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域人口和城镇发展战略第 15 条 市域总人口规划湘潭市域总人口 2010 年控制在 300 万人以内,2015 年在 315 万人以内,2020 年在 340 万人以内。第 16 条 市域人口城镇化水平规划近期 2010 年湘潭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 53%,城镇人口控制在 160 万人以内。规划中期 2015 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 66%,城镇人口控制在 208 万人以内。规划远期 2020 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争取达到 80%,城镇人口控制在 272 万以内。第 17 条 市域整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湘潭市整体空间发展战略为“北拓东连、西进南延、点轴支撑、网络完善” ,为“两型社会” 示范建设和统筹
2、城乡协调发展提供空间载体。第 18 条 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规划湘潭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为“中心极化,结构优化,点轴增长,网络演进,促进市域城镇集约、协调发展”,在规划期内,形成城镇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顺畅、生态环境宜居、管理现代高效、基本公共服务由城乡居民共享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第 19 条 市域城镇发展目标1增强湘潭城市面向城乡腹地的经济社会服务职能,建设面向湖南城乡腹地的综合服务中心。 2按照“ 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培育产业特色突出、竞争能力强、就业空间大的新型城镇社会经济体系;组建人口规模合理、等级有序、设施完善、生活居住环境良好的城镇结构体
3、系;构建与长株潭城市群接轨的开放式的城镇空间体系,建设城镇之间联系快捷通畅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 3重点加强湘潭与长沙间的南北干道联系,整合提升湘潭与株洲的东西连接道路,打通连接三市的内环路,增加连接三市的外环路。积极推进城市道路向乡村延伸,改善小城镇的通外道路,加强城乡经济联系,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第 20 条 市域城镇发展时序近期“重点发展、极化中心”。中期“点轴增长、主次联动”。远期“网络推进、协调发展”。1近期: 2009 年至 2010 年培育发展阶段采取集中发展模式,培育发展中心城市,重点发展湘潭中心城区、湘乡城区、韶山城区、湘潭县城、九华新城、昭山组团、楠湖新城等市
4、域重点发展地区,加强棋梓、花石等经济活跃的重点城镇发展。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增强城市功能。2中期: 2011 年至 2015 年快速发展阶段采取集中-分散发展模式,进一步极化中心城市发展,促进韶山城乡统筹示范区、姜畲高效农业示范区、杨嘉桥-河口组团等发展,积极发展市域二级城市和有潜力的重点镇。进一步提升壮大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引导产业和人口向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城市和重点镇聚集。依托区域交通干线,培育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镇。促进市县域二、三级城镇的中心形成和功能完善。3远期: 2016 年至 2020 年成熟阶段采取网络发展的模式,实现区域大中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镇建设与
5、经济增长、生态环境保护、资源永续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协调发展。交通第 25 条 湘潭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目标和策略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以“两型社会”建设目标为导向,实施区域融合,推进长株潭交通一体化,加强对湖南中西部地区的交通辐射;实施交通与产业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实施公共交通优先与服务延伸发展战略,实现资源约束下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两型社会”建设;实施交通设施协调发展战略,利用综合交通枢纽作为交通设施协调的基础和依托,最终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导,设施完善,服务多样、覆盖完全,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同长株两市共同构建中国中南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2
6、市域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建立完善的市域综合交通网络,引导和支持市域各项功能的空间布局,协调市域社会、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市域东北部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道路为主体的联系各产业发展组团的快捷交通网络;西、南部则进一步提高交通网络的等级和通达性,增强西、南部旅游辐射能力,提升西、南部在区域中的交通地位。 第 26 条 铁路及站场1规划沪昆高速客运专线,在九华地区和韶山以南地区分别建设沪昆高速客运站。2升级改造湘黔线上的客运和货运站场。近期改造提级湘潭火车站和湘乡火车站,远期将河东货站建设为地区性大型铁路货运中心。 3建设长株潭、娄底至湘潭城际铁路。规划设置棋梓站、潭市站、湘乡西站、湘乡东站、楠湖新城站、
7、姜畲站和中心城区的湘潭北火车站、荷塘站、板塘站、易家湾和昭山站。4建设九华港铁路专用线,将锰矿铁路专用线,向北延伸接通长石铁路。5将韶山铁路北延伸与洛湛铁路或长石铁路相接。6建设京广铁路与湘黔铁路从易家湾至板塘的湘潭火车东站的联络线。第 27 条 公路交通1高速公路 由“4 纵 2 横 2 支”共 8 条线路组成高速公路网。“4 纵 ”:京珠高速公路、岳衡高速公路(京珠高速西线)、宁花高速公路和娄益高速公路。规划宁花高速公路作为地区性高速公路通道,在宁乡-韶山- 湘乡-花石路段基础上,继续向东延伸至中路铺和京珠高速,完善市域高速路网。 “2 横 ”:沪昆高速公路、株湘高速公路(沪昆南线高速公路
