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 电 负 荷 的 划 分一 、 负 荷 分 级由 于 不 可 能 对 所 有 的 用 电 单 位 和 用 电 设 备 都 采 取 相 同 的 供 电 措 施 , 所 以 供 配 电 设 计 应 首 先 对用 电 单 位 和 用 电 设 备 进 行 负 荷 分 级 。 负 荷 分 级 应 根 据 用 电 单 位 ( 即 电 能 用 户 ) 和 用 电 设 备的 规 模 、 功 能 、 性 质 及 其 在 政 治 、 经 济 上 的 重 要 性 进 行 确 定 。 负 荷 分 级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在 于 根据 不 同 的 负 荷 级 别 确 定 用 电 单 位 和 用 电 设 备 的 供
2、 电 要 求 和 供 电 措 施 , 以 保 证 供 电 系 统 的 安全 性 、 可 靠 性 、 先 进 性 和 合 理 性 。 国 际 上 普 遍 的 做 法 是 将 负 荷 按 应 急 电 源 自 动 切 换 的 允 许 中断 供 电 时 间 划 分 为 0s、 小 于 0.15s、 0.5s、 15s 和 大 于 15s 五 个 级 别 , 而 我 国 则 是 沿 用 前 苏 联的 做 法 , 按 用 电 单 位 或 用 电 设 备 突 然 中 断 供 电 所 导 致 后 果 的 危 险 性 和 严 重 程 度 分 为 一 、 二 、三 级 。1 1 符 合 下 列 一 种 或 几 种
3、 条 件 者 , 应 划 分 为 一 级 负 荷 :( 1)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者 。 例 如 医 院 手 术 室 的 照 明 及 电 力 负 荷 、 婴 儿 恒 温 箱 、 心脏 起 搏 器 等 单 位 或 设 备 。( 2) 中 断 供 电 将 在 政 治 、 经 济 上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者 。 例 如 国 宾 馆 、 国 家 级 会 堂 以 及 用 于 承担 重 大 国 事 活 动 的 场 所 ,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重 大 设 备 损 坏 、 重 大 产 品 报 废 、 连 续 生 产 过 程 被打 乱 需 要 长 时 间 才 能 恢 复 的
4、重 点 企 业 、 一 类 高 层 建 筑 的 消 防 设 备 等 用 电 单 位 或 设 备 。( 3) 中 断 供 电 将 影 响 有 重 大 政 治 、 经 济 意 义 的 用 电 单 位 的 正 常 工 作 者 。 例 如 : 重 要 交 通枢 纽 、 重 要 通 信 枢 纽 、 不 低 于 四 星 级 标 准 的 宾 馆 、 大 型 体 育 场 馆 、 大 型 商 场 、 大 型 对 外 营业 的 餐 饮 单 位 以 及 经 常 用 于 国 际 活 动 的 大 量 人 员 集 中 的 公 共 场 所 等 重 要 用 电 单 位 或 设 备 。( 4)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公
5、共 秩 序 严 重 混 乱 的 特 别 重 要 公 共 场 所 。 例 如 大 型 剧 院 、 大 型 商 场 、重 要 交 通 枢 纽 等 。对 于 重 要 的 交 通 枢 纽 、 重 要 的 通 信 枢 纽 、 国 宾 馆 、 国 家 级 及 承 担 重 大 国 事 活 动 的 会 堂 、 国家 级 大 型 体 育 中 心 、 经 常 用 于 重 要 国 际 活 动 的 大 量 人 员 集 中 的 公 共 场 所 等 的 中 断 供 电 将影 响 实 时 处 理 计 算 机 及 计 算 机 网 络 正 常 工 作 或 者 中 断 供 电 将 会 发 生 爆 炸 、 火 灾 、 严 重 中
