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合同号:PYTL-EQHT-乙方合同号:*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20 吨水泥生产线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乙 方:签约地点:濮阳市签约日期:2011 年月日1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根据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书及期附件,答疑要点及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20 方吨水泥粉磨站生产线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合同。二、工程地点:三、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四、设计单位:河南省建筑材料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五、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濮阳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六、工程范围:濮阳同
2、力水泥有限公司年产 120 方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土建工程第一标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结构形式 数量 开工至交付安装(日历天数)2说明:(1)本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消防、照明、装修等建筑工程最终以施工图为准。(2)不含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3)土建负责设备基础的抹面工作(4)墙、柱、梁、板中与分包专业有关的埋件在本次发包内。七、合同价款:合同最终结算价优惠后再让利方元;另工程款中向甲方交纳方元作为工程进度保证金,如按甲方要求按时完工则返还,否则甲方扣留。八、承包范围及方式:(1)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指定水泥供货) 、包质量、包工期。九、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
3、的方式组织设计或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十、图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6 份(2 份白图以及包括有关说明)及配套资料,其中两份蓝图为竣工图。第二条 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3(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数派人员:(2)甲方授权监理方行使下列权力: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权、质量监督权、工程量签认权、进出厂材料、设备检验权及批准使用权、工期监督、工程款的支付、索赔裁定权等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代表的职权。(3)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布开 (停)工令、工顺延签证、不称职技术 (管理) 人员撤换建议权等监理合同申赋予监理代表的职权。(4)监理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发出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
4、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监理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以书面确认,乙方代表对监理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监理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3天内不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视为己被批准。乙方代表认为监理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给甲方和监理方,监理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监理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监理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并应立即报告给甲方。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延误的
5、工期相应顺延。(5)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按甲方和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申授权范围执行。4(6)甲方代表莉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2、乙方责任:(1)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 (项目经理):(2)乙方代表的权力:乙方的要求、请示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监理方代表,监理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代表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因紧急情况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和监理方代表递交处理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
6、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工期不顺延。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代表。(3)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厂规厂纪,不得因施工而影响正常生产。(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部成员必须全部到位并且不在其它工地兼职,项目经理须在工地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 甲方工作:(1)施工场地具各施工条件,施工用水敷设到标界区一侧并留出阀门、乙方用水支线的材料(水表、管材 )和敷设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开关柜配电支路断路器以上工作,乙方负责断路器以下材料费( 电表、线材及配电设施) 和安装费用。5(2) 施工场地与公共
7、道路的通道开通。(3)提供工程地质莉地下管线资料。(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质量监督、开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开工前5日将本工程使用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6)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协商。(7)协调处理影响乙方施工的工农关系。(8)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9)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4、乙方工作:(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5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进度计划、施工机构和施工人员安排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每月25号前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材料供应计划;每月2
8、5 日前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并编制预算书。(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修建主道路到施工现场之间的临时道路并保证畅通,乙方应负责因临时道路不畅引起工程进度延误的责任。(3)向甲方提供必备的办公和生活房间及设施的要求; 甲方及监理工地办公室2间,并配备办公用具。;6(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濮阳市有关规定办理。(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贡。(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期间争取获得市级“ 文明工地“,交工时应做到人走场清,并负责全部费用支出。(7)水、电乙方必须安表使用。水费( 2.5元
9、/M 3),电费 (0.5元/kW.H)每月25日到甲方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结算( 办理转账手续)(8)甲方临时指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9)乙方完全遵守甲方工程调度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如有违犯接受各项处罚。(10)投标承诺的人员和设备要一定到位,项目经埋在现场的时间要保证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11)乙方本合同的工程款必须全部用在甲方的工程上,不能在工程建设期间拆借、挪用,在建设期间乙方所有款项的支取由甲方工程部监督、监管,由甲方工程部盖章生效后才能支取。(12)乙方不能完成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切割乙方的工程量。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乙方在开工前
10、15日将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及工程监理,甲方代表及工程监理接到之日起10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迅速组织7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和监理方批准后执行。2、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应在开工日期5天前向甲方报告,申明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三日内答复,否则可视为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同意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3、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通过监理方要求乙方暂停工,并在1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11、否则可自行复工。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己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12小时内做出是否复工决定,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工期延误:(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重大设计变更和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的情况;(3)招标人提供的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增加的工期。(4)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时。(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6)工期奖罚:乙方延迟竣工视为违约,按每天扣罚履约保证金1
12、% ,该保证金扣完时按每天壹仟元处以罚金,延期超过15天后发包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提前每10天奖励工程总价的1%,依此类推。四、工程质量与验收l、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施工图纸和说明施工。2、质量等级:主要单位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优良标准),工程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分部工程50%及其以上为优良标准,必须含主体和装饰部分工程,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的得分率80% ,允许偏差项目得分率妄70%。3、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接受甲方
