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法规概论,一、编写原则,1科学性原则 教材中所呈现的知识、概念应该是正确的,不能似是而非,或想当然地加以解释,甚至传授错误知识。对于教育理论界没有定论的观点,不宜在教材中传播。 2系统性原则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应当反映该学科最基本的知识体系,具有相对的完整性。 3针对性原则 教材是为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培训用书。 4适用性原则 内容应当选择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技能。 5时代性原则 应当包含学科的新知识和新观点。,二、教材体系的选择,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教育法制 第三章 教育政策 第四章 学 校 第五章 教 师 第六章 受教育者 第七章 教育法律救济,在确定本书的框
2、架体系时,我们参考了20余部相关著作教材,包括有关教师培训教材、教师资格考试教材及学术专著。基本的思路是,一要全面,即全面反映教育法规基本知识,二要简洁,即便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阅读学习。 就本书所覆盖的七大部分的内容而言,一至三章主要是教育法规的基本知识,四至七章主要是学校教育实践中直接涉及教育法规的相关问题。,三、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简答、论述、案例教育法规概论涉及的题型主要是单选、多选、判断、简答 、案例,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教育法规概述 1.教育法规的内涵(判断)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
3、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2.教育法规的特点(简答) (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3.教育法规的作用(多项选择、简答 )(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 (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 (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 (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4.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简答、判断) (1)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 (2)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工作 (3)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 (4)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 (5)加强教育立法成果
4、的宣传工作,第二节 教育法规的渊源,5.教育法规渊源的含义(判断) 教育法规的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6.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 (多项选择、简答、判断 ) (1)宪法; (2)教育法律(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3)教育行政法规; (4)教育行政规章(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5)地方性教育法规。,7.教育法规体系的概念 教育法规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将不同部类的教育法规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具有内在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8.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选择、判断 ) 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是指教
5、育法规按所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的特点或教育关系构成要素(主、客体内容)的不同,划分出若干处于同一层次的部门教育法,形成法规调整的横向覆盖面。,义务教育法我国于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职业技术教育法 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颁
6、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于次年1月1日开始实施。,9.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 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是指由不同层次的教育法规构成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上等级有序的法规纵向体系。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 (2)教育法律和其他法律中关于教育的规定 (3)其他规定,第三节 教育法律规范,10.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它是通过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己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则。,11.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多选)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规范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 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
7、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12.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单选、多选、判断 ) (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第四节 教育法律关系,13.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 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选择、判断 ),14.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 (单选、多选;判断 ) (1)教育内部的法
8、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 (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第二章 教育法制,15.教育立法的内涵(一般了解) 教育立法是指由特定的立法主体按照一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教育法的活动。 广义的教育立法泛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有关教育方面法规的活动。 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讨论和通过有关教育方面法律的活动。,16.我国教育立法的现状(简答) 第一,教育法规很不健全、很不完备,远未形成一个体系; 第二,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属行政系统制定的单项法规,而
9、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却很少; 第三,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系对教育事业内部的要求,缺乏同经济、社会联系的内容,难以起到协调教育外部关系的作用。,17.教育立法的程序(简答、多选 ) 立法的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法律议案的提出; 第二阶段,法律草案的审议; 第三阶段,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第四阶段,法律的公布。,18.教育立法的原则(简答 、判断) (1)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 (2)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 (3)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4)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5)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19.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简答、多选 ) (1)
10、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2)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 (3)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法律的规范性,第二节 教育执法制度,20.教育法规的效力(多选、判断 ) 教育法规的效力问题,是指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对什么人有效的问题,即法律规范在时间、地域、对象等方面的效力问题。,(一)时间效力 教育法规的时间效力主要是指教育法规何时生效、何时失效、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 教育法规的生效是指教育法规何时生效。确定教育法规生效日期通常用以下方法:第一,从公布之日生效。第二,预定未来某一时间生效,即先公布后生效。第三,先公布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正式公布实施。 教
11、育法规的失效是指有效力的教育法规失去效力。确定教育法规失效通常用以下方法:第一,新法一经施行,旧法即失去效力。第二,新法宣布废除旧法。第三,通过专门的决定废止法规。第四,针对特定工作制定的教育法规,该工作完成,法规失效。 教育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对生效日之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现在,法律不溯既往已经成为公认的法治原则,教育法规仅适用于公布以后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事实,对于法规公布以前发生的事实不能适用。,(二)地域效力 教育法规的地域效力是指教育法规适用的地域范围。 教育法规的地域效力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中央国家机关发布的教育法规一般均适用于全国各地; 第二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国