6、毒以 及 特 别 重 要 场 所 中 不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的 一 级 负 荷 为 特 别 重 要 负 荷 。1 2 符 合 下 列 一 种 或 几 种 条 件 者 , 应 划 分 为 二 级 负 荷 :( 1)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较 大 政 治 影 响 者 。 例 如 省 部 级 办 公 楼 、 民 用 机 场 中 处 特 别 重 要 和 普通 一 级 负 荷 外 的 用 电 负 荷 等 。( 2)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较 大 经 济 损 失 者 。 例 如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主 要 设 备 损 坏 、 大 量 产 品 报废 的 企 业 、 中 型 百 货
7、商 场 、 二 类 高 层 建 筑 的 消 防 设 备 、 四 星 级 以 上 宾 馆 客 房 照 明 等 用 电 单位 或 用 电 设 备 。( 3) 中 断 供 电 将 影 响 正 常 工 作 的 重 要 用 电 单 位 或 用 电 设 备 。 例 如 小 型 银 行 ( 储 蓄 所 ) 、 通信 枢 纽 、 电 视 台 的 电 视 电 影 室 等 。( 4)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公 共 秩 序 混 乱 的 较 多 人 员 集 中 的 公 共 场 所 。 例 如 丙 级 影 院 剧 场 、 中型 百 货 商 场 、 交 通 枢 纽 等 用 电 单 位 或 用 电 设 备 。1 3
8、不 属 于 一 级 负 荷 和 二 级 负 荷 的 用 电 单 位 或 用 电 设 备 为 三 级 负 荷 。1 4 人 防 工 程 负 荷 分 级人 防 工 程 用 电 负 荷 应 分 别 按 平 时 和 战 时 用 电 负 荷 的 重 要 性 、 供 电 连 续 性 及 中 断 供 电 后 可 能造 成 的 损 失 或 影 响 程 度 分 为 一 级 负 荷 、 二 级 负 荷 和 三 级 负 荷 。 平 时 用 电 负 荷 分 级 , 应 同时 满 足 人 民 防 空 地 下 室 设 计 规 范 和 地 面 同 类 建 筑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之 规 定 。 战 时 用 电负
9、 荷 分 级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一 级 负 荷 中 断 供 电 将 危 及 人 员 生 命 安 全 ; 中 断 供 电 将 严 重 影 响 通 信 、 警 报 的 正 常 工 作 ; 不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的 重 要 机 械 、 设 备 ; 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人 员 秩 序 严 重 混 乱 或 恐 慌 ;( 2) 二 级 负 荷 中 断 供 电 将 严 重 影 响 医 疗 救 护 工 程 、 防 空 专 业 队 工 程 、 人 员 掩 蔽 工 程 和 配 套 工 程 的 正 常工 作 ; 中 断 供 电 将 影 响 生 存 环 境 ;( 3) 三 级
10、负 荷 : 除 一 、 二 级 负 荷 外 的 其 它 用 电 负 荷 。1 5 由 于 各 行 业 的 各 类 负 荷 很 多 , 通 用 性 规 范 只 能 对 负 荷 分 级 作 原 则 性 规 定 ,具 体 行 业 中 负 荷 等 级 详 细 的 划 分 需 在 相 应 行 业 标 准 中 规 定 。 常 用 的 重 要 用 电 负荷 分 级 ( 含 人 防 战 时 负 荷 分 级 )一 、注 : 我 国 的 用 电 负 荷 只 有 一 、 二 、 三 共 三 个 负 荷 等 级 。 表 格 中 “一 级 ( 特 ) ”表 示 一 级 负 荷 中的 特 别 重 要 负 荷 , 它 也
11、属 于 一 级 负 荷 , 不 能 将 其 与 一 、 二 、 三 级 负 荷 并 列 为 第 四 种 负 荷 级 别 。关 于 负 荷 分 级 需 要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用 电 单 位 ( 建 筑 物 、 群 ) 的 负 荷 级 别 由 该 建 筑 物 的 规 模 、 性 质 、 功 能 及 单 位 内 各 类 用电 设 备 的 负 荷 等 级 共 同 确 定 。 对 建 筑 内 部 的 最 高 等 级 用 电 设 备 而 言 , 其 负 荷 级 别 可 能 与 该建 筑 物 的 负 荷 等 级 相 同 , 也 可 能 高 出 一 级 ( 例 如 当 某 建 筑 内 一 级