13、代表及其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并按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乙方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顺延。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或掩盖条件或达到交付安9装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6小时前通知监埋方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
14、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在工程质量符合要求6小时后,监理代表仍末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视为批准,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负责该部位资料的补签字。5、验收和重新验收: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己经隐蔽工程重新验收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损失并相应顺延工票。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工程质量奖惩(1)工程质量的奖励:A、工程项目甲方要求达到合格的工程,达到合格不奖不罚。B 、乙方所承担的工程
15、质量达到优良等级指获省优及国家级银奖、金奖或获得往业级鲁班奖者,达到优良等级奖本标段工程造价的1% ,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嘉奖。(2)工程质量惩罚:承包方所承包工程不能达到其所投报质量标准的等级视为违约:达不到质量等级扣罚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50%;达不到合格工程时,由承包人负责采取返工、返修或其他弥补措施,由此引起的10工期延误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采取措施弥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时,罚本标段工程造价的1%。五、安全施工1、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并要求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了类重大事敌,若发生则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
16、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六、价款确定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在施工图末交付完毕前,按工程施工合同暂估价执行。在施工图交付完毕后,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记要的有关要求,和投标书的承诺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经甲方审核批准后 (含审计结果) ,确定最终工程合同价款。2、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期限内材料的物价上涨、有关政策法规方面的调整。3、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一切风险因素均包括在总报价内。4、双方无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5、工程预付款:本
17、工程不支付预付款。6、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己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合同实施期间每月25日。117、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施工期间每月5 日前按甲方核准的上月工程形象进度80%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工程款支付到90%。工程决算 (为28天内)完毕1月内付到工程总价的95%,业主预留工程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后l5天返还给乙方。8、在甲方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按投标文件承诺继续组织连续施工,并放弃该项索赔。9、乙方供应的材料中允许调差的材料 (钢材除外)价格按2011年第三季度濮阳市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拦头价结算,以后不做调整。钢材若2011年第四
18、季度信息价与2011年第三季度信息价价差在士10%内则不作调整,超过土10%则执行2011年第三季度信息价 (信息价中没有的大规格型钢、钢板、钢管按信息价中同品种最大规格的价格或甲方认定的价格执行) 。其它不足品种按定额价执行,以后不做调整。10、甲方对乙方指定水泥供货商,价格、款项支付方式、每日供应量由供需双方协商。七、材料供应与分交:1、材料供应:甲方只指定水泥供货商。2、乙方采购的材料:除甲方指定水泥供货商外,其余均由乙方采购。3、材料的检验和验收,双方供应的材料和产品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确保质量。材料检验和试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材料质12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
19、担。八、工程变更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增强责任心,仔细阅读和严格审核施工图,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变更签证或甲乙双方涉及工程变更的工作联系单均需由设计院或业主签字后生效,并进入决算。因设计院图纸变更的项目及施工过程中因设计院或甲方改变原设计而发生的签证,应进入决算;其他现场签证项目, 分项工程在1万元以内的( 包括1 万元) 不予办理决算,其超出部分按招标文件同等条件进入决算。九、竣工与结算1、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2 份,竣工验收报告3 份。甲方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 日内审查竣工资料,在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确定
20、竣工验收具体时间,通知乙方。如果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15日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乙方视为验收报告通过。2、竣工结算:竣工报告获得甲方批准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结算报告 (按施工图预算和签证 )5份,正本2份副本3份,甲方会同乙方在对结算报告审核,并在结算报告的各种资料齐全,编制合理的前提下,于30日内结算完毕。再报政府审计部门审核批准。( 详见甲方预结算管理办法) 3、根据乙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措施13费按(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中相关项目标准的80% ,利润:土建按7%,安装按68%;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安装按7% ,土建按0.972%计取。工程总价
21、优惠8.2 % ( 百分之捌点贰) 后再让利拾万元,另在工程款中向甲方交纳拾万元 (人民币)作为工程进度保证金,如按甲方要求按时完工则返还,否则甲方扣留,材料二次搬运、远途增加费、施工队伍调遣费不计取。其它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书。4、工程保修:按投标承诺执行。甲方预留工程总份5%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返还。如维修费超过保修金时,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5、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工程的土建、水、电、暖全部项目。6、保修时间: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竣工保修的规定,在接到质量投诉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从工程验收签字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的基础上再延长一年。十、争议、违约和索赔1、争议:甲乙双方
22、因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监理单位调解,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双方协议末达成前,或在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前,为了保证施工的连续性,乙方不得停止施工。2、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143、乙方所承包工程不能达到其所投报质量标准的等级视为违约。达不到质量等级扣罚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50%;达不到优良标准工程时,由乙方负责采取返工、返修或其他弥补措施,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项目经理和主要工作人员在现场时间每月如少于25个工作日或乙
23、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改正变更。该项要求提出7天后乙方仍拒不执行时,甲方有权扣罚1%工程总价,5、违约处理:由甲乙双方协商顺延工期及经济赔偿等事宜。十一、其它1、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等危险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2、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有价值的地下文物和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相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2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24、灾、骤风、大雪、暴雨、地震等对工程造成的自然灾害,按有关规定处埋。4、如果乙方末能满足上述条款和工程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取消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5、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非甲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15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作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己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责任方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赁发生的费用,由甲刀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工程的转包和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如有特殊情况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分部
25、工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分包。否则,不支付工程费7、保险:乙方负责甲方工地代表及机关人员共五人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的费用,并于开工前五天办理完毕。8、担保:合同签定前两天,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10方元,项目验收完工后无息返回。9、甲方可根据乙方施工时的工程进度完成及质量情况可随时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10、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11、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12、补充条款:另行协商。16十二、合同签字页甲 方: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乙 方:单位地址:濮阳市化工一路南端路西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尚达平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0393-8962858 电话:传 真:0393-8968610 传真:邮政编码:457000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中行濮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2637 0270 9150 银行帐号:税 号:410902775101464 税 号:17