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田镇供水管理站集中供水管网维护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仁和区大田镇供水管理站(签章)简称甲方承包方: ( 签字) 简称乙、方身份证:大田镇供水管理站现将大田集中供水管网的维护与维修工程进行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资信守。一、承包内容及范围:1、现有的三个供水处到村到户的主管和分支管的维护与维修;闸发及水表的维修与更换,不包括水表处到户支管的维护、维修。2、承包范围:现有已投入使用的管网及扩大实施后投入使用的管网。二、承包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费:全年承包
2、费 12000 元,支付方式:每月支付1000 元。四、职责及技术要求:1、坚持对全镇管网的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杜绝私自接水或乱留管网缺口,未经批准使用的用水户或单位不得架设管网。凡出现管道、闸阀及水表破损、断裂、漏水现象等一经发现或告知,要即时进行维护整治。2、供水管网的维护与维修本着节约、方便、牢固、安全及过水畅通的原则。必要时由供水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方案。五、发承包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管网的维护维修提出的要求或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维修维护方案,乙方需积极配合完成,对管网维护维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工,返工所需材料、人工等由乙方负责。2、甲方发现供水管网破损等问题
3、有权要求乙方即时进行维护。维护维修所需材料甲方有义务即时向乙方提供。维修工具、交通工具、必须的电、电线、电焊机、焊工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甲方应积极配合解决。3、乙方在接到维护的通知或发现问题没有即时进行维护的,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六、承包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对所需相应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等。有权要求提供相关的维护维修方案,方案不尽科学而造成维护建设不合格的,造成的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2、管网受严重破坏,损失巨大 ,维护工作量在 10 个工作日以上的有权向甲方提出补助。有权按时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费。3、乙方应本着节约、方便、牢固、安全及
4、过水畅通的义务。乙方发现问题或接到通知后应有即时进行维护的义务,尽可能地减少损失。4、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供水管网应不定期地进行巡查的义务。七、其它事项:1、施工中的有关协调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处理。2、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和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在承包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管网运行良好,乙方要求继续签定下一年的,甲方应优先考虑。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更不得将工程再次转包给他人,如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停止本合同。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印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