12、 负 荷 设 备 用 电 量 很 小 时 , 经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该 建 筑 物 可 能 按 二 级 负 荷 用 户 供 电 ) 。 电 气 工 程 师 应 首 先 根 据 建 筑 专 业 提 供的 设 计 资 料 并 会 同 建 筑 专 业 共 同 确 认 一 项 建 筑 工 程 的 建 筑 类 别 和 等 级 , 然 后 对 照 负 荷 等 级 划分 表 确 定 电 能 用 户 ( 用 电 单 位 ) 及 用 电 设 备 的 负 荷 等 级 , 当 某 种 用 电 负 荷 在 通 用 性 与 专 项性 负 荷 等 级 表 的 负 荷 级 别 相 矛 盾 时 , 应 按 等 级 较
13、 高 者 划 分 执 行 。 表 中 未 列 出 的 负 荷 可 以 类 比确 定 负 荷 等 级 。( 2) 表 中 所 列 序 号 1 3 分 别 为 一 类 高 层 建 筑 、 二 类 高 层 建 筑 和 非 高 层 建 筑 的 通 用 性 负 荷 等级 划 分 , 其 它 则 为 专 项 性 负 荷 等 级 划 分 。( 3) 当 主 体 建 筑 内 有 特 别 重 要 的 一 级 负 荷 ( 即 所 谓 的 特 别 重 要 负 荷 ) 时 , 与 特 别 重 要 负 荷相 关 的 空 调 负 荷 应 划 为 一 级 负 荷 ; 当 主 体 建 筑 内 有 一 级 负 荷 时 , 与
14、一 级 负 荷 有 关 的 主 要 通道 照 明 应 为 一 级 负 荷 , 二 级 负 荷 用 电 单 位 同 理 类 推 ; 主 体 建 筑 内 有 大 量 一 级 负 荷 设 备 时 , 其附 属 的 锅 炉 房 、 冷 冻 站 、 空 调 机 房 的 电 力 和 照 明 应 为 二 级 负 荷 ; 重 要 电 讯 机 房 的 电 源 为 一级 负 荷 , 其 交 流 电 源 的 负 荷 级 别 应 与 该 用 电 单 位 的 最 高 等 级 的 电 力 负 荷 相 同 ; 表 7-1 中 列 为一 级 负 荷 的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其 系 统 机 房 和 已 记 录 的 媒 体
15、存 放 间 的 应 急 照 明 应 为 一 级 负 荷 。( 4) 民 用 建 筑 中 消 防 用 电 的 负 荷 等 级 ,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 高 层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等 相 关 规 范 的 规 定 。 一 类 和 二 类 高 层 建 筑的 消 防 用 电 应 分 别 按 一 级 和 二 级 负 荷 要 求 供 电 , 非 高 层 民 用 建 筑 的 消 防 用 电 除 表 7-1 所 列 项目 及 专 项 设 计 规 范 另 有 规 定 外 均 可 按 三 级 负 荷 要 求 供
16、 电 。( 5) 非 高 层 住 宅 ( 包 括 底 部 设 置 商 业 服 务 用 房 的 非 高 层 住 宅 ) 的 电 梯 电 力 应 为 三 级 负 荷 。( 6) 飞 机 库 、 冷 库 、 煤 炭 工 业 矿 井 、 殡 仪 馆 等 用 电 单 位 ( 电 能 用 户 ) 及 其 用 电 设 备 的 用 电负 荷 级 别 参 见 有 关 现 行 的 行 业 或 专 业 设 计 规 范 , 对 无 明 确 规 定 的 较 重 要 的 用 电 负 荷 , 应 与 有关 部 门 共 同 协 商 确 定 其 负 荷 等 级 。1 6 规 范 中 关 于 负 荷 分 级 的 几 个 问 题(
17、 1) 关 于 医 院 : 相 关 规 范 用 词 是 县 级 及 县 级 以 上 的 医 院 , 设 置 这 种 前 提 条 件 有 所 不 妥 , 因为 有 些 县 级 以 下 的 医 院 同 样 有 手 术 部 、 CT 扫 描 室 等 重 要 用 电 负 荷 。 编 者 认 为 取 消 县 级 及 县级 以 上 的 附 加 条 件 为 好 , 最 起 码 应 该 根 据 医 疗 机 构 的 分 级 方 法 , 用 “二 级 ”取 代 “县 级 ”或 将 二者 并 列 。( 2) 关 于 旅 馆 饭 店 : 关 于 旅 馆 分 级 , 现 行 规 范 多 是 套 用 旅 馆 建 筑 设
