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熄焦安全规程1. 干熄焦一般安全规程1.1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1.2 设备运转时,严禁进入移动设备(提升机、转入装置、电机车、焦罐台车等)的移动范围之内。1.3 设备运行时,严禁触摸旋转体、振动体、移动体。1.4 发现提升机钢丝绳、吊钩等异常情况或焦罐倾斜时,应立即停止其运转。1.5 进入循环气体有可能泄漏的场所或地下通廊时,必须 2 人以上同行,必须随身携带 CO 报警器,监测一氧化碳浓度,经检查无危险后才可进入。1.6 严禁擅自调节、拆除或改造各种安全装置。1.7 风速高达 20 米/秒(8 级大风)以上时必须停止提升机和有关高空作业。1.8 吊车及
2、电车走行时,严禁上下车。1.9 严禁在防爆孔、紧急放散阀、料位计放射源、锅炉安全阀附近逗留1.10 处理设备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先断电挂好“停电牌” ,并通知有关操作人员,经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作业。1.11 进入干熄炉和循环系统内检查或检修前,必须关闭“”射线料位计,进行系统内气体置换和气体成分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在50ppm 以下,含氧量大于 18%以上才能进入,并随身携带 CO 报警器和与外部联络的通讯工具,并有专人监护。1.12 严禁在吸烟点以外的区域吸烟。1.13 严禁从高处向下扔东西。1.14 事故照明灯,检查用手电筒应保持完好以备用。1.15 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发现有人身或设
3、备危险时,必须立即报告班长并立即设法解除故障,消除危险。1.16 对安全隐患应有记录,并逐级上报。对自己无法处理或上级暂时未处理的隐患,必须有切实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1.17 尽量避免在有可能烫伤或高温介质有可能泄漏的地方停留,观察、冲洗水位计等危险仪表时,必须从侧面进行。1.18 设备运转部件的防护罩应完好,严禁在运行中打开。电气绝缘部分应保持干燥。1.19 配电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灭火器材要齐全,并放在固定位置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用水灭火。1.20 现场设备的操作必须与中控室取得联系并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2. 司炉工岗位安全规程2.1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2.2 必须严格按操作
4、规程和司炉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过安全稳定运行。2.3 保持工作场地干燥与清洁,严禁防置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2.4 安全阀保证每周做一次排汽试验,并作好记录。2.5 每班必须冲洗一次锅炉的水位计,确保水位计的示值真实可信。2.6 每班必须在各排污口各排污一次,并保证锅炉的汽水质量符合要求。2.7 防爆口和安全阀处严禁逗留。2.8 当班司炉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按要求加除氧剂和阻垢剂。2.9 联氨和磷酸三钠不允许长期暴露在空气中,不允许受热。2.10 加药泵房必须保证通风良好,加药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加药泵房内严禁吸烟。2.11 开关阀门及进行其它有可能触及
5、高温物体的操作时,必须戴手套。2.12 排污和输汽之前必须进行充分暖管。3. 中控工岗位安全规程3.1 中控工必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3.2 必须密切监控系统的运行,紧急状况下必须立即停止系统的运行。3.3 必须保证锅炉汽包液位在正常范围之内。3.4 严禁随意起停设备,严禁随意变动各项工艺参数。3.5 系统严禁在循环气体的可燃成份超标状况下运行。3.6 锅炉的排污或水位计冲洗必须在锅炉运行工况稳定时运行。3.7 干熄焦系统各部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3.8 检修时应拉闸断电挂牌,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未经许可禁止合闸。3.9 打开窥视孔盖前必须与中控室联系确认,斜道口堵塞,严禁用钢
6、钎处理。 4. 干熄焦巡检工岗位安全规程4.1 巡检时必须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具。4.2 严格按要求进行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4.3 严格按要求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4 设备启动时,要站在安全部位观察设备运转,运转设备严禁加油和清扫。4.5 进入气体循环系统或除尘器内检查或清扫时,必须进行气体置换,拉闸断电,设专人监护,制定好临时安全措施,清扫或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封闭入孔门。4.6 刮板机,下料机发生堵塞时,严禁用手掏灰,必须停机断电后处理。4.7 用手动调节阀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手被挤伤。4.8 检修时应拉闸断电挂牌,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未经同意禁止合闸。4.9 加湿机运转时,发现有金属和其他异物,必须停机断电处理。5. 电梯使用安全规程5.1 严格控制乘电梯人数,不准超负荷运行。5.2 严禁转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电梯,提箱内不准吸烟。5.3 严禁人员在关闭电梯箱门时强行进入。5.4 电梯运行或检修时,每层电梯通道要关门或设临时栏杆。5.5 电梯的运行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部门、人员进行。5.6 每年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