12、家行政机关发布的教育法规适用于各该管辖的地区; 第三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有时发布仅适用于全国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别地区,或本行政区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别地区的教育法规。,(三)人的效力 教育法规的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规对什么人有约束力。 各国主要采取四种原则: 一是属人主义原则,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有本国国籍的公民,不论其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本国法律对其都有约束力。 二是属地主义原则,即以地域为标准,不分国籍,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所有的人。 三是保护主义原则,即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任何人只要损害了本国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地域如何,都要受到该国法律的追究。 四是折衷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
13、,以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我国教育法规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1.教育执法的原则 (简答) (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 (2)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 (3)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 (4)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 。,22.教育执法的措施(简答) (1)掌握教育法规的精神实质 (2)广泛宣传教育法规 (3)模范遵守教育法规 (4)检查指导教育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三节 教育守法制度,23.教育守法的概念 教育守法亦称教育法规的遵守,是教育法规实施的一个基本形式,它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自
14、觉遵守教育法规的规定,按照教育法规的规范要求去行为。无论是依法作为,还是依法不作为,都属于守法的范畴。,24.教育守法的主体(选择) 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 二是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25.教育守法的内容 教育守法,这里的“法”是泛指宪法、各部门法和组成各部门法的法律、条例、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而不是狭义的法律。,26.教育守法的条件 (简答)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 (2)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 (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
15、肃性。,第四节 教育法实施的监督制度,27.教育法规实施的监督途径 (多选)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4)社会力量的监督,第三章 教育政策,28.教育政策的特点 (简答 ) (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 (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 (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 (4)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29.教育政策的功能(多选) (1)导向功能; (2)协调功能; (3)控制功能。,30.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一般了解) (1)教育体制政策 (8)教师教育政策 (2)教育质量政策 (9)考试与评价政策 (3)教育经费政策 (10)
16、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 (4)教育人事政策 (11)学校语言文字政策 (5)国家学制政策 (6)课程与教学政策 (7)学历与学位政策,31.教育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了解) (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 (2)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的教育政策 (3)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与政府联合发布的文件,共同做出的决议、决定 (4)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 (5)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第二节 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32.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 (多选、简答) (1)认定政策问题; (2)确定政策目标; (3
17、)拟订政策方案; (4)选择政策方案,33.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关(多选、判断) (1)党的机关; (2)国家权力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34.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简答) (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 (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 (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 (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第三节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35.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 (简答) (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 (2)教育政
18、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3)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 (4)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36.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区别 (简答) (1)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不同; (2)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不同; (3)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不同; (4)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调整和适用的范围不同; (5)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第四章 学 校,37.学校成为法人所应具备的条件(多选、简答 )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
19、组织机构或者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8.明确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简答) 首先,学校作为法人或法人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有利于在根本上改变国家举办的学校处于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 其次,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就等于承认学校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经营学校的资源并获得更多的资源,使学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 再次,学校成为法人可以使学校以法人的身份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39.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 (简答、多选) (1)办学自主性; (2)财产独立性; (3)机构公益性,
20、40.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简答、多选) (1)组织机构和章程; (2)教师; (3)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4)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第二节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41.学校的权利(多选、简答 )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2.学校的义务(多选、简答 ) (1)遵守法律
21、、法规 (2)教育教学方面的义务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第三节 学校管理体制,43.学校管理体制的内涵 学校管理体制是学校管理层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力、关系等制度的体系,是学校内部设立的主要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总称。 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学校实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有“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几种。,44.学校规章制度的意义 (1)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学校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 (2)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
