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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技术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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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XXXX2019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design of Nationgal and Provincial Arterial Highway(报批稿)ICS 35.240L67备案号:2019-XX-XX 发布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2019-XX-XX 实施DB32/T XXXX-2019I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本规定 14 总体 25 路线 26 路基 87 路面 98 桥涵 .109 路线交叉 .1210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411 施

2、工期交通组织 17DB32/T XXXX-2019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胜武、姚 宇、朱辉阳、张敏德、蒲 政、何 松、陈 科、杨 宁、王 振、吴 阳、章世祥、周兴顺、邹勇军、文鹏兵、姜海涛、姚 李、王立新、朱高波、王 俊、严 谨、高培培DB32/T xxxx-2019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总体、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

3、、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相关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CJJ 129-2009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D20-201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30-20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50-201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81-2017 公

4、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2-2009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3 基本规定3.1 公路技术等级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结合交通量及交通组成、地形条件等综合论证确定。3.2 公路设计速度应根据公路功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的运行速度和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综合因素论证确定。3.3 结合江苏省地域特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技术等级宜采用一级公路或二级公路;一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宜采用 100 km/h 或 80km/h,二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 80 km/h 或 60km/h。3.4 一 级 公 路 设 计 服 务 水 平 应 不 低 于 三 级 ,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服

5、务 水 平 应 不 低 于 四 级 。非机动车及行人密集路段、条件受限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分合流及交织区段,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3.5 普 通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外 ,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DB32/T xxxx-201924 总体4.1 公路设计应做好总体设计,协调好路线与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各专业之间的关系。4.2 总体设计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及其在路网中的作用,结合项目建设条件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总体设计原则。4.3 总体设计应执行上一阶段相关批复和审查会议纪要,以及相

6、应阶段有关专题研究成果等要求。4.5 存在分期实施的项目,应提前做好相关规划和土地控制工作。4.6 既有道路改扩建项目,应在老路、老桥调查分析与技术状况评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改扩建方案,并做好改扩建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期间车辆通行安全。4.7 公路设计应与规划、国土、公路、铁路、水利、航道以及电力、通讯管道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并形成书面意见。5 路线5.1 一般规定5.1.1 路线线性宜顺捷,应与地形、景观、环境等相协调,注意线性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应尽可能采用较高的平纵面指标。5.1.2 路线布设宜绕避城镇密集区,路线与城镇规划边缘的距离要合理,既要为城镇的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兼顾方

7、便居民出行。5.1.3 路基最小填土高度应满足路基干湿状态、设计洪水位等控制因素外,还应适应地形起伏,降低路基高度,减少占地,节省工程造价。5.2 横断面形式5.2.1 各 级 公 路 的 车 道 数 应 根 据 预 测 的 设 计 交 通 量 、 通 行 能 力 、 服 务 水 平 等 因 素 综 合确 定 。5.2.2 普 通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宜 采 用 整 体 式 断 面 , 条 件 受 限 时 , 经 综 合 论 证 可 采 用 分 离 式 断 面 。5.2.3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100km/h 时,宜采用以下横断面形式:a) 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形式宜采用图

8、 1 所示横断面,城镇路段路基横断面形式宜采用图 2 或图 3 所示横断面;DB32/T xxxx-20193单位为厘米图 1 一级公路(10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单位为厘米图 2 一级公路(10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一)单位为厘米图 3 一级公路(10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二)注:右侧硬路肩宽度正常情况下采用3.0m,城市周边路段可采用4.25m。b) 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图 4 所示横断面,城镇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见图 5 或图 6 所示横断面。 单位为厘米图 4 一级公路(10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DB32/T x

9、xxx-20194单位为厘米图 5 一级公路(10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一)单位为厘米图 6 一级公路(10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二)注:右侧硬路肩宽度正常情况下采用3.0m,城市周边路段可采用4.25m。5.2.4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80km/h 时,宜采用以下横断面形式:a) 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图 7 所示横断面,城镇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图 8 或图 9 所示横断面;单位为厘米图 7 一级公路(8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DB32/T xxxx-20195单位为厘米图 8 一级公路(8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10、形式一)单位为厘米图 9 一级公路(8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二)注:右侧硬路肩宽度正常情况下采用3.0m,城市周边路段可采用4.25m。b) 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图 10 所示横断面,城镇路段横断面宜采用图 11 或图 12 所示横断面。单位为厘米图 10 一级公路(8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单位为厘米图 11 一级公路(8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一)DB32/T xxxx-20196单位为厘米图 12 一级公路(80km/h)城镇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形式二)注:右侧硬路肩宽度正常情况下采用3.0m,城市周边路段可采用4.25m