18、计 规 范 JGJ 62-90 的提 法 , 将 旅 馆 建 筑 由 高 至 低 划 分 为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级 6 个 建 筑 等 级 。 由 于 JGJ62-90制 定 和 实 施 较 早 , 当 今 社 会 经 济 得 到 长 足 的 发 展 , 国 际 和 国 内 社 会 普 遍 用 星 级 来 划 分 等 级 ,故 本 书 将 “星 级 ”提 法 列 入 旅 游 建 筑 划 分 等 级 表 。( 3) 关 于 排 污 泵 和 航 空 障 碍 标 志 灯 : 规 范 规 定 一 类 高 层 建 筑 的 排 污 泵 和 航 空 障 碍 标 志 灯 应按 一 级
19、 负 荷 要 求 供 电 , 二 类 高 层 建 筑 的 排 污 泵 和 航 空 障 碍 标 志 灯 应 按 二 级 负 荷 要 求 供 电 ;由 于 变 配 电 房 、 柴 油 发 电 机 房 、 消 防 水 泵 房 内 及 消 防 电 梯 机 坑 内 的 排 污 泵 、 变 配 电 设 备 机 房所 在 地 下 层 的 排 污 泵 ( 人 防 口 部 排 污 泵 除 外 ) , 以 及 航 空 障 碍 标 志 灯 在 火 灾 情 况 下 也 不 能 断电 , 所 以 可 以 考 虑 将 其 划 归 消 防 设 备 , 由 屋 顶 消 防 专 用 电 源 箱 供 电 。( 4) 关 于 生
20、活 水 泵 : 为 避 免 生 活 水 泵 负 荷 级 别 过 低 导 致 火 灾 发 生 时 生 活 用 水 过 早 被 切 断 ,可 能 因 此 “延 误 战 机 ”, 酿 成 严 重 后 果 , 因 此 可 以 考 虑 一 类 和 二 类 高 层 建 筑 的 所 有 生 活 水 泵 分别 按 一 级 和 二 级 负 荷 供 电 。二 、 各 级 负 荷 的 供 电 要 求 及 其 供 电 措 施2 1 几 个 重 要 的 基 础 概 念 或 问 题( 1) 用 电 单 位 与 用 电 设 备 : 用 电 单 位 即 负 荷 用 户 , 用 电 单 位 的 供 电 要 求 和 措 施 都
21、是 依 赖 于外 部 电 源 条 件 的 , 其 负 荷 等 级 是 对 引 入 外 部 电 源 或 供 电 线 路 供 电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 用 电 设 备的 供 电 要 求 及 供 电 措 施 则 主 要 依 赖 于 单 位 内 部 的 电 源 条 件 , 其 负 荷 等 级 是 对 该 单 位 外 部 及 内部 电 源 和 供 电 线 路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是 指 用 电 设 备 附 近 的 直 配 电 源 箱 或 设备 控 制 箱 。( 2) 双 电 源 和 双 回 路 : 双 电 源 是 指 相 对 互 相 独 立 的 两 个 电
22、源 。 对 负 荷 用 户 或 负 荷 设 备 而言 所 谓 的 双 电 源 包 含 着 两 层 意 思 : 一 是 双 电 源 , 二 是 回 路 ( 可 能 距 离 会 很 短 , 例 如 自 带 蓄电 池 的 应 急 灯 ) ; 它 既 强 调 两 个 电 源 的 互 相 备 用 或 一 用 一 备 , 又 强 调 两 回 线 路 的 互 相 备 用 或一 用 一 备 。 双 回 路 则 只 是 指 两 回 线 路 , 它 只 强 调 供 配 电 线 路 的 互 相 备 用 或 一 用 一 备 , 它对 电 源 无 要 求 , 即 指 此 双 回 路 可 以 由 一 个 公 共 的 电
23、源 供 电 , 也 可 以 由 两 个 不 同 的 电 源 供 电 。( 3) 配 电 箱 、 双 切 箱 、 双 切 配 电 箱 、 控 制 箱 、 配 电 控 制 箱 及 双 切 配 电 控 制 箱 ( 盘 、 柜 ) : 配 电 箱 是 强 调 对 电 能 进 行 “一 进 几 出 ”式 分 配 的 配 电 装 置 ; 双 切 箱 是 用 于 对 双 电 源 或 双回 路 在 主 电 源 或 主 回 路 故 障 时 将 用 电 负 荷 切 换 到 第 二 电 源 或 第 二 回 路 的 一 种 配 电 装 置 , 仅 强调 切 换 ; 双 切 配 电 箱 既 强 调 切 换 又 强 调