22、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 (3)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基础工程 (4)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保持发展特色,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保证,45.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简答、多选 ) (1)明确与规范作用 (2)约束与激励作用 (3)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46.学校规章制度的体系结构 (多选、简答、判断、选择 ) (1)制度系统; (2)制度观念系统; (3)制度执行系统; (4)制度教育系统。,47.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 (多选、简答 ) (1)整体性原则; (2)重点突出原则; (3)适量适度原则。,48.教代会的职权 (多选、简答 ) (1)审议建议权; (2)审议通过
23、权; (3)审议决定权; (4)对校长等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第五章 教 师,49.教师的内涵(判断、选择 ) 教师法第3条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节 教师概述 50.教师的社会地位 (判断) 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教师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文化地位等多种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 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教师在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 经济地位决定了教师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以及教师从事该项职业的积极性; 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社会文化、观念、道德等构成的综合形式中的地位。,第二节 教师的权
24、利与义务,51.教师的基本权利(简答、多项选择 ) (1)教育教学权; (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1)获取报酬权; (5)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52.管理学生权 (简答、多项选择 ) 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三个内容: 其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 其二,学生品行评定权。 其三,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53.获取报酬权(简答、多项选择 ) (1)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 (2)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权。 (3)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54.教师的基本义务 (简答) (1
25、)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三节 教师基本制度,55.教师资格条件 (简答、多选 ) (1)必须是中国公民 (2
26、)必须热爱教育事业 (3)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5)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56.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简答 ) (1)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地位。 (3)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4)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体现了教师职业的特点和它的严格性,有利于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57.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简答、多选) 第一,教师聘任是聘方和受聘方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聘任
27、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 第三,聘任双方都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和责任。,58.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多选) (1)招聘 (2)续聘 (3)辞聘 (4)解聘,59.教师考核的内容 (简答、多选) (1)政治思想 政治思想主要是考核教师的政治立场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2)业务水平 业务水平主要是考核与教师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主要是考核教师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工作成绩 工作成绩主要是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做出的具体贡献,包括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的大小、教育教学效果的好坏以及研究成绩、论著成果等。,60.教师考核应遵循的原
28、则 (多选) 第一,客观。即考核要实事求是、全面地反映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防止出现主观、片面的倾向; 第二,公正。即对教师的考核,在标准、程序和方法上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不徇私情; 第三,准确。即考核要严格依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对教师的优点和缺点要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第六章 受教育者,第一节 受教育者概述 (略) 第二节 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61.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 (简答、多选) (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4)享有申诉权 (5)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62.高等学校学
29、生所专有的权利 (判断、多选、简答 ) 第一,结社和文体活动权。即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的权利。 第二,社会实践权。即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的权利。,6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 (判断、多选、简答 ) 第一,免试入学权。 第二,就近入学权。 第三,不交学费权。,64.教育法规定的学生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第三节 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65.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
30、(4)司法保护。,66.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承担的职责(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4)要正确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67.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承担的职责 (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 (2)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的行为。 (3)学校应当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工读学校作为
31、教育挽救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学校,应当把转变学生的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对其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技能教育。,68.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承担的职责 (1)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1)创作、出版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和出版物; (2)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3)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4)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展权。,69.司法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承担的职责 (1)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3)对审前羁押及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 (4)对未
32、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不披露有关资料。 (5)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第七章 教育法律救济,第一节 教育法律救济概述 70.教育法律救济的特点 (1)以纠纷存在为基础 (2)以受损为前提 (3)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71.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1)诉讼渠道,即司法救济渠道; (2)行政渠道,即行政救济渠道; (3)其他渠道。主要是本组织或机构内部或者民间渠道。 后两种渠道相对于诉讼渠道来说,又通称非诉讼渠道。,第二节 教育申诉制度,72.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教师申诉制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