8、)。 “2 支 ”长潭西线、韶山高速公路。远期将长潭西线改造为城际快速路。京珠高速公路湘潭段远景改造为城际快速路。2一般干线公路:一般干线公路网包括“九纵十横”共 19 条线路。规划 107 国道部分路段外迁改线。320 国道南迁,与南环线合并,作为沪昆高速公路的辅线。3县乡公路及通村组公路规划改造未纳入一般干线公路范围的其它县乡公路成四级以上公路。通村公路近期全部硬化,通组公路近期硬化 60%,远期硬化 100%。4枢纽网络公路客货运枢纽网络由一个指挥中心(湘潭市道路运输信息服务中心)、两大系统(客运和货运)和三个层次(国家级枢纽 1 个、区域性枢纽 7 个和集散性枢纽 63 个)构成。第
9、28 条 河道航运规划期内湘潭境内湘江段按 II(3)级航道建设,远景涟水按 4 级航道建设,实现涟水恢复通航。湘潭港规划五个港区:九华中心港区、铁牛埠港区、易俗河港区、双马港区、河西旅游客运港区,规划建设昭山旅游码头、水上应急救助指挥中心码头,共 32 个千吨级货运泊位,其中 14 个泊位靠泊能力为两千吨级。重点建设九华中心港。规划保留原有战备码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涉及军事设施保护的工作,应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第 29 条 民用航空强化和改善城区到黄花国际机场的交通联系。在湘潭西部的韶山和楠竹山附近规划长株潭第二机场-韶山机场。在具体选址过程中要加强与民航部门合作,并做好场址用地保护。第
10、30 条 市域公共交通1线网结构现有城乡客运网络逐步公交化运营,近远期结合,分步实施,构建城乡公交线网分级分层次结构。形成以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为骨干,市域公交干线为骨架,乡镇农村公交支线为基础的放射线加环线的市域公共交通网络结构。2线路等级和功能 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承担长株潭三市之间的城际公交运输,市域主次发展轴线承担各城镇之间的公交运输;市域公交主干快线承担市县区与各乡镇之间的公交运输;在城际轨道交通尚未建成前,承担市域主次发展轴线上各城镇之间的公交运输; 乡镇公交支线承担各乡镇内各村与乡镇中心的公交运输。3城际轨道交通长株潭城际轨道线网基础构架为“人”字形构架,由长沙株洲、长沙湘潭
11、线路组成。线路分岔接轨站设在九华地区,与沪昆高速铁路站无缝对接。东西向线路经过武广客运专线新株洲站连接株洲和湘潭。远期建设长沙至湘潭西线、雨湖至湘乡线、韶山支线,远景建设岳塘至花石线。4市域公交主干快线规划湘潭县城至茶恩寺线、湘潭县城至湘乡线、湘乡至虞唐线、湘乡至棋梓线和湘乡至壶天线五条放射线。规划楠湖组团至潭家山线、韶山至中路铺线、月山至中沙线和韶山外环线四条环线。在市域内城际轨道交通尚未建成前,建设雨湖至湘乡、韶山线和岳塘至花石线。5镇乡公交支线规划乡镇公交支线采用少数循环闭合环形线路连接各乡镇内各村与乡镇中心,并通过站点换乘城际轨道和公交主干快线。乡镇公交支线的运营应充分考虑农村乘客的出
12、行特征,因地制宜,避免浪费。第 31 条 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城区形成综合交通主枢纽,九华设置一个公、铁、水客货运综合枢纽,湘乡、韶山分别设置一个公路铁路客货运综合枢纽,易俗河镇、花石镇分别设置一个公路客货运综合枢纽。第 32 条 管道运输在环城路外围规划沿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向周边地区辐射的区域性油运输管道通道。在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工程基础上,继续通过湘潭分输站向西沿沪昆高速公路延伸接至邵阳、向南沿岳衡高速公路接至衡阳地区。规划结构市域城镇结构规划第 21 条 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期内,市域城镇发展按照其规模等级,其人口规模结构分为一级城市(100万人规模以上的特大城市)、二级城市(2050 万
13、人规模的中等城市)、三级城市(820 万人规模的小城市)、四级城镇(4-8 万人的城镇、 14 万人规模的城镇和1 万人规模以下的城镇)四大规模等级。详见附表 2。第 22 条 市域城镇职能等级结构以促进和带动区域共同发展为目标,确定市域城镇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城市、重点镇(三级城镇)、一般镇(四级城镇)”四个职能等级,承担相应的城镇职能。规划市域各级城镇的职能引导重点以制造业职能、农业服务与技术支撑职能、商贸流通职能和旅游服务职能等为主。详见附表 3。第 23 条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规划湘潭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五区、两轴两通道”。 “一心”指湘潭市中心城区,是辐射带动湘潭城
14、乡发展的空间核心、支撑湘潭向内辐射带动发展的平台和对外开放合作的门户。“五区” 指五个协调发展的特色化空间区域,核心区应建设成为支撑市域整体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在此基础上,延伸核心区向中南部和西部的辐射作用,分别在湘潭县和湘乡市形成两个城镇集聚发展区;针对湘潭县南部地区小城镇相对均衡分布的特点,发展面向农村加工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形成南部网络化城镇发展区;保护湘乡、韶山两市西北部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现有城镇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农业观光及其服务业,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发展区。“两轴” 指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的复合走廊,包括市域南北重点提升轴和东西集聚发展轴。南北重点提升轴,主要沿湘
15、江和 107 国道,由湘潭中心城区、九华组团、昭山组团及湘潭县城、谭家山、中路铺、茶恩寺等沿途各镇组成。向北对接长沙,重点建设九华和昭山组团,集群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特色产业,依托沿湘江分布的大学高校、科技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建设昭山生态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串联沿湘江分布的昭山、法华山、金霞山、河口、犁头嘴等生态休闲空间资源,提升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实现与长沙暮云的整体联动发展。向南辐射衡阳,着力加强谭家山、中路铺、茶恩寺等南部城镇建设,加强在旅游、商贸领域与衡阳的合作。通过自主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和城市服务功能提升,成为湘潭示范“两型社会” 建设和科技创新发
