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编制目的 1 第二条 规划范围 1 第三条 规划期限 1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 第七条 规划目标 . 1 第二章 充电设施网络规划 . 3 第八条 充电设施网络 3 第九条 充电站站址选择 3 第十条 充电站平面布置及要求 . 3 第十一条 充电设施控制标准 . 4 第三章 需求量预测 . 5 第十二条 电动汽车推广数量 5 第十三条 充电桩需求量预测 5 第四章 设施规划布局 . 6 第十四条 公交车充电站 6 第十五条 环卫车辆充电设施 6 第十六条 物流车充电设施 7 第十七条 社会公共充电设施 7 第
2、十八条 单位内部充电设施 9 第十九条 居住区内部充电设施 . 9 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0 第二十条 规划目标 10 第二十一条 实施重点 10 第二十二条 实施项目计划 10 第二十三条 近期项目投资估算 . 11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12 第二十四条 加大推广实施力度 . 12 第二十五条 纳入城市规划规范管理 . 12 第二十六条 给予财政优惠减免政策 . 12 第二十七条 切实保障规划用地 . 12 第六章 附则 13 第二十八条 规划成果 13 第二十九条 法律效力 13 第三十条 组织实施 13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1第一章 总 则
3、第一条 编制目的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得以推广和产业化的重要基础。为了保护环境、引导和推广使用清洁燃料,保障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促进淮北市电动汽车的有序发展,适应城市未来的发展需要,指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置,特编制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其中文本中标注下划线的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二条 规划范围 主要布局范围淮北市中心城区:即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285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其中近期规划年限:2016-2018年。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7、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8、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9、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10、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29781-2013 11、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北市加快电
5、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13、淮北市供电专项规划(20162020); 14、淮北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15、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兼顾操作性与前瞻性。合理布局充电站、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适应淮北市节能与电动汽车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城市低碳、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 2、适度超前、与交通协调发展原则 3、快慢结合原则 第七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规划期末:建成布局合理、完善先进、安全可靠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基础网路,全面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促进节能与电动电动汽车
6、推广示范和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 近期:满足投放的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私家乘用车等充电需求; 远期:基本完成淮北市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开始启动与周边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连接有关工作。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2远景:全面完成淮北全境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并逐步实现与周边城市网络的连接,初步形成周边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网络。 2、具体目标 依据淮北市电动汽车投放计划,合理布局各项充电设施,预测至2020年,淮北电动汽车总量达到2825辆。 近期(2016-2018年): 近期新增电动汽车总量1327辆,共有电动汽车1342辆。 新