11、。5.2.5 一级公路城镇路段当公路两侧横向干扰较多时,横断面形式宜采用形式一;横向干扰较少时,横断面形式宜采用形式二。5.2.6 一级公路城镇路段侧分带、辅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宽度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论证后进行调整。5.2.7 中央分隔带宽度宜采用 2m,特殊路段应根据具体条件,经分析论证后,可局部采用不同的中央分隔带宽度。5.2.8 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80km/h 时,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图 13 所示横断面;在慢行车辆较多时,路基横断面可采用图 14 所示横断面,通过加宽硬路肩的方式设置慢车道。单位为厘米图 13 二级公路(8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单位为厘米图 14 二级

12、公路(8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注:采用该横断面时,应增加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组织管理,若条件受限车道与慢车道之间采用划线分隔时,要求对应路段最高限速不应超过60km/h。DB32/T xxxx-201975.2.9 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60km/h 时,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宜采用图 15 所示横断面。单位为厘米图 15 二级公路(6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图5.2.10 二级公路穿越城镇时,在保证公路基本断面前提下,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慢车道的设置可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执行。5.2 平面设计5.2.1 应避免采用过长的直线影响行车安全,当路线经过城区、开发区时,应设置标志等措

13、施保障行车安全。5.2.2 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老路资源,有条件时对小偏角、长直线做适当调整。5.2.3 超高宜采用线性渐变方式过渡。5.3 纵断面设计5.3.1 纵坡以平、缓为宜,一般情况下,最大纵坡不宜大于 3%。5.3.2 最 小 纵 坡 不 宜 小 于 0.3%, 在 排 水 能 力 满 足 的 条 件 下 , 可 以 采 用 平 坡 ; 考 虑 路 基 排水 需 要 , 边 沟 纵 坡 不 宜 小 于 0.3%。5.3.3 超 高 过 渡 段 合 成 纵 坡 不 宜 小 于 0.5%。5.3.4 同 向 竖 曲 线 间 , 特 别 是 同 向 凹 形 竖 曲 线 之 间 , 如 直

14、坡 段 长 度 小 于 或 者 接 近 最 小 坡长 时 , 宜 合 并 调 整 为 单 曲 线 或 复 曲 线 。5.3.5 反 向 竖 曲 线 间 的 直 坡 段 长 度 以 不 小 于 设 计 速 度 行 驶 的 3s 行 程 为 宜 。 如 不 能 满 足时 , 应 加 大 两 竖 曲 线 半 径 , 使 曲 线 径 向 衔 接 , 形 成 顺 滑 的 流 线 型 曲 线 。5.3.6 凹 形 竖 曲 线 的 最 低 点 不 宜 设 置 在 平 面 交 叉 口 和 桥 上 , 尤 其 在 长 大 桥 上 , 若 必 须 设置 时 应 做 好 排 水 设 计 。5.3.7 对 路 线 穿

15、 越 圩 区 段 , 应 分 析 圩 区 洪 水 位 、 圩 堤 的 防 洪 等 级 等 , 合 理 确 定 纵 断 面 设计 标 高 。5.3.8 临 河 临 塘 等 特 殊 路 段 应 增 加 路 基 边 坡 的 稳 定 性 验 算 。5.3.9 临 街 路 段 纵 断 面 设 计 应 统 筹 考 虑 道 路 与 两 侧 现 有 建 筑 物 的 关 系 , 确 保 建 筑 物 安 全和 道 路 的 正 常 使 用 。DB32/T xxxx-201985.3.10 改 扩 建 项 目 应 结 合 老 路 路 面 处 治 方 案 拟 合 纵 断 面 线 形 。5.3.11 平 、 纵 面 线

