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剂科工作任务一、医院药剂科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监督、检查本院各科室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二、负责本院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根据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编报药品的预算和计划,完成其采购、保管、供应任务。确保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市场无销售的制剂。 四、负责药品、制剂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检验,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五、密切结合临床开展中西药的新制剂、新剂型等的科学研究工作。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提供药学信息和用药咨询、协助临床制定和实施药物个体化治疗方案、开展药物经济学及合理用药研究、做好新药临床验证和疗效评价工作。七、在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 ,及时提出本院的淘汰药品意见,解决本院用药中的重要问题;承担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八、负责本院药学人员的在职教育与培训,接受药学人员的进修,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实(见)习的带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