7、建直流充电桩113个, 新建交流充电桩1038个。 远期(2019-2020年): 共有电动汽车2825辆。 新建直流充电桩262个, 新建交流充电桩2200个。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3第二章 充电设施网络规划 第八条 充电设施网络 由城市监控中心监控下的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分为三级网络结构。 一级网络:充电站; 二级网络:直流充电桩(群); 三级网络:交流充电桩(群)。 第九条 充电站站址选择 1、充电站的总体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2、充电站站址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 3、充电站站址选
8、择应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和建设密切结合,满足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自动化等方面的要求。 4、充电站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5、充电站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6、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7、供公交电动汽车使用的专用充电站宜设置在公共汽车枢纽站、专用停车场内。 第十条 充电站平面布置及要求 1、 一般规定 (1)充电站包括站内建筑、站内外行车道、充电区、临时停车区及供配电设施等。充电站的站区总平面布置应满足总体规划要求,站内工艺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便利,节约用地。 (2)充电站总平面布置应按最终规模进行规
9、划设计。 (3)在兼顾交通组织顺畅、工艺布置合理的前提下,充电站应结合自然地形布置,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4)充电站宜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 2、 充电设施及建筑布置 (1)充电设备的布置应靠近充电位以便于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位边缘净距不宜小于 0.4m。充电设备的布置不应妨碍其它车辆的充电和通行。同时要采取保护充电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的措施。 (2)在用地紧张的区域,充电站内的停车位可采用立体布置,以减小充电站用地。 (3)充电设备布置位置应尽可能靠近上级供配电设备,以缩短供电电缆的长度。 (4)站内建筑宜有好的朝向,布置位置应方便观察充电区域。 (5)充电站宜设置适当数量的临时停车位置。 3、
10、 道路 (1)充电站内道路的设置应满足消防及服务车辆通行的要求。充电站内部从入口到出口至少应有二条车道,入口和出口宜分开设置,明确指示标识。 (2)充电站内双列布置的充电位,中间行车道按行驶车型双车道考虑;单列式布置的充电位,行车道按行驶车型单(双)车道考虑。充电站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6m。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站内道路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3) 充电站应充分考虑与站外道路的引接。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4第十一条 充电设施控制标准 1、 充电站 (1)规模及用地配置标准 表
11、2-1 规划充电站规模及用地配置一览表 等级类型 用地规模 (m2) 充电桩 (个) 服务功能 备注 专用 充电站 15002500 2030 快速充电、充换电池、维修、信息采集处理 社会 充电站 5001000 1020 快速充电、其他功能 (2)服务半径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参考相关地市经验,结合淮北市的实际,确定公共充电站服务半径为22.5公里。 2、充电桩 规划公共直流桩用地规模为35 m2/辆。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参考相关地市经验,结合淮北市的实际,确定公共充电桩群服务半径为0.9公里。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5第三章 需求量预测 第十二条 电动汽车推广数量
12、按电动汽车使用性质分为5类。 (1)私人乘用车(含私乘车 、公务车、租赁车) (2) 公交车 (3)市政环卫车辆 (4)物流车(小型) (5) 出租车 预测至2020年,淮北市电动汽车总量达到2825辆。 表3-1 淮北市2016-2020年电动汽车推广计划 单位:辆 2016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现状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公交车 15 69 93 78 100 355出租车 40 40 45 45 170 乘用车 450 500 500 550 2000 物流车(小型) 45 45 50 60 200 环卫车 20 25 25 30 100 合计 15