16、形 的 技 术 指 标 应 力 求 均 衡 , 合 成 坡 度 应 满 足 要 求 , 以 利 于 路 面 排 水 和行 车 安 全 。6 路基6.1 一般路基6.1.1 路 基 设 计 高 度 宜 按 设 计 洪 水 位 、 路 基 回 弹 模 量 与 干 湿 类 型 、 路 基 工 作 区 深 度 、排 水 等 需 要 确 定 。 城 镇 段 公 路 路 基 高 度 应 满 足 城 市 防 洪 标 准 , 并 考 虑 救 灾 通 道 的 需 求 综合 确 定 。6.1.2 河 塘 路 段 宜 将 塘 底 淤 泥 清 除 , 为 便 于 回 填 材 料 压 实 施 工 , 可 在 河 塘 底

17、 部 先 回 填厚 度 不 小 于 40cm 的 透 水 性 材 料 。6.1.3 应 结 合 项 目 区 域 筑 路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选 择 合 理 的 路 基 填 料 , 宜 优 先 选 用 级 配 良 好 的砾 类 土 、 砂 类 土 。6.1.4 以 细 粒 土 作 为 路 基 填 料 时 , 一 般 宜 采 用 石 灰 处 治 , 粉 土 、 粉 砂 填 料 宜 采 用 水 泥 处治 或 水 泥 、 石 灰 综 合 处 治 , 水 泥 、 石 灰 掺 加 比 例 应 根 据 填 料 试 验 确 定 。6.1.5 宜 结 合 区 域 内 城 建 、 水 利 等 工 程 项 目

18、进 行 取 土 , 减 少 取 土 坑 占 地 。6.1.6 路 堑 边 坡 坡 率 应 结 合 边 坡 稳 定 、 占 地 、 防 护 形 式 、 景 观 要 求 等 综 合 确 定 , 宜 充 分考 虑 边 坡 植 物 防 护 的 需 要 。6.1.7 景 观 要 求 较 高 的 路 段 , 宜 采 用 流 线 形 边 坡 , 与 原 始 地 形 地 貌 相 协 调 。6.2 路基排水6.2.1 路 基 排 水 宜 选 用 成 熟 、 经 济 、 实 用 的 排 水 设 施 , 满 足 设 计 流 量 , 公 路 排 水 设 施不 应 兼 做 其 他 非 公 路 排 水 用 途 。6.2.

19、2 景 观 要 求 较 高 的 路 段 可 采 用 暗 埋 式 边 沟 , 排 水 流 量 较 小 的 路 段 可 选 用 植 物 防 护 的生 态 边 沟 。6.2.3 穿 越 城 镇 的 排 水 设 施 应 与 城 镇 现 有 或 规 划 的 排 水 系 统 相 协 调 , 并 满 足 市 政 排 水 相关 的 规 范 、 规 程 要 求 。6.2.4 宜 对 路 基 排 水 与 坡 面 防 护 进 行 综 合 设 计 , 减 少 工 程 防 护 。6.2.5 边 沟 宜 采 用 流 线 型 断 面 , 宜 采 用 水 泥 混 凝 土 预 制 块 拼 砌 ,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20、 低 于C25, 拼 砌 时 预 制 块 下 设 调 平 垫 层 。6.2.6 边 沟 出 水 口 宜 设 置 急 流 槽 , 与 天 然 水 系 实 现 良 好 衔 接 。6.2.7 下 穿 道 路 汇 集 的 水 无 法 自 流 排 出 时 , 可 设 置 排 水 泵 站 。6.3 路基防护与支挡6.3.1 边 坡 高 度 较 低 的 路 段 可 采 用 喷 播 植 物 防 护 。 边 坡 坡 率 为 1:1.5 时 , 植 物 防 护 的最 大 临 界 高 度 宜 为 2.5m3.5m; 设 置 路 面 集 中 排 水 系 统 的 路 段 , 临 界 高 度 可 提 高 至DB32/T

21、xxxx-201993.5m4.0m; 粉 土 填 筑 路 段 临 界 高 度 宜 为 2.5m。6.3.2 高 于 6.3.1 中 临 界 高 度 的 路 堤 边 坡 宜 采 用 骨 架 植 物 防 护 , 骨 架 内 喷 播 植 草 , 或采 用 挂 三 维 土 工 网 结 合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6.3.3 桥 梁 台 前 边 坡 、 锥 坡 及 台 后 边 坡 应 加 强 抗 冲 刷 防 护 设 计 , 宜 采 用 水 泥 混 凝 土 预 制块 满 铺 防 护 , 台 后 加 强 防 护 段 的 长 度 不 小 于 10m。6.3.4 沿 河 路 基 坡 面 受 水 流 冲 刷