16、展的核心空间增长轴。东西集聚发展轴,主要连接湘潭中心城区和湘乡城区以及沿线的姜畲、楠竹山、云湖桥等镇和水府庙地区。依托现状 320 国道和沪昆高速共同构成的交通走廊,围绕城区和城镇的集约化建设,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和旅游服务产业。向西辐射娄底,沿轴线重点建设姜畲杨河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楠湖新城、湘乡城区、水府庙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向东对接株洲,重点建设天易(湘潭)示范区,实现与株洲国家高新区的产业配套和联动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发展和城镇集约化建设,形成带动湘潭西南部广大腹地发展和统筹城乡“两型社会” 建设的核心增长轴,成为湘潭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城镇分布最密集、
17、产业基础最雄厚、综合发展最具活力的走廊地区。“两通道” 指促进市域均衡协调发展的空间走廊,包括“湘潭中心城区花石”城镇发展通道和“韶山湘乡花石” 城镇发展通道。“湘潭中心城区花石”城镇发展通道,主要通过湘潭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以花石为中心的湘潭县南部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韶山湘乡 花石” 城镇发展通道,主要通过宁花高速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加强韶山、湘乡和湘潭县三个县域广大腹地的沟通和联系,带动沿线城镇均衡协调发展。 市域城乡统筹规划第 12 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和策略 1 湘潭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 促进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保持生态良好的乡村特色;坚持以城带乡,以
18、工促农,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2湘潭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1)保护生态环境,保持乡村风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农村作为生态本底的作用,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别,保持农村自然生态风貌。(2)分区分类管控,产业错位发展。因地制宜确定乡村发展方向和适宜规模,推动工业向重点城镇集中,鼓励发展农村具有特色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手工业。(3)鼓励城镇发展,引导人口迁移。极化市域中心城市和二级城市的发展,鼓励农村居民向重点城镇集中,适度进行村庄撤并,通过设施的优先配置引导农村居住人口适度集聚。(4)完善设施配套,整治优化环境。构筑城乡公交网络
19、、加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村庄建设以环境整治为主,防止大拆大建。 (5)加强农村自治管理,鼓励农民自愿建设。发挥村民自治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进行农村的改造和建设。(6)推动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城乡社会福利均等化。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力度,缩小城乡差距,平等享有社会福利。第 13 条 市域城乡空间整合原则与措施1整合原则(1)城镇空间整合:重点发展市域中心城市、二级城市,通过设施统一配置协调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空间发展;提高乡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效率,推进乡镇空间集约发展。(2)农村空间整合: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持农村自然人文风貌,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中,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20、积极推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3)乡镇企业空间整合: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两级工业区集中;调整乡镇建成区工业用地布局,提高工业用地聚集度和产出效益;严格限制新增污染工业。2城镇空间整合措施(1)协调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的空间关系,进行适度的乡镇撤并,增强中心城市的资源支配能力,形成合理的功能布局。(2)湘潭市域中心城市、二级城市与周边地区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用地布局。(3)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空间布局,通过土地置换、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措施,充分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4)充分挖掘乡镇特色,根据不同的发展条件和环境明确不同的发展方向和优势产业,形成错位发展,避免恶性竞争。(5)提高城