24、分 配 的 配 电 装 置 ; 控 制 箱 主 要 强 调 其 对 受 控 设备 的 控 制 功 能 ; 配 电 控 制 箱 既 强 调 分 配 电 能 , 又 强 调 控 制 受 控 设 备 的 功 能 ; 双 切 配 电 控制 箱 在 强 调 双 切 及 电 能 分 配 的 同 时 还 强 调 控 制 功 能 。 国 家 规 范 和 标 准 图 集 基 本 未 对 这 些 概念 详 加 区 分 , 但 读 者 应 有 此 相 关 概 念 。( 4) 同 一 级 别 的 负 荷 , 消 防 设 备 和 非 消 防 设 备 的 供 电 要 求 是 不 同 的 : 一 级 消 防 负 荷 要 求
25、 采用 相 互 独 立 的 双 电 源 供 电 , 且 双 电 源 在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自 动 切 换 ; 二 级 消 防 负 荷 要 求采 用 双 回 路 供 电 ( 有 条 件 时 宜 采 用 双 电 源 ) , 且 双 回 路 在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自 动 或 手 动 切换 , 也 就 是 要 求 一 、 二 级 消 防 负 荷 必 须 在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双 切 ”( 对 三 级 消 防 负 荷 的电 源 和 回 路 数 量 不 做 要 求 ) 。 非 消 防 负 荷 则 不 论 其 负 荷 等 级 为 一 级 或 是 二 级
26、 , 都 不 要 求 必 须在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进 行 “双 切 ”, 非 消 防 二 级 负 荷 甚 至 不 要 求 必 须 采 用 双 回 路 供 电 。 当经 济 技 术 条 件 允 许 时 , 一 、 二 级 非 消 防 负 荷 也 应 在 末 端 配 电 装 置 处 “双 切 ”; 无 条 件 时 , 非 消防 一 、 二 级 负 荷 可 以 在 负 荷 附 近 适 当 的 配 电 点 进 行 “双 切 ”后 用 专 线 送 到 用 电 设 备 或 者 用 电设 备 的 控 制 装 置 上 即 可 。 另 外 , 不 论 是 一 级 还 是 二 级 消 防 负 荷
27、 , 规 范 均 强 调 其 供 电 回 路 的专 用 性 , 即 从 低 压 配 电 室 ( 或 建 筑 物 的 第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 起 直 至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始 终要 与 非 消 防 配 电 线 路 严 格 独 立 分 开 ( 亦 即 不 得 把 非 消 防 设 备 接 入 消 防 专 用 回 路 ) 。应 当 注 意 一 、 二 级 负 荷 对 “双 切 ”的 时 间 和 是 否 必 须 采 用 自 动 切 换 的 要 求 不 同 。( 5) 不 同 等 级 的 负 荷 不 应 混 接 于 同 一 供 电 回 路 。 为 特 别 重 要 一 级 负
28、荷 供 电 的 回 路 中 严 禁 接入 其 它 级 别 的 负 荷 , 为 普 通 一 级 负 荷 或 二 级 负 荷 供 电 的 回 路 中 不 应 其 他 级 别 的 负 荷 。( 6) 各 级 负 荷 用 户 的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构 成 均 应 简 单 可 靠 , 尽 量 简 约 配 电 级 数 ( 对 电 能 进 行 一次 分 配 算 一 个 配 电 级 数 , 一 般 一 个 “配 电 路 由 ”上 经 过 n 个 配 电 箱 即 可 视 为 配 电 级 数 为 n) 。一 般 情 况 下 , 一 级 负 荷 设 备 的 配 电 级 数 不 应 超 过 三 级 , 二 级