22、时 应 采 用 工 程 防 护 , 防 护 类 型 宜 采 用 砌 石 或 混 凝 土 护坡 。 防 护 基 础 应 埋 设 在 清 淤 后 河 塘 底 面 以 下 。6.3.5 对 于 两 侧 规 划 有 绿 化 带 的 公 路 , 可 放 缓 路 堤 边 坡 , 以 利 于 边 坡 采 用 植 物 防 护 , 同时 应 避 免 绿 化 带 对 路 基 排 水 的 影 响 。6.3.6 路 肩 式 挡 土 墙 顶 部 应 设 置 护 栏 , 并 做 好 护 栏 与 挡 土 墙 的 连 接 设 计 。6.4 软土地区路基6.4.1 软 土 路 基 设 计 应 在 相 关 设 计 原 则 指 导

23、 下 , 在 理 论 计 算 的 基 础 上 , 采 用 适 用 的 处 理方 案 , 使 路 基 稳 定 、 沉 降 和 地 基 承 载 力 满 足 相 关 要 求 。6.4.2 换 填 法 适 用 于 处 理 各 类 浅 层 软 弱 地 基 , 处 理 深 度 宜 为 0m3m。 垫 层 的 底 面 宽 度 应满 足 基 础 底 面 应 力 扩 散 的 要 求 。6.4.3 水 泥 土 搅 拌 桩 宜 采 用 双 向 搅 拌 桩 。6.4.4 地 基 土 的 塑 性 指 数 Ip 大 于 25 时 , 不 宜 采 用 水 泥 土 搅 拌 法 。 地 基 土 的 天 然 含 水 量小 于 3

24、0 或 地 下 水 的 pH 值 小 于 4 时 , 不 宜 采 用 粉 喷 法 处 理 。 地 基 土 含 水 比 ( 含 水 量 与液 限 的 比 值 ) 小 于 0.9 时 , 宜 采 用 浆 喷 法 ; 含 水 比 大 于 1.0 时 , 宜 采 用 粉 喷 法 ; 含 水比 为 0.91.0 时 , 根 据 相 关 项 目 经 验 确 定 。6.4.5 水 泥 土 搅 拌 桩 处 理 路 堤 下 软 土 地 基 时 , 宜 处 理 至 坡 脚 外 1m1.5m, 沿 压 河 塘 段 路段 应 根 据 路 基 稳 定 的 需 要 处 理 至 坡 脚 外 3m5m。6.4.6 刚 性 桩

25、 复 合 地 基 宜 采 用 预 制 管 桩 , 桩 间 距 2m3.5m, 桩 帽 设 计 应 满 足 公 路 钢筋 混 凝 土 及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桥 涵 设 计 规 范 ( JTG 3362)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6.4.7 复 合 地 基 处 理 路 段 和 其 他 处 理 方 法 路 段 交 界 处 应 设 置 沉 降 过 渡 段 , 以 减 小 差 异 沉降 。6.4.8 高 压 线 和 跨 线 桥 下 等 施 工 空 间 高 度 受 限 的 路 段 , 可 采 用 高 压 旋 喷 桩 等 处 理 。7 路面7.1 路 面 类 型 宜 选 用 沥 青 路 面 。 收

26、费 广 场 及 易 受 水 损 害 的 路 段 宜 采 用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7.2 设 计 交 通 荷 载 等 级 为 “重 ”及 以 上 的 公 路 宜 采 用 三 层 式 沥 青 面 层 , 其 他 干 线 公 路 可采 用 两 层 式 沥 青 面 层 。 两 层 式 面 层 总 厚 度 为 10cm13cm, 三 层 式 面 层 总 厚 度 为16cm18cm; 一 级 公 路 面 层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12cm。7.3 交 叉 口 、 长 大 纵 坡 等 位 置 的 路 面 设 计 宜 加 强 抗 车 辙 措 施 。7.4 基层宜 采 用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等