21、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水平,增强其服务能力和服务半径。3乡村居民点整合措施(1)保护现状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特色风貌鲜明的村庄的空间格局,维系原有社会网络;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改善村庄居住环境;根据未来发展以及吸纳安置周边撤并村庄人口的需要,可依据规划紧凑布局、适当扩建。 (2)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特色村落,并对有损传统特色风貌的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妥善协调好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3)根据村庄撤并的需要,考虑耕作半径要求,在发展条件较好、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建设新的农村居民点;居民点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22、,完善配套设施,充分体现湖南浓郁乡风民俗和时代特征。(4)现状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较差、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村庄和空心村等应予以逐步拆除或合并。4乡镇企业整合措施(1)除特色手工业外的乡村工业应统一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关闭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2)新办乡镇企业和现有乡镇企业的技改扩建项目都应进入工业小区发展,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3)城镇建成区分散的乡镇企业应逐步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向工业小区集中,改善城镇环境。 第 14 条 市域城乡建设标准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转变城镇空间发展模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各级城镇依据人口规模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中心城市
23、建设标准 市域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 100 平方米以内; 市域二级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 100110 平方米之间;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3重点镇建设标准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 105 平方米以内;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应服务本镇及周边乡镇,按小城市的标准执行;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按小城市的要求执行。 4一般镇建设标准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 110 平方米以内;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满足服务整个镇域; 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满足本镇基本生产、生活要求。 5农村建设规模与标准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 120 平方米以内
24、; 村庄建设应遵循集中紧凑布局、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和保持低山丘陵地域风貌特色的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 1000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政府应对农村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给予财政支持。 【打印】 【关闭】 上一篇文章: 第二节 市域人口和城镇发展战略下一篇文章: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返回首页 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第 8 条 战略定位和城市发展总体目标1总体战略定位湘潭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经济强市,长株潭城市群向西辐射的城乡服务中心,具有国际品质的文化旅游名城和现代化生态型宜居城市。2总体发展目标 生态宜居型
25、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即规划把湘潭打造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宜居家园和旅游胜地。经济强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人民收入持续增加,到 2020 年人均 GDP 超过 8 万元人民币,湘潭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成为湖南乃至中部地区的经济强市。文化名城:以“伟人故里、文明湘潭”为主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发掘伟人文化、名人文化、湖湘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教育均衡快速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宜居家园:在交通、通讯、电力、供热、燃气、水利和防震减灾等方面建立完备、高效、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
26、染物,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保障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旅游胜地:整合市域内旅游资源,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强化伟人故里、红色文化、滨江风光、现代城市的特色,以红色文化旅游带动发展湖湘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将湘潭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第 9 条 总体发展策略和重点实施策略 1.总体发展策略湘潭市的总体发展策略为“两型驱动、开放带动、强工富市、科学发展” 。即按照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等为重点,科学谋划湘潭市未来的综合发展,合理布局湘潭市“两型”社会示范建设,全面实现湘潭市城乡
