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免 交 2017 年 新 开 工 程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证 金的 请 示县 xxxxxx 局:我公司自 xxx 年至今先后开发建设了 xxxxx 小区,开发建设面积达到 xxx。公司加强对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管理,认真选择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连续四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欠薪行为,也未发生由农民工工资欠薪而引起的群体上访现象,受到了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同和肯定。2017 年公司新开发建设了 xxx 项目,建筑面积 xxx ,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xxx 万元。由于项目开工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我公司前期投入项目资金都是由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暂时不能到位,资金运转困难。我们恳请贵局研究,并批准对项目建设前期交纳的农民工工工资保证金给予免交。同时,我们也做出承诺,在项目竣工前,若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愿接受任何形式的处罚。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