27、 无 机 结 合 料 稳 定 类 材 料 。 基层厚度宜为 20cm38cm。DB32/T xxxx-2019107.5 底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碎石、二灰土、石灰土、水泥石灰综合稳定土等。采用二灰土时应明确粉煤灰的质量控制要求。7.6 既有道路路面补强设计应综合考虑既有道路状况、路面材料特性、交通量、路线纵坡、横向调坡标高控制等方面,分析研究后确定。7.7 既有道路路面拟采用补强利用时,应考虑路面病害的维修设计,维修方法设计满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0) 。既有道路病害维修应加强动态设计,在路面加铺施工前,重新检测后最终确认路面病害维修方案。7.8 既有道路路面补强调平层应结合施工工艺

28、、材料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通过路面全寿命周期分析选择最优方案。7.9 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应根据旧路破损情况、路面承载能力和接缝传荷能力等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7.10 改扩建过程中如既有道路需要加宽,加宽部分路面与既有道路宜保持材料、结构一致。7.11 既有路面改扩建应从环保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对原路面材料进行利用。7.12 路 基 边 坡 坡 面 易 受 冲 刷 路 段 可 设 置 拦 水 带 、 路 肩 边 沟 等 路 面 集 中 排 水 系 统 , 并 采 用边 坡 急 流 槽 与 边 沟 相 连 接 。7.13 双 向 四 车 道 及 以 上 的 公 路 超 高 段 不 应 采 用

29、在 中 央 分 隔 带 设 开 口 明 槽 的 方 案 , 应 采 用地 下 排 水 系 统 。 其 横 向 排 水 管 应 满 足 设 计 排 水 流 量 , 并 具 有 足 够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良 好 的 防 渗作 用 。 横 向 排 水 管 出 口 应 通 过 急 流 槽 接 入 边 沟 。7.14 中 央 分 隔 带 宜 设 置 由 防 水 层 、 纵 向 排 水 渗 沟 、 集 水 槽 和 横 向 排 水 管 等 组 成 的 防 排 水系 统 , 并 确 保 横 向 排 水 管 的 通 畅 。7.15 应设置完善的路面边缘排水系统。地下水丰富的低填和挖方路段的路基顶面应设置排

30、水垫层。8 桥涵8.1 桥涵选址8.1.1 除控制性桥位外,桥位选择原则上应服从路线走向,特大桥、复杂的特殊大桥的桥位宜作为路线走向的控制点考虑。8.1.2 特大、大桥宜正交跨越干线航道或较大的行洪河道,当桥轴法线与河道轴线夹角大于5 度时应考虑增大桥梁跨径,当跨径增加对桥梁的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产生明显影响时,路桥应综合考虑,比选确定桥位。8.1.3 跨越航道桥梁应满足通航要求,通航条件不明确时可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专题研究,并根据专题研究结论确定桥梁设计方案。8.1.4 跨越行洪河流桥梁应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对防洪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并根据报告结论确定桥梁设计方案。8

31、.1.5 改扩建工程的路线宜以特大、大桥为控制点,兼顾中、小桥。DB32/T xxxx-2019118.2 桥涵总体设计8.2.1 跨河桥梁总体设计桥梁跨越通航、行洪河流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 跨越通航河流的桥梁应设置助航标志,通航水域中的桥梁墩台应设置防船撞设施;b) 桥梁跨越行洪河流两侧大堤时,梁底标高应满足堤防要求;c) 桥梁墩台宜布置在堤身断面范围以外。条件受限时,在确保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堤身背水坡设墩;d) 桥梁跨越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上游河道或位于库区内时,应进行环境保护设计。8.2.2 跨公路桥梁总体设计桥梁跨越公路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 桥孔布置及桥下净空应满

32、足被交道路现状及规划建筑限界的规定,并应满足桥下公路的视距要求;b) 位于被交道路两侧的桥墩承台和基础宜避开被交道路边坡。8.2.3 跨铁路桥梁总体设计公路与铁路立体交叉时,可采用桥梁上跨或通道下穿方案,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 跨线桥桥下净空应满足铁路建筑限界的要求,并考虑施工空间,保证列车视距与运行安全;b) 跨线及相邻桥跨的汽车设计荷载采用相应标准设计荷载的 1.3 倍;c) 跨线桥在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的桥孔护栏应进行加强设计,跨越高速铁路时应采用两道防护,护栏防护等级采用最高级;跨越其余铁路时可采用一道防护,护栏防护等级按提高一级设计;d) 下穿铁路的通道除应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外,