33、2)教师申诉制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3)教师申诉制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73.教师申诉范围 一是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二是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上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是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74.学生申诉制度的特征 (1)法定性; (2)行政性; (3)准司法性; (4)准独立性; (5)非诉性。,第三节 教育行政复议,75.教育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 (1)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带有司法性质的特殊的行政行为。 (1)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1
34、)教育行政复议的对象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是抽象行政行为。 (1)教育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只能是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包括教师、学生和其他公民、组织等),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 (1)教育行政复议执行不适用调解的原则。,76.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5)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第四节 教育行政诉讼 77.教育行政诉讼的特点(1)主管恒定。教育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只
35、属于人民法院,而不属其他机关。 (2)诉讼专属。教育行政诉讼只能由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如教师、学生或学校提起,不能由教育行政机关提起,教育行政相对人在所有的教育行政诉讼中都是原告,而将教育行政机关恒定为被告。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教育行政机关只有上诉权,没有反诉权。 (3)被告举证。在教育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教育行政机关或教育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负有举证责任。 (4)不得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教育行政诉讼案件时,不得采取调解作为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这是由教育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权力和国家权力所决定的。,78.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 (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教育
36、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或执照,教育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3)申请教育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教育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4)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五节 教育行政赔偿,79.教育行政赔偿的特征 第一,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第二,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第三,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 第四,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 第五,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80.教育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 (2)侵权行为主体; (3)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 (4
37、)因果关系。,历年教育法规考试试题,单选题 1、教育行政部门为实施教育法律而规定和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是( B ) 教育行政立法活动 B.教育行政执法活动 C. 教育行政督导活动 D. 教育政策制定活动(2004年),2、因校舍使用不当或失修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应追究( C ) A.行政法律责任 B.民事法律责任 C. 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法律责任 (2004年),3、属于教育行政法规的文件是( C ) A.学位条例 B.上海使学生伤害处理条例 C.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D.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2005年),4、教师资格条例属于(A )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法律 C.地方性教
38、育法规 D.教育规章(2007年),5、在我国教育法律关系中,国家作为有权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主要指( C )(2004年) A.国家立法机关 B.国家司法机关 C.各级政府 D.各级党政机关,6、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申诉作出处理的期限是( D )(2005年) A.15日 B.20日 C. 25日 D.30日,7、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属于( A )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法律 C.地方性教法规 D.教育规章,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4/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004/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
39、例 2003/03/01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2/10/01 教师资格条例 1995/12/12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1994/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1992/03,教育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990/06/04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1990/03/12 幼儿园管理条例 1989/09/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03/03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1988/02/05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1986/1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05/20,多选题,1、教育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有(ABE ) A.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B.教育
40、法律关系的客体 C.教育的权利能力 D.教育的行为能力 E.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2004年),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BCDE ) A.国家保护 B.社会保护 C.学校保护 D.家庭保护 E.司法保护,3、教育政策的特点具有(BD ) A.政治性 B.可行性 C.原则性 D.权威性 E.战略性(2007年),判断题,1、教育法比教育政策更具灵活性(F) 2、后定法的效力优于前定法的效力。(T) 3、损害的发生不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F) 4、下位法服从上位法。(T) 5、学校可以实施教育行政处罚。(F),案例分析,2005年高中A卷: 某县一所完全中学对面的山坡上发生森林火灾
41、。校长要求全体师生上山灭火,抢救国家财产。有一初三年级的班主任没有带领学生上山灭火。事后,校长在全体教工会上点名批评了该班主任。 请问:校长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用相关法律说明。,要点 (1)校长做法不正确。分析原因(义务教育法) (2)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不应批评教师。,2004年高中A卷 某中学的学生王某,在课堂上随意说话,干扰了课堂秩序。任课老师刘某将其撵出课堂。下课后刘老师又罚其作“下蹲起立”动作200次,由于李某体力不支,栽倒在地,头部磕伤,后到医院花了300余元。李某家长找到学校,要求校方处分刘某,并赔偿全部医疗费。 请根据教育法规对刘某的行为和家长的要求给予分析。,要点: (1)评价教师做法(违反义务教育法,侵犯学生受教育权) (2)家长可以要求赔偿。 (3)学校可以给予其处分。,2007年高中A卷 某校学生甲和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多小时。班主任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进班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亡。 请问:王老师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说明理由。,要点: (1)明确教师应负法律责任(民事) (2)侵犯学生受教育权 (3)是否负刑事责任,仅 供 参 考 谢 谢 大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