13、624 703 698 785 2825 第十三条 充电桩需求量预测 预测至2020年,为满足淮北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至少需要直流充电桩219个,交流充电桩2200个。本次规划共计建设直流充电桩262个,交流充电桩2200个。 表3-2 各类车辆充电设施配置量预测表车型 车 辆(辆) 公共桩使用系数 桩车比 直流充电桩(个) 交流充电桩(个) 新增 公交车 355 100% 1:3 119 出租车 170 80% 1:5 28 40 乘用车 2000 10% 1:5 40 2000 小型物流车 200 20% 1:6 7 160 环卫车 100 100% 1:4 25 合 计 2925 219
14、 2200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6第四章 设施规划布局 第十四条 公交车充电站 1、现状 市域内有汽运公司投资建设的2个公交充电桩,服务于电动公交车15辆, 2、规划布局思路 依据淮北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公交发展计划,在现有的停保场基础上挖潜改造,设专用直流充电桩;结合停保场、公交场站建设计划,建设专用直流充电桩; 3、用地控制 用地面积按60m2/桩(按安凯纯电动公交车车长12米尺寸)控制。 4、规划布局 规划拟建2个公交充电站(直流桩48个);10个桩群点(直流桩74个),共计122个直流桩,满足规划期末355辆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 另在市社客站、南黎
15、西路、红星社区、矿山集、烈山5处公交场站预留直流充电桩接口。 表4-1 公交充电站(桩群)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桩数(个) 1 凤凰山工业园公交充电桩群 凤凰工业园 7 2 滨河花园公交充电桩群 西山路 13 3 人民西路公交充电桩群 人民西路北、老S202西 7 4 中北巴士公交充电站 濉溪路东、老濉河北 20 5 工业学校公交充电桩群 淮海路北、矿工医院东 5 6 火车站公交充电桩群 火车站南 10 7 温哥华城公交充电桩群 人民路南、南湖路东 6 8 高岳公交充电站 开渠路南、龙山路西 28 9 龙湖工业园公交充电桩群 龙湖工业园 5 10 人民东路公交充电桩群 人民路与梧桐路交
16、叉口 7 11 沱河路公交充电桩群 南湖公园北 9 12 工人村公交充电桩群 烈山工人村 5 13 社客站公交充电桩群 市长途客运站 预留直流充电桩接口 14 南黎西路公交充电桩群 南黎路北、濉溪路西 预留直流充电桩接口 15 红星社区公交充电桩群 南黎路北、南湖路西 预留直流充电桩接口 16 矿山集公交充电桩群 矿山集 预留直流充电桩接口 17 烈山公交充电桩群 烈山客运站 预留直流充电桩接口 合计 122 第十五条 环卫车辆充电设施 1、 现状 淮北市现状无充电环卫车辆。规划结合环卫所车辆更换计划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7及参考其他城市经验,确定至规划期末充电环卫车
17、辆约100辆。 2、 布局思路 结合环卫综合基地或环卫车辆保养场布置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群。 3、规划设置 规划在高岳环卫基地及、相山区环卫所、烈山环卫所三处分别集中建设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群。共计直流充电桩25个,以满足规划期末100辆电动环卫车辆的充电需求。 表4-2 环卫车辆充电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直流充电桩数(个) 1 高岳环卫充电总站 开渠路、龙山路交叉口西北 12 2 相山区环卫充电桩群 梅苑路北、南湖路西 7 3 烈山区环卫充电桩群 龙岱河东、烈山大道北 6 合计 25 第十六条 物流车充电设施 1、 现状 现状无充电物流车。规划参考其他城市经验,确定至规划期末充电物流
18、车约200辆。 2、规划布局思路 淮北市未来物流产业主要集中在烈山传化物流园、龙湖高新区以及凤凰山工业园三个工业园区内。本次规划物流车充电设施主要结合物流园区布局。 物流车主要以小型物流车为主,规划服务能力通过交流充电桩和公共直流充电桩来解决,近期不设置专用充电桩群。应急服务可通过社会加电站解决。 3、规划设置 规划期末在烈山传化物流园、凤凰山工业园物流产业区、龙湖高新区物流产业区三处分别集中建设物流车辆专用充电桩群,合计直流桩8个,交流桩160个,以满足远期200辆电动物流车辆的充电需求。 表4-3 物流车辆充电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直流充电桩数(个) 交流充电桩数(个) 1 烈
19、山物流充电桩群 烈山区传化物流园内部 3 60 2 凤凰山物流充电桩群 相山区凤凰山工业园物流产业区内部 3 50 3 龙湖物流充电桩群 龙湖高新区北部物流产业区内部 2 50 合计 8 160 第十七条 社会公共充电设施 1、现状 淮北市目前没有社会公共充电站, 2、布局思路 依据淮北市公共停车场(库)建设计划; 结合规划的加油、加气站用地设置。 3、规划设置、 规划拟新建充电站 2 个(共计直流桩 20 个),直流充电桩群13个(共计直流充电桩77个),规划增设充电桩加油站4处(共计直流充电桩8个),另在28处停车场预留直流桩充电接口。总计直流充电桩105个,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淮北