33、还应满足施工空间要求。通道应进行排水设计;e) 公路下穿铁路桥孔时,应与铁路桥梁墩台保持必要的距离,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桥梁、桩板结构、U 型槽或框架结构下穿铁路。8.2.4 桥梁下穿架空输电线路时, 桥梁轴线宜与架空输电线路正交。 桥墩不宜设于输电线路正下方,若无法避免时,输电线路与桥面的垂直距离除满足运营期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桥梁施工的要求。8.2.5 桥台填土高度应结合桥位处的工程地质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城区段桥梁可结合景观、用地等因素适当降低桥台填土高度。8.2.6 桥梁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和排水设施。跨越繁忙航道、高等级公路或交通量较大的其他公路的桥梁宜在影响范围内进行集中排水设计

34、;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应将桥面雨水全部或部分收集后排至敏感水体外,或将其净化后排至指定区域。8.2.7 桥梁宜进行防雷设计。桥梁防雷设计应优先利用桥梁结构作外部防雷装置。8.2.8 涵洞一般可采用圆管涵、箱涵、盖板涵等。必要时涵洞可考虑与通道合并布设、功能兼顾。一级公路的排水圆管涵直径不宜小于 1.5m。DB32/T xxxx-2019128.3 桥涵结构设计8.3.1 桥型选择应根据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材料来源、地质情况、施工方法和使用要求等综合考虑,宜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施工工业化。8.3.2 特殊大桥的桥型方案比选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全寿命成本、技术要求、施工难度、工期、运输条件、管养工

35、作量等因素,深入比选后提出综合最优的推荐方案。8.3.3 公路桥涵应考虑养护需要,按照可到达、可检查、可维修和可更换的要求进行设计,构造设计时应预留检修平台、通道及施工作业空间等。8.3.4 桥梁设计应注重结构体系的合理性,特大、大桥宜采用连续结构,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简支结构桥面连续的设计。8.3.5 持久状况下,梁桥不应发生结构体系改变,单向受压支座始终保持受压状态,并应验算上部结构横桥向抗倾覆稳定性。8.3.6 陆地承台的顶面一般宜埋置于原地面下 30cm。当承台平面侵入桥下道路路面时,为减少不均匀沉降而导致的路面病害,承台顶面的埋深不宜小于 1.5m。8.3.7 通航水域附近的水中承台,其

36、承台顶面宜高出最高通航水位 50cm 或将承台顶面埋置于现状及规划河床断面以下。8.3.8 桥涵应按照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处于严重腐蚀环境作用下的构件,宜采取防腐蚀附加措施。8.3.9 改扩建桥梁拼宽时应根据既有桥梁的使用年限、使用状况及桥位处地质情况等,综合确定桥梁拼宽方案,桥梁拼宽部分的上部结构形式和跨径宜与既有桥梁保持一致。9 路线交叉9.1 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9.1.1 平 面 交 叉 的 选 型 应 综 合 考 虑 相 交 公 路 功 能 、 技 术 等 级 、 交 通 量 、 交 通 管 理 方 式 、用 地 条 件 和 工 程 造 价 等 因 素 。9.1.2

37、 平 面 交 叉 的 交 通 管 理 方 式 分 为 主 路 优 先 、 无 优 先 交 叉 和 信 号 交 叉 三 种 , 应 根 据 相交 公 路 的 公 路 功 能 、 技 术 等 级 、 交 通 量 等 确 定 所 采 用 的 方 式 。9.1.3 平 面 交 叉 范 围 内 主 要 公 路 的 设 计 速 度 宜 与 路 段 设 计 速 度 相 同 ; 两 相 交 公 路 的 功 能 、等 级 相 同 或 交 通 量 相 近 时 , 平 交 范 围 内 直 行 车 道 的 设 计 速 度 可 适 当 降 低 , 但 不 应 低 于 路 段的 70%。9.1.4 平 面 交 叉 范 围

