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基地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gnk289057 文档编号:8123326 上传时间:2019-06-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地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基地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基地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基地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广东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基地管理办法(暂行)2009.10.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健康促进、保健、康复等应当成为各部门和公司,以及社区的重点这一总体策略,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协会在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面向政府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各种类不同的先进典型加以推广,引导全行业有序公平、科学规范、守法诚信经商,以健康产业发展的趋势为出发点,探讨科学发展保健行业具有指导性和示范作用的模式,建立相关科研,科普等基地示范机制。第二条 基地的性质:基地分为科研、科普、行业建设等几大类。基地是指保健行业内经政府相关职能部严格审批取得合法资格,法人、证照、资质

2、证明齐备,独立从事经营或生产,并在行业内某方面领先,经过申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批准授予重点示范单位的企业。企业除在开展公益性健康教育,保健知识传播,行业内诚信经营活动接受省保健品行业协会指导以外,其余所有商务活动及由此产生的责任纠纷,一律与省保健品行业协会无关。第三条 凡具备建立基地条件的常务理事以上单位,均可以申报与行业相关的科研,科普、行业建设等基地。第四条 协会组织与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行业建设等相关方面的部门及其学者、专家,成立相应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种类基地进行论证、考评、评审、审批。第五条 各类基地的管理由协会会员部负责。会员部要随时保2持与基地(企业)的联系,

3、了解基地的动态,负责对基地的工作指导;基地(企业)也要随时向会员部通报日常工作的动态与信息,定时书面汇报工作进展。第二章 申报基地条件第六条 申报单位应在保健行业的科研,项目开发、健康传播,保健科学知识普及,行业规范化运作以及其他公益性和诚信经商等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不仅具有相应的支持条件,同时具备建立基地相匹配的资金,人力、物力与设施。第七条 申报基地的企业,建立科研基地和其他基地的思路要清晰明确,有确切的科研或相关项目总体目标与近中期目标;分步实施的可行性计划与规划,缜密而又循序渐进的步骤,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有力的保障措施,科学的评估体系;客观、公正的评估方案与考核办法。第八

4、条 申报企业(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健全,经验做法典型富有创新性。第三章 申报基地程序第九条 申报基地的企业(单位)须填写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的申请表,提交企业(单位)现状评估报告,创建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的可行性报告,长远规划与阶段性计划,要充分体现基地的规划性、计划性和效益性。第十条 协会办公室会同会员部、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考核、验收,并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第十一条 理事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发出同意组建科研基地3或其他基地的批复,同时与申请的单位签署管理协议书。报主管登记机关备案。第十二条 缴纳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咨询管理费每年五万元人民币。第十三条 经

5、批准的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由协会颁发科研基地牌匾。第四章 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为支持各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规范有序发展,协会针对各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的专业性质组成专家小组,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考察,进行业务支持与工作指导。第十五条 各授牌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的企业(单位) ,应组建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该领导小组每半年书面向协会会员部汇报一次工作动态。科研基地或其他基地仅限于项目范畴运作,不得借基地及项目名义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包括筹资、招商) ,若企业违反本管理办法所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本协会概不承担。第十六条 协会每 2 年对基地复评一次,对不合格者,限期未整改或名不符实者,取消基地资格。第十七条 对不能发挥基地作用,违反协会章程或本管理办法规定者,协会将限期要求整改。凡整改不力,不符要求者,利用基地名义从事商业活动者,取消其基地资格,收回牌匾。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4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省保健品行业协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