29、负 荷 设 备 的 配 电 级 数 不 宜 超 过 三级 , 三 级 负 荷 设 备 的 配 电 级 数 不 宜 超 过 四 级 。( 7) 为 避 免 发 生 倒 送 电 等 各 类 事 故 , 用 电 单 位 的 自 备 电 源 与 电 力 系 统 电 源 之 间 必 须 采 取 防止 其 并 列 运 行 的 机 械 联 锁 或 电 气 连 锁 的 技 术 措 施 。 自 备 电 源 的 容 量 一 般 均 可 按 仅 满 足 一 、 二级 负 荷 的 需 要 选 取 。2 2 一 级 负 荷 的 供 电 要 求 及 其 供 电 措 施2 2 1.一 级 负 荷 的 供 电 要 求 :一
30、级 负 荷 应 由 两 路 电 源 供 电 , 当 一 路 电 源 发 生 故 障 时 , 另 一 路 电 源 不 应 同 时 受 到 损 坏 ( 即 两路 独 立 电 源 ) 。 特 别 重 要 的 一 级 负 荷 , 应 考 虑 在 第 一 路 电 源 检 修 或 故 障 的 同 时 第 二 路 电 源 也发 生 故 障 的 可 能 性 , 所 以 除 由 独 立 双 电 源 供 电 外 , 尚 应 增 设 第 三 路 应 急 电 源 。 当 一 级 负 荷 用户 的 一 路 电 源 或 线 路 故 障 时 , 第 二 路 电 源 或 线 路 应 能 承 担 该 单 位 的 全 部 一 级
31、 负 荷 及 一 级 负荷 中 的 特 别 重 要 负 荷 。 特 别 重 要 一 级 负 荷 用 户 变 电 站 内 的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中 应 设 置 专 供 一 级 负荷 及 特 别 重 要 一 级 负 荷 的 应 急 供 电 系 统 ( 包 括 普 通 一 级 负 荷 及 特 别 重 要 一 级 负 荷 ) , 此 系 统严 禁 接 入 中 其 他 级 别 的 用 电 负 荷 。2 2 2 一 级 负 荷 用 户 及 一 级 负 荷 设 备 的 供 电 措 施 :( 1) 一 级 负 荷 应 由 两 路 独 立 电 源 供 电 , 这 两 路 电 源 不 应 同 时 发 生 故
32、 障 , 每 路 电 源 均 应 有 承担 本 用 户 全 部 一 级 负 荷 的 能 力 。 事 实 上 , 因 地 区 大 电 网 在 主 网 上 是 并 网 的 , 所 以 用 电 单 位无 论 从 电 网 取 几 回 路 电 源 进 线 都 无 法 得 到 严 格 意 义 上 的 两 个 独 立 电 源 , 电 网 的 各 种 故 障 可 能引 起 全 部 电 源 进 线 同 时 断 电 。 因 此 , 一 般 对 用 电 单 位 从 电 网 取 得 双 电 源 的 要 求 是 一 种 非 严格 意 义 上 的 相 对 独 立 的 两 路 电 源 。独 立 双 ( 三 ) 电 源 是
33、指 当 其 中 任 一 回 路 电 源 因 检 修 或 事 故 而 中 断 供 电 时 , 其 它 电 源 不 会 因 此受 到 影 响 , 能 够 继 续 供 电 的 两 路 或 三 路 电 源 。 凡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者 均 可 视 为 满 足 一 级 负 荷供 电 要 求 ( 其 中 的 任 一 项 所 指 的 双 电 源 均 可 视 为 独 立 双 电 源 ) :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来 自 不 同 发 电 厂 ( 包 括 自 备 电 厂 ) 的 电 源 回 路 。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来 自 不 同 变 电 站 的 电 源 回 路 。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34、来 自 不 同 发 电 厂 和 变 电 站 的 电 源 回 路 。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来 自 不 同 发 电 厂 和 区 域 变 电 站 。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来 自 不 同 的 区 域 变 电 站 。 两 路 电 源 回 路 来 自 同 一 区 域 变 电 站 的 不 同 母 线 段 。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来 自 一 路 高 压 电 源 和 自 备 发 电 机 ( 或 UPS 或 EPS) 两 路 电 源 分 别 来 自 一 路 高 压 电 源 和 一 路 取 自 市 政 或 邻 近 单 位 的 低 压 电 源( 2) 当 地 电 业 部 门 规 定 或 要 求 一 级 负