38、 内 相 交 公 路 的 线 形 技 术 指 标 应 满 足 停 车 视 距 的 要 求 , 若 条 件 受 限 ,不 能 达 到 停 车 视 距 时 , 经技术经济论证,可 适 当 减 少 停 车 视 距 , 但 应 在 适 宜 位 置 设 置 限速 和 警 示 标 志 。9.1.5 平 面 交 叉 的 间 距 应 根 据 公 路 功 能 、 技 术 等 级 , 及 其 对 行 车 安 全 、 通 行 能 力 和 交 通延 误 等 的 影 响 确 定 。9.1.6 新 建 公 路 与 等 级 较 低 的 既 有 次 要 公 路 斜 交 时 , 应 对 次 要 公 路 在 交 叉 前 后 一

39、定 范 围内 作 局 部 改 线 , 使 交 叉 的 交 角 不 小 于 70,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不 小 于 45。DB32/T xxxx-2019139.1.7 主 要 公 路 在 交 叉 范 围 内 的 纵 坡 应 在 0.15% 3%的 范 围 内 ; 次 要 公 路 上 紧 接 交 叉 的部 分 引 道 应 以 0.5% 2.0%的 坡 度 通 往 交 叉 , 且 此 坡 段 至 主 要 公 路 的 路 缘 应 不 短 于25m。9.1.8 与 三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的 平 面 交 叉 均 应 进 行 渠 化 设 计 。9.1.9 变 速 车 道 长 度 应 根 据 相

40、交 公 路 类 别 、 设 计 速 度 和 变 速 条 件 等 确 定 。9.2 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9.2.1 设 置 条 件符 合 下 列 条 件 时 应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a) 当平面交叉的通行能力不能满足服务水平和通行需求;b) 由于地形或场地条件等原因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综合效益大于设置平面交叉。9.2.2 选 型 原 则互 通 式 立 交 选 型 时 ,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a)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型式首要取决于相交道路的性质、远景交通规划等因素,相交道路的性质主要是指道路的重要性、道路的类型与等级、设计速度和设计交通量等;b) 选用的互通式立交型式必须与

41、所在地区的特性、性质相适应;c) 选用的互通式立交型式应符合转换交通量主流向的要求;d) 互通式立交型式若考虑收费要求,则应将喇叭型式作为优先考虑的互通式立交型式;e) 互通式立体交叉选型要注意远近结合、综合考虑。9.2.3 匝 道 平 面 各 曲 线 单 元 的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设 计 速 度 行 驶 3s 的 行 程 。9.2.4 匝 道 的 平 面 线 形 指 标 应 与 交 通 量 相 适 应 , 交 通 量 大 的 匝 道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平 面 线 形指 标 。9.2.5 匝 道 纵 断 面 设 计 时 , 反 向 平 面 曲 线 拐 点 附 近 应 避 免 设 置

42、 凸 形 竖 曲 线 。9.2.6 匝 道 纵 断 面 设 计 时 , 匝 道 跨 线 桥 路 段 宜 按 提 高 一 级 设 计 速 度 的 标 准 确 定 凸 型 竖 曲线 半 径 值 。9.2.7 道 路 出 入 口 路 段 纵 断 面 指 标 应 满 足 识 别 视 距 要 求 , 条 件 受 限 时 , 识 别 视 距 应 大 于1.25 倍 的 主 线 停 车 视 距 。 同 时 出 口 宜 采 用 上 坡 , 入 口 宜 采 用 下 坡 。9.2.8 匝 道 横 断 面 类 型 的 选 择 应 考 虑 匝 道 设 计 速 度 、 交 通 量 、 匝 道 长 度 等 因 素 ; 环

43、 形 匝道 宜 采 用 单 车 道 匝 道 ; 当 匝 道 设 计 小 时 交 通 量 小 于 单 车 道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 但 由 于 匝 道 长度 较 长 , 采 用 供 超 车 用 的 双 车 道 匝 道 时 , 变 速 车 道 宜 采 用 单 车 道 。9.2.9 匝 道 圆 曲 线 路 段 的 最 大 超 高 宜 采 用 6%, 积 雪 冰 冻 地 区 不 得 大 于 6%。 当 交 通 量 组成 以 小 客 车 为 主 时 , 最 大 超 高 可 适 当 增 大 , 但 不 应 大 于 8%。 对 于 双 车 道 匝 道 , 最 大 超高 宜 控 制 在 6%以 内 。9

