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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近代资本主义法制思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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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近代资本主义法制思想,一、近代自然法思想概述启蒙思想家们假设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由于某种原因人们离开了这种平等的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们把自己的一部分管理自己的权利授予政府或国家,同时保留了自己的自然权利。近代自然法又称古典自然法,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1.文艺复兴时期核心思想:张扬人性;国家主权。代表人物有马基雅维利、布丹、霍布斯、格劳秀斯 。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核心思想:议会至上、天赋人权。代表人物有洛克、孟德斯鸠。 3.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时期核心思想:人民主权。代表人物有卢梭。,二、代表人物的主要法制思想 1.约翰弥尔顿人生来都是自由的,后来由于他不善于使

2、自 己的欲望从属于理智,才摆脱了“自然状态”, 成立政府,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国王及公职人员。 人民在与国王订立契约时也保留了自己“不容破 坏的”最高权利自然权利。 2.托马斯霍布斯 人性恶人性是自私自利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狼 与狼的关系,人们相互争夺,甚至伤害,人的境况是“孤独、 贫困、残忍和短寿”的。为了寻求和平,人们把自己的自然权 利放弃并交给国家,这种放弃是为了从国家得到好处。 君主制主权者的权力是契约授予的,但主权者不是订立契约的 一方,不存在违反契约的问题,主权者不可推翻。,国家权力不可分割,国王需要一种绝对的权力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因为君主富强与国家富强是一致的。

3、自然法与国家法要素君主权力来自于人民 3.约翰洛克 自然法理论自然状态下,人与人是平等、自由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他人的权利。但是当他人有意或无意对自己造成侵犯时缺乏判决和执行者,个人根据自然法授予的权利判断惩罚别人(同态复仇),会使自然状态处于不稳定、混乱地步。于是人们缔结契约,自愿放弃自然状态下享有的解释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权利,所让渡的这部分权利交给国家,由国家成立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分别执行。 天赋人权理论:生命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自己生命的权利。自由每个人都有自由权,都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去做不损害 他人的任何事情。财产财产权是自然权利的核心,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 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首要目的

4、便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所有权。财产 权甚至比生命权和自由权还重要。,关于君主的权力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们对部分自然权利的让渡。 4.孟德斯鸠 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并非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而是人人感到软弱、怯懦和自卑,人们首先是为了保存生命、繁衍后代,而不是为了相互攻击,人们由此相互畏惧、相互亲近。自然法包括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爱慕和过社会生活。自然法源于生命的本质,是人类理性的体现。随着社会发展,物质财富逐渐增多,人们都感到自己有力量,野心企图占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社会财富,于是个人与个人以及在阴谋操纵下的团体与团体之间便发生了战争。制定法,论自由权力的分立和制衡理论当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中

5、于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时,行政执法者执行的是自己制定的法律,人们害怕这种法律本身是暴虐的,自由因此是不可能的。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二为一,同样,法官因为是立法者,法官便可专断。如果司法与行政结合在一起,法官便有压迫者的权力。如果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则一切都完了。 5.卢梭,理性的反叛者启蒙运动者都认为社会文明的唯一希望是理性、知识和科学, 卢梭则认为社会文明的希望在于感性的友爱、尊重。 社会契约论(自然法思想)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平等、自由的。但是 当人类的能力和智慧进步以后,不平等的力量成长起来,由于不平 等的出现,人类有了私有财产,富人为了保住他们的财产和安全, 便失去

6、仁慈,对穷人进行奴役,同时用法律将这种不平等肯定下来。过去的法律是富人欺骗穷人而订立契约的结果。革命后,人们推翻了君主政权,人们平等地、自由地订立契约,因此,契约是政治共同体同他的成员之间的约定。订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一种结合的方式,使它能够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防御和保护每一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而同时又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能够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当人们订立契约时毫不保留地交出了全部权利,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了所丧失的全部等价物。社会契约的本质在于每个人都将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这种公意是社会集体利益所体现的那种意志,法律就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法律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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