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湖区 2014 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日 4月16日。 提交申请材料: 4月19日 21日。 公布新生名单: 6月25日。一、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 ,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深圳户籍儿童;(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温馨提醒:凡不满六周岁而进入民办学校或外地就读的,公办学校二年内不接受其转学申请。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深圳户
2、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二、申请时间和办法1、网上预申请。4月2日 4月16日期间,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 http:/) “学位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4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14 16日每天下午4:00-6:00凭适龄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温馨提醒: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4月19日 21日期间,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
3、原件(不用带复印件) ,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小学验核材料(上午8:30 11:30,下午2:30 5:00) ,领取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地段学校统一打印,验核资料时凭网上申请流水号领取)核对网上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 ,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温馨提醒: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验核不合格的,可于4月23、24日每天下午4:00-6:00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3就读资格审核:4月22日 5月30日,学校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送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4、公布新生名单:6月25日,申请人可直
4、接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安排学位的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5、新生报到时间:6月26-27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1、深圳户籍儿童(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 ,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 ) ;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
5、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 )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的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注: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 ,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 ) ;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
6、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 )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 ,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
7、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6)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1)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享受该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2)台湾籍儿童: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 ,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
8、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4、港澳及外国籍儿童:适合港澳和外国籍学生就读的国有民办学校,港澳及外国籍学生请直接到国有民办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 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房材料的说明:1、已经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
9、明(附付款凭证) ,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3、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4、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5、2014年4月2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
10、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6、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4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住四、学位安排办法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 录取方法。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政策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 、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 。录取时,先按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
11、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1、学位申请分类方法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 A、B、C、D、E、F 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2、学位申请积分办法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根据申请儿童的户籍和住房性质设定分值;加分项目及办法如下:(1)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提交房产证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提供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 ,每满1个月加3分;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租赁凭证的登记(备
12、案)时间,每满1个月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3)独 生 子 女 加 10分 ( 需 提 供 独 生 子 女 证 明 ); 深 圳 户 籍 租 房 居 住 ,能提供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4)儿童为非深户籍,父母有一方为深户的,由申请人任选一方计算积分。(5)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
13、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6)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报名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关于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加分项目及标准类别 申请人情况 基础分项目1 项目2A 类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100分B 类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
14、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90分C 类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80分深圳户籍:1、提交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提供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 ,每满1个月加3分。2、深圳户籍租房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3、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非深圳户籍: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深 圳户 籍 租 房居 住 , 能提供
15、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独 生 子女 加 10分 。D 类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70分E 类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65分F 类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60分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
16、分。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3、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学位安排原则及方法(1)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2)根据学位申请类别和积分,按照“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的原则,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录取按A、B、C、D、E、F 类别顺序录取,同一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3)学位紧张的学校,对租房户可增加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半
17、年至1年以上的要求作为正式受理申请条件(各学校的租住时间限制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查看) 。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4)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如地段学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区教育局将进行分流调剂。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的,若所属地段学校学位特别紧张,在顺序录取未能安排的情况下,教育局尽量将其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或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己联系就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5)没有申请到公办学校学位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将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可由教育局
18、安排或家长自主选择到我区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要优先接收。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重要提示: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就近入学的说明:“就 近 入 学 并 不 是 指 就 读 离 自 己 住 址 直 线 距 离 最 近的 学 校 。 就 近 入 学 是 指 适 龄 儿 童 就 读 现 住 址 所 属 地 段 的 学 校 。 由 于 全 市 人 口 密 度 分 布 不 均 , 学 校 也 不 是 均匀 布 局 , 而 且 办 学
19、 规 模 不 尽 相 同 等 原 因 , 学 校 招 生 地 段 也 可 能 出 现 大 小 不 同 的 情 况 。 各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还 会根 据 辖 区 学 位 供 需 情 况 , 对 学 校 的 招 生 地 段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 详 见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网 站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新 生 招 生 工作 问 答 ”)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在历年学位特别紧张的部分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小学六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限制。实行该政策的学校:(1)学区
20、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2)如果学区内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该小孩在该校上学期间,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到对应学校查询。(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
21、请人的住房被锁定(即用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的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5)今年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为深圳小学、螺岭小学、翠竹小学、翠北小学、红岭小学、笋岗小学、锦田小学。 六、重要提示:注:1、我市已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入学申请材料经审核为真实、合法、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是虚假材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学校验核原件后将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招生及双免系统保存和供有关部门审核。3、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
22、赁合同书的签署(备案)日期为起始时间。4、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学位申请。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的;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位时如果签署了服从学位安排承诺,若所属地段学校学位特别紧张,在顺序录取未能安排的情况下,符合就读条件的,教育局负责将其调整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签署服从学位安排承诺的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己联系就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7、我区明珠小学、鹏兴小学、百仕达小学、龙园学校、港人子弟学校
23、属国有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经济型民办学校也面向全区招生。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读国有民办和经济型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查询) 。8、罗湖区有适合港澳人士子女就读的港人子弟学校(国有民办) ,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请直接到该校或其它民办学校申请学位。9、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10、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
24、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 ,按评估意见执行。11、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 ,并开具查验证明。12、暂住人员子女需提交的“ 就 学 联 系 函 ”, 由 适 龄 儿 童 家 长 到 原 户 籍 地 乡 ( 镇 )以 上 教 办 ( 已 撤 销 教 办 的 , 可 由 中 心 小 学 出 具 ) 或 县 、 区 教 育 局 出 具 。( 式 样 附 后 )13、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
25、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就 学 联 系 函 式 样就 学 联 系 函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我县乡(镇)居民,在深圳市罗湖区工作,其小孩,性别:,年月日出生,今年已到小学(初中)一年级入学年龄,经父母要求,同意其随父母到贵区借读。教育局(或教办) (盖章)年 月 日 网上预申请操作指引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4月2日 4月16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 ( http:/) “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学位申请页面点击“查询地段学校”栏目查询居住地所属的地段小学输入申请儿童的户籍类别和儿童身
26、份证号码(户口本有该号码)后进入学位申请系统根据自己的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地段小学(不按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申请学校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保证安排学位)按项目要求准确填写相关的学位申请信息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保存并记住申请流水号。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咨询;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 (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寻求解释和帮助。投诉(申诉) 、咨询请到:各小学教务处(电话号码见地段示意图左下角)罗湖区教育局教育科 电话:25666324罗湖区教育
27、局教育科地址: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楼2004室更多招生信息请查询“罗湖教育信息网” (http:)-“学位申请”栏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位补贴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进行,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各区学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保障,市级财政可综合考虑各区负担和财力等因素,予以适当的转移支付财力补助。 第四条 学位补贴对象为在我市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28、 第五条 受委托学校需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以下统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受委托学校签订委托协议,并在学年结束后30天内向社会公布下学年受委托学校名单。 第六条 各区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以上学位补贴已包含我市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受委托学校仍可根据本校的服务内容向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收取餐费、校车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自愿选择的代收费项目的费用。 学位补贴资金应主要用
29、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本办法实施前已享受区财政学位补贴的学生,其学位补贴标准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 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与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对象资格审核一并进行。 第八条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齐受委托学校提交的学生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送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区财政部门应在收到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名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第九条 市、区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学位补贴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监管。 第十条 受委托学校若有弄虚作假或使用补贴资金不当的,从下一年起三年内取消各类奖励和资助资格,依法追究举办者、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不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依法查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各区教育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扶持政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此信息来源本地宝办事易 , 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