,应在使用前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格;使用中应至少每半年检测若为自备水源,在使用前及每半年一次送到官方机构进行检测,并且检测合格。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28一次并取得官方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三)进口国(地区)对水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若进口国(地区)有额外要求,需要遵照执行。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四)储水设施、输水管道应用无毒材料制成,出水口应有防止回流的装置。储水设施应建在无污染区域,定期清洗消毒,并加以防护;适用时,储水设施、输水管道须符合卫生要求;出水口应有防止回流的装置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五)非生产加工用水应在充分标识的独立系统中循环,不得

30、进入生产加工用水系统。适用时,非饮用水管道独立且标识清楚,不得进入饮用水系统。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第九条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 产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符合下列要求:29(一)根据原辅料特性,应避免其初级生产过程中受到环境污染物、农业投入品、化学物质、有害生物和动植物病害等污染;对原辅料供应商现场审核时,关注初级生产过程中,是否受到环境污染物、农业投入品、化学物质、有害生物和动植物病害的污染。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二)应采购、使用符合安全卫生规定要求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要求供应商提供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1、明文件,并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符合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并对其全面评价;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原辅料进行检验。供应商评价、采购、检验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三)二次加工的动物源性原料应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对于次级生产商,其动物源性原料,应来自检验检疫机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30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构备案的出口食品企业。记录备查(四)不改变食品性状或仅进行简单切割、不使用其他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食品的分包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其原料应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分包装企业,其原料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出口食品企业。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五)进口原辅料应提供有效的出口国(地区)证明文件及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检验合格证明;进口原辅料应有出口国(地区)证明文件及 CIQ 的合格证明。记录备查(适用时)。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六)应建立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相关记录内容符合要求。记录备查。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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