35、 荷 用 户 设 置 自 备 电 源 , 或 者 一 级 负 荷 用 户 只 具 备 一 路外 部 电 源 条 件 时 应 设 置 自 备 电 源 ( 视 工 程 及 负 荷 情 况 选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或 EPS 等 ) ; 一 级 负荷 用 户 当 具 有 两 路 外 部 电 源 条 件 时 , 如 果 此 两 路 电 源 非 严 格 独 立 , 则 “宜 ”设 置 柴 油 发 电 机 组或 EPS 等 自 备 电 源 ; 一 级 负 荷 用 户 常 年 有 稳 定 的 余 热 、 废 气 或 压 差 可 供 发 电 , 或 者 因 处 于偏 远 地 区 、 远 离 电 力 系
36、 统 等 原 因 ,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 设 置 自 备 电 源 比 从 电 力 系 统 取 得 第 二 路电 源 合 理 时 宜 设 置 自 备 电 源 。( 3) 一 级 负 荷 用 户 变 电 站 内 的 高 压 配 电 系 统 和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均 应 采 用 单 母 线 分 段 、 分 列 运行 , 互 为 备 用 的 做 法 。( 4) 根 据 一 级 负 荷 容 量 大 小 选 用 适 当 的 供 电 方 式 。 当 一 级 负 荷 容 量 较 大 ( 一 般 以 200KW为 参 考 点 ) 或 有 10kV 用 电 设 备 时 , 在 电 网 条 件 允
37、 许 的 情 况 下 应 采 用 两 路 10kV、 20kV 或35kV 电 源 供 电 。 当 一 级 负 荷 容 量 较 小 时 , 应 优 先 从 电 力 公 网 或 友 邻 单 位 取 得 第 二 路 低 压 电源 , 亦 可 采 用 快 速 自 启 动 自 备 发 电 机 组 ( 一 般 为 柴 油 发 动 机 组 ) 。 当 一 级 负 荷 仅 为 照 明 或 电信 负 荷 等 弱 电 负 荷 时 , 宜 采 用 UPS 或 EPS 作 为 备 用 电 源 。( 5) 特 别 重 要 负 荷 用 户 , 在 具 备 两 路 市 网 电 源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 一 般 应
38、根 据 特 别 重 要 负 荷 容量 大 小 再 设 快 速 自 启 动 自 备 发 动 机 组 或 UPS 或 EPS。 也 可 以 采 用 三 路 电 源 均 取 自 电 力 系 统的 供 电 方 案 。( 6) 下 列 电 源 可 作 为 应 急 电 源 ( 其 启 动 指 令 必 须 由 正 常 电 源 主 开 关 的 辅 助 接 点 发 出 ) , 应 经技 术 经 济 比 较 选 用 其 中 的 一 种 或 几 种 的 组 合 : 独 立 于 正 常 电 源 的 自 备 发 电 机 组 或 公 用 发 电 机 组 ; 电 力 网 中 有 效 地 独 立 于 正 常 电 源 回 路
39、的 专 用 供 电 回 路 ; UPS 或 EPS。( 7) 应 根 据 用 电 负 荷 对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时 间 的 要 求 选 用 不 同 的 应 急 电 源 ( 技 术 比 较 ) :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时 间 为 30s 以 上 时 , 可 采 用 普 通 非 快 速 自 动 起 动 的 应 急 发 电 机 组 ;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时 间 为 15 30s 时 , 可 采 用 在 线 式 快 速 自 动 起 动 的 应 急 发 电 机 组 ;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时 间 为 1.5 15s 时 , 可 采 用 带 有 自 动 投 入 装 置 的 独 立 于