27、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重点实施策略(1)保护利用城乡生态资源与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奠定建设“两型社会” 的生态格局;(2)城镇空间集约化发展与民生设施网络化配置相结合,统筹城乡“两型社会” 建设;(3)城乡功能综合布局与城镇产业园区规模化发展相结合,实现城乡空间的集约节约利用;(4)创新发展 ”两型”产业与提升发展传统产业相结合,建立完善的“两型”产业体系;(5)立足城镇建设综合交通平台与联动城乡发展公共交通网络相结合,构筑高效畅达的一体化交通体系;(6)城镇市政设施布局区域化与乡村公用设施建设实用化相结合,建立高效节约的城乡公用设施体系。(7)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现代文化创新发展相结合,
28、塑造新时代湖湘文化圣地。第 10 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分阶段目标 1近期建设目标 (1)“ 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获得局部突破;初步形成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 (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积极进展,“两型” 产业比重逐步提高。 (3)城乡统筹发展取得阶段性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4)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5)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积极进展、部分获得重大突破。(5)全社会参与 “两型社会”建设的局面初步形成。 2中期建设目标 (1)示范区建设取得全面突破,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
29、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形成。(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低端产业积极向高端产业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取得重大发展,“两型” 产业占据支配地位。 (3)城乡统筹发展取得全面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4)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特色鲜明、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主体功能区格局基本形成。(5)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取得全面突破。3远期建设目标(1)建立起完善的 “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两型社会”发展模式全面形成,成为全国“ 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2)产业结构合理,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发展高端
30、化,与长沙、株洲共同成为湖南的核心增长极。(3)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内外平衡、经济社会同步、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格局,成为具有国际品质的生态型、现代化宜居城市、“两型”产业主导的工业强市、以湖湘文化与红色文化旅游为主体的文化旅游名城。第 11 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 建设的分项发展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1)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局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湘潭城市建设成为湖南省内经济强市和长株潭地区重要核心城市之一。(2)至 2010 年,GDP 总量为 768 亿元左右,人均 GDP 达到 2.56 万元,“ 两型”产业增
31、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60%,城镇化率达到 53%左右,单位 GDP 能耗为 1.67 吨标准煤/万元以下。(3)至 2015 年,GDP 总量为 1460 亿元左右,人均 GDP 达到 4.63 万元,“ 两型”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70%,城镇化率达到 66%左右,单位 GDP 能耗为 1.15 吨标准煤/万元以下。(4)至 2020 年左右,GDP 总量为 3000 亿元左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 GDP 达到 8.8 万元左右,“两型”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80%,城镇化率达到 80%左右,单位 GDP 能耗为 0.8 吨标准煤/ 万元以下。2.社会发展目标 (1)规划期末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 9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75以上,公共教育经费占 GDP 的比重达到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左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 100。 (2)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47500 元和 21200 元左右,反映城乡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控制在 0.2 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 76 岁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 25和50。农村地区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3)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确保文化公益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群众文化。支持文化和旅游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