20、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8表4-4 社会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一览表 序号 桩群点名称 详细地址 桩数 相山区 1 人民路充电桩群 人民路北、凤凰山路东 5 2 蓝宇广场充电桩群 古城路南、濉溪路东 6 3 相城充电桩群 相山路西、古城路北 10 4 久兴市场充电桩群 淮海路南、立交桥西 5 5 万达充电桩群 桓谭路南、南湖路东 5 6 体育场充电桩群 体育场停车场 9 7 汽车城充电桩群 长山路东、汽车城附近 5 8 科技路加油站充电桩 科技路与孟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2 9 滨河充电桩群 淮海西路北、凤凰山路西 预留接口 10 凤凰山充电桩群 新濉河西侧 预留接口 11 老濉河
21、充电桩群 南湖路南、濉溪路东 预留接口 12 人民医院充电桩群 淮海路北、人民医院停车场 预留接口 13 金鹰充电桩群 淮海路、孟山路交叉口西北 预留接口 14 城市广场充电桩群 淮海路、孟山路交叉口西南 预留接口 15 鹰山路充电桩群 鹰山路、符夹铁路线交口北侧 预留接口 16 旷工医院充电桩群 旷工医院停车场 预留接口 17 国购广场充电桩群 长山路东、桓谭路北 预留接口 18 火车站充电桩群 火车站南、长山路西 预留接口 19 泉山路充电桩群 泉山路东、人民路北 预留接口 20 中泰广场充电桩群 人民路与孟山路交叉口东北 预留接口 21 南湖路充电桩群 南湖路北、长山路东 预留接口 杜集
22、区 22 高岳充电桩群 开渠路南、开渠广场 6 23 东湖公园充电桩群 东湖公园停车场 6 24 东湖景区充电站 东湖景区 10 25 矿山集充电桩群 淮海东路北、梧桐路西 4 26 光明路加油站充电桩 淮海东路北侧、光明路东侧 2 27 淮海东路加油站充电桩 杜集区淮海东路南 2 28 910厂充电桩群 东山路西、910厂旁 预留接口 29 东山路充电桩群 东山路西、北外环路南 预留接口 30 岱河西充电桩群 青年路南、岱河西 预留接口 31 岱河东充电桩群 岱河与龙山路交叉口东侧 预留接口 32 龙山路充电桩群 龙山路西、淮海东路南 预留接口 33 龙湖充电桩群 梧桐路路东、龙湖工业园北部
23、 预留接口 34 开渠充电桩群 开渠路南、梧桐路西 预留接口 35 朱庄充电桩群 朱庄煤矿东侧 预留接口 36 土楼充电桩群 人民东路南、梧桐路西 预留接口 37 龙山充电桩群 龙山路东 预留接口 烈山区 38 南湖充电桩群 南湖公园停场 8 39 杨庄充电桩群 烈山杨庄村 4 40 闸河充电站 梧桐路西 10 41 新城充电桩群 东部新城 4 42 雷河加油站充电桩群 孟山南路西侧 2 43 烈山充电桩群 长山路西、龙岱河北 预留接口 44 卧牛山充电桩群 卧牛山西、龙岱河东 预留接口 45 三五山充电桩群 梧桐路与老S101交叉口 预留接口 46 朱山充电桩群 沱河路南、朱山东 预留接口
24、47 华家湖充电桩群 华家湖水库南、东外环路西 预留接口 合计 105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9第十八条 单位内部充电设施 1、布局思路 单位内部充电设施以交流充电桩为主,规划主要结合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停车场布置充电桩位, 2、配置比例 规划充电桩配建比例不小于总停车位数的10%。 3、规划设置 (1)政务办公单位 规划结合单位停车场布置充电桩, 包括市政府充电桩群、相山区充电桩群、杜集区充电桩群、烈山区充电桩群。 (2)企事业单位 规划结合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布置充电桩,主要结合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布局。 (3)高等院校 规划结合高等院校、职业教育院
25、校停车场布置充电桩。 第十九条 居住区内部充电设施 1、 布局思路 居住区内部充电设施主要为交流充电桩,主要建设于个人或固定车位,同时具备网络通讯能力。 2、 配置比例 老旧住宅区,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进行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停车位的1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10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十条 规划目标 近期规划期限:2016-2018年。 依据淮北市电动汽车发展预测,合理布局各项充电设施,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发展的需求。 近期新增电动汽车1377辆,至2018年,淮北市共有充
26、电汽车1392辆: 1、新增公交充电车162辆,共有电动公交车177辆,需直流桩59个; 2、新增乘用车950辆、小型物流车90辆、出租车80辆;直流桩34个,交流桩1038个; 3、新增环卫充电车95辆,直流桩24个。 第二十一条 实施重点 确保近期淮北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规划布局设置重点: 公交充电设施:主要结合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公交枢纽站。布置 社会公共充电设施:主要结合加油加气站用地、社会公共停车场布置。 环卫充电设施:主要结合环卫用地布置。 第二十二条 实施项目计划 1、 公交车充电站近期建设计划: 近期新建1个站、6个桩群点;共计62个直流桩。 表5-1 近期公交充电设施规划