40、正 常 电 源 回 路 的 专用 供 电 回 路 ;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时 间 为 0 1.5s 时 , 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采 用 可 靠 的 EPS 或 UPS 等 。2 3 二 级 负 荷 的 供 电 要 求 及 其 供 电 措 施2 3 1 二 级 负 荷 的 供 电 要 求 :二 级 负 荷 的 供 电 系 统 应 做 到 当 电 力 变 压 器 或 供 电 线 路 发 生 常 见 故 障 时 不 致 于 中 断 供 电 或 中断 供 电 后 能 迅 速 及 时 恢 复 供 电 。 二 级 负 荷 宜 由 两 回 线 路 供 电 。 在 负 荷 较 小 或 地 区 供
41、电 条 件困 难 时 , 二 级 负 荷 可 由 一 回 6kV 及 以 上 专 用 的 架 空 线 路 或 电 缆 供 电 。 当 采 用 架 空 线 时 , 可为 一 回 架 空 线 供 电 ; 当 采 用 电 缆 线 路 时 , 应 采 用 两 根 电 缆 组 成 的 线 路 供 电 , 其 每 根 电 缆 应能 承 受 100%的 二 级 负 荷 。2 3 2 二 级 负 荷 用 户 及 二 级 负 荷 设 备 的 供 电 措 施( 1) 二 级 负 荷 用 户 应 根 据 当 地 电 网 条 件 选 用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由 双 回 路 ( 有 条 件 则 用 双 电 源 )
42、供 电 , 第 二 电 源 可 来 自 地 区 电 力 网 或 邻 近 单 位 ( 须 征 得 邻近 单 位 的 许 可 , 一 般 不 建 议 采 用 此 方 案 ) , 也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设 置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 必 须 采 取措 施 防 止 其 与 正 常 电 源 并 列 运 行 ) ; 由 同 一 区 域 变 电 站 的 不 同 母 线 引 来 的 两 回 线 路 供 电 ( 设 计 文 件 上 应 注 明 ) ; 在 负 荷 较 小 或 条 件 困 难 时 可 用 一 路 高 压 专 用 架 空 线 路 供 电 ; 或 者 采 用 由 两 根 电 缆 组 成
43、的 电缆 线 路 供 电 , 每 根 电 缆 均 能 承 受 本 单 位 的 全 部 二 级 负 荷 ,且 互 为 热 备 用 。( 2) 二 级 负 荷 设 备 应 根 据 本 单 位 的 电 源 条 件 及 负 荷 性 质 采 用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双 回 路 ( 有 条 件 时 用 双 电 源 ) 供 电 , 在 最 末 一 级 配 电 装 置 处 自 动 切 换 ; 双 回 路 ( 有 条 件 时 用 双 电 源 ) 供 电 到 适 当 的 配 电 点 ( 不 一 定 是 在 末 端 ) , 自 动 互 投 后 用 专线 放 射 式 送 到 用 电 设 备 或 者 用 电 设 备
44、 的 控 制 装 置 上 ( 仅 适 用 于 非 消 防 负 荷 ) ; 由 变 电 站 引 出 可 靠 的 专 用 的 单 回 线 路 供 电 ( 仅 适 用 于 非 消 防 负 荷 ) ; 应 急 照 明 等 比 较 分 散 的 小 容 量 用 电 负 荷 可 以 采 用 一 路 市 电 加 EPS, 也 可 采 用 一 路 市 电 与 设备 自 带 的 ( 干 ) 蓄 电 池 ( 组 ) 在 设 备 处 自 动 切 换 。2 4 三 级 负 荷 用 户 和 设 备 的 供 电 要 求 及 其 供 电 措 施三 级 负 荷 对 供 电 无 特 殊 要 求 , 一 般 采 用 单 回 线 路 供 电 , 但 应 尽 量 使 配 电 系 统 简 洁 可 靠 , 尽 量减 少 配 电 级 数 ( 不 宜 超 过 四 级 ) , 在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减 少 或 减 小 电 压 偏 差 和电 压 波 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