44、.2.10 对 于 匝 道 的 一 般 路 段 , 加 宽 过 渡 段 一 般 采 用 线 性 方 式 过 渡 ; 对 于 收 费 站 段 的 加 宽过 渡 段 , 一 般 采 用 三 次 抛 物 线 方 式 过 渡 。9.2.11 匝 道 的 硬 路 肩 宽 度 与 主 线 的 不 同 时 , 过 渡 方 式 采 用 线 性 方 式 过 渡 ; 宽 度 过 渡 一 般DB32/T xxxx-201914在 匝 道 上 进 行 , 渐 变 率 为 1/30 1/20。9.2.12 当 分 流 鼻 位 于 桥 梁 等 构 造 物 上 时 , 其 背 部 应 预 留 安 装 碰 撞 缓 冲 设 施

45、 的 场 所 , 即 分流 鼻 后 方 ( 行 驶 的 前 进 方 向 ) 6m 10m 的 区 域 应 铺 设 桥 面 系 统 , 并 安 装 护 栏 墙 。9.2.13 减 速 车 道 宜 采 用 直 接 式 ; 当 主 线 圆 曲 线 半 径 接 近 一 般 最 小 值 时 , 曲 线 外 侧 的 减 速车 道 宜 采 用 平 行 式 。9.2.14 单 车 道 加 速 车 道 宜 采 用 平 行 式 , 双 车 道 加 速 车 道 宜 采 用 直 接 式 ; 当 主 线 圆 曲 线半 径 接 近 一 般 最 小 值 时 , 曲 线 外 侧 的 双 车 道 加 速 车 道 可 采 用 平

46、 行 式 。10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0.1 交通安全设施10.1.1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应 根 据 公 路 功 能 、 交 通 组 成 、 公 路 环 境 、 运 营 条 件 等 设 置 , 以 满 足交 通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 的 需 求 。10.1.2 公 路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应 进 行 总 体 设 计 , 总 体 设 计 应 包 括 项 目 和 路 网 特 征 分 析 、 设 计目 标 、 设 置 规 模 、 结 构 设 计 标 准 、 设 计 协 调 与 界 面 划 分 等 内 容 。10.1.3 交 通 标 志交 通 标 志 的 设 计 应 从 便 于 驾 驶

47、 人 清 晰 辨 识 、 正 确 理 解 、 快 速 反 应 的 角 度 出 发 , 综 合 考公 路 功 能 、 技 术 等 级 、 路 网 布 局 、 交 通 条 件 、 环 境 条 件 、 公 路 使 用 者 及 交 通 管 理 需 求 等 因素 , 合 理 选 择 设 置 参 数 , 科 学 确 定 设 置 方 案 。 设 计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交通标志版面布置应简洁美观、导向明确、无歧义。公路标志版面只设置中文汉字,特殊情况依据使用者的要求可增设一种外文作为辅助信息,出现多种使用需求的使用英文;b) 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宜设置在车辆前进方向的右侧或车行道上方,

48、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得影响公路的停车视距;c) 交通标志设置应考虑公路宽度、车辆的运行速度、驾驶人的反应能力等因素。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 80km/h 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 60m,其他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 40m,门架式或悬臂式标志之间或距跨线桥梁近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d) 交通标志支撑方式应根据交通量、车型构成、运行速度、公路宽度、车道数、沿线构造物分布以及路侧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尽可能经济、美观;e) 指路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支撑,干线公路上的警告、禁令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支撑,其他道路视线开阔路段警告、禁令标志宜采用单柱式支撑,绿化茂密路段的警告、禁令标志宜采用悬臂

49、式支撑;f) 门架、悬臂式的标志净空为标志板下缘距路面垂直距离不小于 5.5m,柱式标志版面下缘距路面的高度 1.8m2.0m,内边缘禁止侵入公路建筑界,距硬路肩的外边缘不小于25cm;g) 交通标志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工艺方面的要求。标志结构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 10m 高,重现期为 50 年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值,并不应小于 22m/s;h) 标志底板可采用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及其他板材制作。干线公路上永久性标志反光膜不应低于类反光膜。标志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H 型钢等材料制作,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标志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10.1.4 交 通 标 线DB32/T xxxx-201915交 通 标 线 的 设 置 应 与 交 通 组 织 及 交 通 运 行 情 况 相 匹 配 、 与 公 路 几 何 设 计 相 协 调 、 与 交通 标 志 等 其 他 设 施 配 合 使 用 , 设 计 时 应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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