27、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桩数(个) 建设 年度 1 凤凰山工业园公交充电桩群 凤凰工业园 7 2018 2 中北巴士公交充电站 濉溪路东、老濉河北 20 2016-2017 3 工业学校公交充电桩群 淮海路北、矿工医院东 5 2016-2017 4 火车站公交充电桩群 火车站南 10 2016- 2017 5 温哥华城公交充电桩群 人民路南、南湖路东 6 2018 6 沱河路公交充电桩群 南湖公园北 9 2018 7 龙湖工业园公交充电桩群 龙湖工业园 5 2018 8 合计 62 2、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近期建设计划 近期共建设5个社会公共充电桩群点,共计39个直流充电桩。 表5-2 近期社会
28、公共充电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桩群点名称 详细地址 桩数 建设年度 相山区 1 人民路充电桩群 人民路北、凤凰山路东 5 2018 2 蓝宇广场充电桩群 古城路南、濉溪路东 6 2016- 2017 3 体育场充电桩群 体育场停车场 9 2016- 2017 4 汽车城充电桩群 长山路东、汽车城附近 5 2018 杜集区 5 高岳充电桩群 开渠路南、开渠广场 6 2018 烈山区 6 南湖充电桩群 南湖公园停场 8 2016- 2017 合计 39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11 3、环卫充电设施近期建设计划: 近期规划设置2处环卫车辆充电桩群,分别为高岳环卫充电桩群,位
29、于高于环卫基地。相山环卫充电桩群,位于渠沟环卫车辆保养场。 表5-3 近期环卫车辆充电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桩群点名称 详细地址 直流桩数 1 高岳环卫充电桩群 开渠路北、高岳环卫基地 5 2 相山环卫充电桩群 渠沟镇政府旁环卫车辆保养场 2 合计 7 第二十三条 近期项目投资估算 1、规划拟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三项投资构成。 2、公交充电直流桩,约为15万元/桩(不含土地费用,下同)。近期建设充电站1处,桩群点6处,共计直流桩62个,投资约为930万。 3、社会公共桩群点约为10万/桩;近期建设6个桩群点,共计直流桩39个,投资约为390万。 4、环卫直流桩10万/桩,近期建
30、设7个,投资为70万元。 近期总投资:1390万。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12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加大推广实施力度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出台相应配套政策。 第二十五条 纳入城市规划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应用的保障措施和产业扶持政策,切实保障规划用地 严格执行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按不少于小区总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进行配建充电桩,;对于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的比例进行配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给予财政优惠减
31、免政策 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出台补贴政策,加快推广应用。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及国家发改委的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充电价格方面的要求,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补贴。 第二十七条 切实保障规划用地 与城市建设、道路建设相结合(如土地出让、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市,作为必要的配套设施加以考虑),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并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大建设的统筹范围。 淮北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文本 13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及附件组成。 第二十九条 法律效力 实施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同时,根据本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自批准后,纳入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第三十条 组织实施 本规划由淮北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会同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供电等部门实施。本规划由淮北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